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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界
來源:互聯網

孫中界,出生于1991年1月,河南商丘柘城縣胡襄鎮后盧村人,上海龐源建筑機械工程有限公司司機,上海“釣魚執法”事件當事人。

2009年10月14日晚上7點半左右,孫中界駕駛公司的金杯面包車前往南匯航頭附近接人。車輛行駛至閘航路時,一名20多歲講普通話的男子突然攔車求助。孫中界還沒來得及回應,男子就拉開車門坐上副駕駛座。車開了不過三四分鐘,男子便稱到達目的地,要求停車。孫中界靠邊停車后,男子自顧自掏錢要往車上放,錢還沒放下,幾名男子就沖過來,搶走車鑰匙,強行踩住剎車,阻止車輛啟動,接著把孫中界拽進他們車里,逼他在一張單子上簽字。事發突然,孫中界沒看清單子內容就簽了字。隨后,這些人遞給他一張單子,告知他周五早上8點半到滬南公路一個部門處理此事。回家后,孫中界一氣之下,把自己的左小指剁了。

2009年10月16日,上海市兩家都市報報道此事后經網絡轉載引發熱議,第二天,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回應:“10·14”涉嫌非法營運一事(指孫中界黑車事件)不存在“倒鉤”問題。4天后,在上海市領導的干預下,上海浦東新區第二次成立了調查組,展開了進一步的調查。2009年10月26日,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舉行新聞通氣會,通報“聯合調查組”關于“孫中界事件”的調查報告,承認有關部門在執法過程中使用了不正當取證手段,并向社會公眾作出公開道歉。

人物經歷

孫中界,出生于1991年1月,商丘市柘城縣胡襄鎮后盧村人。2009年10月11日,18歲的孫中界從柘城縣老家坐了十幾個小時的汽車,來到上海市,他的目的地,是上海龐源建筑機械工程有限公司,在那里,哥哥孫中記為他謀取了一份司機的工作。2009年10月14日晚上7點半左右,孫中界駕駛著公司的金杯面包車去南匯航頭附近接人,當車輛行駛在閘航路上時,一名20多歲說普通話的男子突然攔下了他的車請他幫忙,還沒等他開口答應,男子就拉開車門跳上了副駕駛座,車子開了才三四分鐘,這名男子就稱自己到了,要求停車,孫中界將車靠邊停下以后,男子就自己掏出一些錢來要放到車上,錢還沒放到車上,就有幾名男子向他沖過來搶孫中界的鑰匙,然后強行踩剎車,不讓啟動,并將孫中界拉進他們的車里,要求在一個單子上簽字,孫中界在沒看清上面寫的是什么就簽下來了。此后,這些人給了他一張單子,告訴他星期五早上8點半到滬南公路一個部門處理。回家后,孫中界一氣之下,把自己的左小指剁了。10月16日,上海市兩家都市報報道此事后經網絡轉載引發熱議,第二天,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回應:“10·14”涉嫌非法營運一事(指孫中界黑車事件)不存在“倒鉤”問題。4天后,在上海市領導的干預下,上海浦東新區第二次成立了調查組,展開了進一步的調查。2009年10月26日,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舉行新聞通氣會,通報“聯合調查組”關于“孫中界事件”的調查報告,承認有關部門在執法過程中使用了不正當取證手段,并向社會公眾作出公開道歉。10月31日,應浦東新區執法局的邀請,孫中界和哥哥到原南匯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辦理了車輛退還手續,拿回了被扣押17天的車。2010年4月7日上午,遭遇釣魚執法、斷指洗冤的孫中界,在哥哥及其代理律師的陪同下,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要求依法判令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向他賠付醫療費、誤工費、傷殘賠償金等共計12萬多元。

相關事件

事件背景

“倒鉤執法”此類事情已經多次發生,上海市白領張軍因好心幫載自稱胃痛要去醫院的路人,結果卻被城市交通執法大隊認定為載客黑車,遭扣車與罰款1萬元。原來那名路人是執法大隊的“鉤子”,專門誘人入甕的。?“釣魚式”執法也稱誘惑式執法,從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理論上分析,是指享有行政調查權的公務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為了獲取對行政相對人進行處罰的證據,而使用引誘的手段,使行政相對人從事某種行政違法活動的行為。

