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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海關是中國海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為了適應對外貿易和國際交流的需求,地方海關機構經歷了多次調整。1950年,中國除了臺灣地區之外,設立了26個海關,9個分關和35個支關,共計70個海關機構。到了1984年底,全國共有40個海關,34個分關和43個支關,總計117個海關機構,分布在中國22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
分類
地方海關按照其地理位置和服務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多種類型:
對蘇、蒙、東歐國家服務的海關
這類海關包括滿洲里市、綏芬河、二連等地的海關,它們主要通過鐵路運輸處理來自俄羅斯、蒙古和其他東歐國家的貨物。
對朝鮮服務的海關
丹東市、圖們市、集安市等地的海關主要負責與朝鮮之間的鐵路貨運業務。
對香港、澳門服務的海關
廣州市、九龍(深圳市)、拱北街道(珠海市)和江門市的海關主要監管與香港、澳門之間的貨運和行李郵遞物品。
海港海關
大連市、秦皇島市、天津市、青島市、連云港市、上海市、寧波市、溫州市、福州市、廈門市、汕頭市、黃埔、湛江市、海口市、三亞等地的海關主要負責海運貨物的監管。
查私任務較重的海關
昆明市、南寧市、拉薩市等地的海關由于靠近越南、老撾、緬甸、印度、尼泊爾等國,因此查私任務較為重要。
內地海關
北京、沈陽市、長春市、哈爾濱市、西安市、烏魯木齊市、杭州市等地的海關位于內陸地區,主要負責行李郵遞物品的監管,同時也涉及鐵路和航空貨運。
長江沿岸海關
南京、蕪湖市、九江、武漢、重慶市等地的海關則主要監管長江流域的航運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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