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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音藝術為英文“Sound Art”的中譯,出現在二十世紀末期,用以指以廣義的聲音(包含傳統意義上的噪音與樂音)為主要創作媒介,主張尊重聲音本體,重視主動聆聽而非“創作”的一種藝術類別。與許多當代藝術流派一樣,聲音藝術在本質上是跨學科的,它不僅僅局限于音樂領域,而是涉及聲學、音樂學、實驗藝術、錄音藝術、電子音樂、噪音音樂、音景等多個領域。聲音藝術與音樂有所區別,音樂的核心在于音符和聲音的表現,而聲音藝術則更加強調“聆聽”的行為和對聆聽的高度自覺。
基本介紹
聲音藝術與“前衛音樂”“實驗音樂”“電子音樂”“電腦音樂”多有交集。廣義的聲音藝術可指一切訴諸于耳朵的藝術形式,而狹義的聲音藝術可以用來指相對于重視能量感的極端大音量噪音藝術而言的,講究概念性的聽覺藝術形式。聲音藝術創作者常用的創作工具有:錄音設備(麥克風、MD 錄音機、DAT 數字錄音機、HDD/閃存錄音機等)、電腦(利用音頻軟件對聲音進行剪輯與處理)、硬件效果器/采樣器、黑膠唱盤、傳統樂器、其他可發聲物件等等。聲音藝術的創作和表現形式多樣,它可以是一種獨立的藝術作品,也可以與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等其他藝術形式結合,創造出跨學科的藝術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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