事件經過

2009年10月14日傍晚,上班第二天的孫中界送完工友,把車開到附近的魯匯加油站加油,接到公司電話,要去附近的航頭鎮接人。當時大約7點多鐘。孫中界的車由西向東行駛在浦東新區閘航路(原屬南匯區)上時,一名20多歲說普通話的男子突然攔下了他的車請他幫忙,還沒等他開口答應,男子就拉開車門跳上了副駕駛座。當車快要開到羅賓大橋,孫中界金杯車左邊突然有一輛面包車靠了過來,逼得孫中界不得不停車。突然,坐在車上的黑衣人,從褲子口袋掏出一張10塊錢往車上一扔,孫中界還沒來得及說“不要錢”,那人右手已伸過來拔車鑰匙、左腳猛踩剎車。這時,孫中界看見車前過來一輛面包車,車上沖下好幾個人,不由分說打開孫中界的車門。他們自稱是執法大隊的,說孫中界黑車營運拉客。孫中界趕緊解釋,說剛才上車的男子可以作證,可上車男子已不見蹤影。幾個人把孫中界從車里拽出,將他的衣服褲子都撕破了,還拿走了駕駛證和行車證。孫中界被推上面包車,駛進附近一個胡同,胡同里還停著一輛車。他們又把孫中界推到車上,上面有幾名穿制服的男子,孫中界掏出手機報警,手機卻被他們沒收。執法人員在車上對孫中界進行訊問。一名男子拿出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調查處理通知書,說孫中界開黑車,非法營運。孫中界說是對方主動上車,自己并沒向對方要錢,純粹是為了做好事。可執法人員堅持說他是非法營運,還讓孫中界在通知書上簽字。孫中界看到有“該車無營運證,擅自從事出租汽車業務”字樣后,拒絕簽字。此后,因為拒絕簽字,孫中界被要求不能離開。此時,他再次提出要報警,但對方拒絕歸還手機。雙方僵持了大約1小時,孫中界要上廁所,但對方仍堅持必須簽字才能走人,萬般無奈之下,孫中界只好簽字。隨后,對方歸還手機,孫中界被放行,但車被扣留了。

將近晚上9點,孫中界等被放下車,直到那時候,孫中界才看到自己所簽的兩張單子,分別是扣車憑證和調查通知書,至于所簽名的第三張單子他卻始終沒有看到。孫中界打電話回公司,要車子來接。9點一刻左右,孫中界回到了出租屋。回出租屋后,哥哥孫中記怪他沒經驗,孫中界覺得委屈,情緒激動下沖進廚房,拿菜刀砍向左手小指,導致“左小指肌腱斷裂,傷及肌肉、骨頭和神經系統”。第二天孫中記去派出所報案,但派出所表示拒絕受理。2009年10月16日,上海市兩家都市報報道此事后經網絡轉載引發熱議,第二天,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回應:“10·14”涉嫌非法營運一事(指孫中界黑車事件)不存在“倒鉤”問題。4天后,在上海市領導的干預下,上海浦東新區第二次成立了調查組,展開了進一步的調查。

事件爭議

面對上海市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開出的調查處理通知書,孫中界說,希望有關部門能拿出確鑿證據還他一個清白。面對“從事非法營運車輛”的說法,孫中界堅決否認。作為上海龐源建筑機械工程有限公司聘用的司機,孫中界所駕駛的浙ADS595金杯汽車面包車盡管駕駛證上是個人的名字,但其實際用途是每天接送廠里的工人到各個地方工作,車輛在每天使用完畢后,必須開到廠里停放,根本沒有閑置時間允許他做“黑車”生意。

在一份由上海龐源建筑機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車輛管理登記表上,清楚地記著每一天車輛使用的地點。公司負責人表示,車輛的管理有著嚴格規定,司機不允許擅自開車外出,車輛的出發地和目的地都必須登記。這輛被扣的車是3年前購買的,目前行駛里程為10多萬公里,這些行駛的里程全是公司日常營運所積累的,絕對沒有做“黑車”生意。2009年10月15日下午4時30分許,記者來到調查處理通知書上所寫的處理地址浦東新區惠南鎮滬南公路9758號,門上掛著上海市南匯區城市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的門牌。門衛室的工作人員詢問過負責接待采訪的有關部門后告訴記者,領導都出去開會了,無法接受采訪,讓記者明天再來。

