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馮協一(1661年—1737年),字躬暨,號退庵,山東臨朐人,清朝官員。他是文華殿大學士馮溥之的第三個兒子。由于在順天鄉試中未能中選,他隨后蔭父爵位,前往選舉官員的禮部見,后被任命為紹興市府同知兼攝山陰知縣。最終,他憑借祖蔭的身份,擔任臺灣府知府。
人物經歷
馮協一在任江西廣信府知府期間,遇到三藩之亂結束后的大量流民問題,他的處理方式得到了百姓和官員的認可。后來,他又被任命為廣東廣州府知府,當地剛剛經歷戰亂,民心不定,他請求使用王守仁的“剿匪法”平定了連州瑤族的民變,因此得到了當地官員的依賴。在擔任福建長汀縣府知府時,他與汀州總兵陳有功一同平定了漳州市陳顯五、寧化縣曹祖干等盜亂,這一事跡被康熙帝所知,民間也為他建立了生祠。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他被任命為臺灣府知府,在任期間他免除了各種賦稅,不久后他請求退休。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