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新銘(1898—1951),福建長汀人,國民革命軍少將。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二期炮科、中央軍校高班第五期畢業(yè)。1925年任福建陸軍第1旅1團團長,1929年任福建省防軍第2旅補充團團長,同年升任旅長,1930年冬任福建剿匪前敵指揮部第3支隊司令,1944年1月任軍事參議院少將參議,1947年當選為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9年6月任福建省第7區(qū)(長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10月16日在福建長汀起義。1951年7月30日在福建長汀被處決。
人物簡介
生卒年:(1898年—1951年)
字:慕湯
籍貫:福建長汀河田人,
家父:其父為轎夫,曾在縣城開店抬轎謀生。
人物生平
6歲隨其父遷居城關,11歲進色紙店當學徒,13歲幫人牧牛,擠牛奶。18歲外出當兵,后赴沙縣區(qū)投靠同鄉(xiāng)郭錦堂部隊,歷任班、排、連、營長。1924年冬,郭錦堂病逝,其弟郭鳳鳴繼任旅長,盧新銘升為團長。
1929年三月,中國工農紅軍第四軍入閩,郭鳳鳴被擊斃,盧新銘收拾殘部,逃往上杭縣,自任旅長。不久,中國工農紅軍攻占上杭,盧又逃往連城縣、寧化縣,投靠盧興邦,仍任旅長。次年冬,盧興邦調任所謂“福建省剿匪前敵指揮官”,下轄三個支隊,盧新銘任第三支隊司令。他勾結地方武裝,堵截紅軍,破壞閩西土地革命運動。1932年,紅軍出擊永安縣的盧興邦師部,包圍駐扎大湖的特務營,盧新銘從貢州主動出兵為其解圍。1935年,因反共有“功”獲少將軍銜。1936年十二月十二日“西安事變”后,他被調往浙江龍泉鐵路沿線,“搜剿”閩東紅軍游擊隊。爾后曾入中國國民黨中央黨校高級教育班學習。由于盧興邦部在“八·一三”淞滬抗戰(zhàn)總退卻時覆亡,盧新銘退役返汀。此后,他掛著國民政府軍委會、參議院、三戰(zhàn)區(qū)長官司令部少將參議和福建省運輸公司汀州辦事處經理等頭銜,收羅當?shù)赝练恕⒌仄Α殉?a href="/hebeideji/6430514657949309606.html">汀江水上運輸,設卡收稅,坐收漁利。1947年秋,與戴仲玉競選“國民代表大會”代表,各施淫威,弄虛作假,坐鎮(zhèn)城關,導演了一場槍擊社會科長鄭森的競選丑劇,當選為“國大代表”。
1949年六月,盧在長汀縣接任七區(qū)行署專員兼保安司令。國民黨省政府撥給輕機槍七挺,子彈三萬發(fā),經費一萬元,空運到長汀。盧并先后向長汀、連城縣派出縣長,強化區(qū)鄉(xiāng)鎮(zhèn)組織。整編專署地方武裝三個大隊,增設特務隊、便衣隊、政工室和城防指揮部,實行城區(qū)戒嚴,控制機場。六月下旬,當閩西義勇軍第一挺進隊進軍長汀時,他伙同潰軍胡璉部一個團在東、西郊外,伏擊閩西義勇軍,打死打傷義勇軍百余人。隨后,兵分兩路,向武平縣、連城撤退的義勇軍反撲,沿途抓丁搶劫。九月下旬,盧命保安七團和地方武裝千余人于河田、南山、涂坊等地企圖阻截人民解放軍獨立第七團,燒毀涂坊大片民房,于河田潘屋襲擊獨七團政工隊,先后殺害政工隊員范杰和副政委兼政工隊長羅欣。10月中旬,獨七團和義勇軍黃慕賢部、起義軍易啟基部,兵分三路直逼城關。10月16日,兵臨城下,盧新銘被迫通電投誠起義。22日,盧、易二部被收編。
1949年10月26日深夜,盧新銘私下出走,經清流縣、永安市抵福州市,進閩西起義人員學習班學習。后因他欠下人民群眾累累血債,民憤難平,長汀縣人民政府順人民群眾要求,于1951年6月18日將盧新銘押遣回汀。同年7月30日,經縣法院公審,處以極刑,時年53歲。
參考資料 >
盧新銘 簡歷 - 名人簡歷.名人簡歷.2021-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