調查回應

?2009年10月17日,上海市政府要求浦東新區政府迅速查明事實,將調查結果及時公布于眾。上海市政府承諾“對采取非正常執法手段取證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隨后,浦東新區責成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牽頭進行調查,上海市交通執法總隊參與核查工作。10月20日,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布調查報告,稱查獲的孫中界涉嫌非法營運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取證手段并無不當,不存在所謂的“倒鉤”執法問題。10月20日,調查報告“老子查兒子”且沒有回應任何質疑,引發各界強烈批評,人民日報兩度發表評論,中國中央電視臺節目明確提出質疑,更重要的是上海市高層也不滿該調查報告,重壓之下,浦東新區當天重啟新調查,這一次是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組成的聯合調查組。10月25日,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14日晚孫中界在上海閘航路上搭載的男子陳雄杰并非普通乘客,在當天整治非法營運的行動前,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一名負責人就將執法的時間和地點通過 “鉤頭”蔣國輝告知“鉤子”陳雄杰。10月26日,浦東新區政府舉行新聞通氣會,通報關于“10.14”事件的調查報告和區政府關于此事件的處理意見。上海市委副秘書長、浦東新區區長姜樑通報了浦東新區關于“孫中界事件”的處理意見。他說,現已查明,原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在此事件執法過程中使用了不正當取證手段,浦東新區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依法終結對該案的執法程序,并對當事人做好善后工作。姜樑表示,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此前的調查簡單草率,10月20日公布的結論與事實不符,誤導公眾和輿論,“為此,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向社會公眾作出公開道歉,并啟動相應的問責程序,對直接責任人追究相應責任。”浦東新區政府表示,將深刻吸取教訓,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水平。同時,依法整治非法客運行為,加快公交網絡、出租行業建設和發展,努力營造規范、有序的客運市場環境。

事件結果

當事人孫中界在得知消息后向新華社記者表示,對結果“非常滿意”。??據了解,孫中界的左小指手術順利,已于2009年10月18日出院,醫院主治醫生認為其今后可以基本康復。10月31日,應浦東新區執法局的邀請,孫中界和哥哥到原南匯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辦理了車輛退還手續,拿回了被扣押17天的車。車開回公司時,工友們圍著車輛興奮高喊,還放鞭炮慶祝。

事件后續

2010年4月7日,孫中界告訴記者:“去年,我遭遇浦東新區執法局的釣魚執法,迫使我斷指洗冤,使我身心受到了極大傷害。在全國媒體的強勢關注下,我才得以洗冤,取回了被非法扣押的金杯車,可經過這么長時間,浦東新區執法局只同意賠償我2000多元的誤工補助,這讓我感到很寒心,我要通過法律渠道要求賠償,并讓執法局通過中國中央電視臺等媒體向我公開賠禮道歉。”上午10時許,孫中界和哥哥及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一起,來到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行政賠償起訴狀》,法院已收下了這份起訴狀。起訴狀稱:2009年11月19日,原告(孫中界)向被告(浦東新區執法局)提出行政賠償申請,被告后作出浦城管賠決(2010)第1號行政賠償決定,僅賠償原告18天誤工補助,原告對此不服。原告認為,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條明確規定,“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被告作出的浦城管賠決(2010)第1號行政賠償決定,雖然承認其行政行為違法,同意賠償,但是其決定無視客觀事實,其提出的賠償項目和賠償數額不能填補原告的實際損害,被告被迫承認釣魚執法錯誤后,仍對賠償敷衍了事,毫無誠意。為此,原告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判決支持原告前列請求事項,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孫中界的代理律師告訴記者,執法局需要支付原告下列賠償:醫療費3617.6元,誤工費5700元,護理費2100元,營養費7500元,傷殘賠償金58458元,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0元。以上各項合計:127375.6元。孫中界的哥哥孫中記說,得知他要起訴的消息后,浦東新區執法局一名工作人員找到他協商,許諾若撤訴,將會增加賠償金額,他拒絕了對方的要求。孫中記說:“我擔心因為我(幫弟弟)告狀會連累公司,在遞交起訴狀的前一天,就向我所在的公司遞交了辭職書,可公司領導卻很大度,不同意我辭職。”對此,記者電話采訪了上海市浦東新區執法局一張姓工作人員,他說:“孫中界的賠償問題目前正在處理中,我還不清楚他向法院起訴的事。”

參考資料 >

上海自斷手指證明未開黑車司機接受媒體專訪.鳳凰網.2024-06-16

孫中界斷指證清白.新浪網.2024-06-16

黑車“釣魚式”執法的若干法律問題研究.中國法院網.2024-12-08

孫中界回憶遭遇釣魚執法事件始末.新浪網.2024-12-08

上海浦東通報“孫中界事件”調查情況并公開道歉.中國政府網.2024-12-08

釣魚執法案孫中界領回被扣車 工友放鞭慶祝.新浪網.2024-12-08

遭遇釣魚執法斷指洗冤 孫中界起訴索賠12萬.中國法院網.2024-12-08

“釣魚執法”事件的背后.http://gmyfz.yzdb.cn.2024-06-16

司機搭乘攔車人被指非法營運.新浪網.2024-12-08

上海釣魚執法案續:孫中界不認可道歉.平安龍江網.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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