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光(506年-567年),字景仁,小字伯,范陽郡涿縣(今河北涿州)人,出自范陽盧氏北祖,北魏太常丞盧靖之子,范陽郡公盧辯弟。盧光博覽群書,精于《三禮》,懂音律、玄學(xué)。曾在北魏、西魏、北周三朝擔(dān)任要職,元詡時解褐司空府參軍,元寶炬大統(tǒng)六年(540年)入關(guān)中,宇文泰深禮之,除丞相府記室參軍,累封燕郡公。宇文毓時,官至陜州總管府長史。盧光曾擔(dān)任宇文邕的老師,撰《道德經(jīng)章句》。天和二年(567年)卒,周武帝追贈盧光為少傅,謚號“簡”。
基本介紹
孝昌縣初,釋褐司空府參軍事,稍遷明威將軍、員外侍郎。及元修西遷,光于山東省立義,遙授大都督、晉州刺史、安西將軍、銀青光祿大夫。
大統(tǒng)六年,攜家西入。太祖深禮之,除丞相府記室參軍,賜爵范陽縣伯。俄拜行臺郎中,專掌書記。十年,改封安息縣伯,邑五百戶。遷行臺右丞,出為華州長史,尋征拜將作大匠。魏廢帝元年,加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除京兆郡守,遷侍中。六官建,授小匠師下大夫,進(jìn)授開府儀同三司、匠師中大夫,進(jìn)爵為侯,增邑五百戶,轉(zhuǎn)工部中大夫。大司馬賀蘭祥討吐谷渾,以光為長史,進(jìn)爵燕郡公。武成二年,詔光監(jiān)營宗廟,既成,增邑四百戶。出為虞州刺史,尋治陜州總管府長史。重論討渾之功,增邑并前一千九百戶。天和二年卒,時年六十二。高祖少時,嘗受業(yè)于光,故贈有加恒典。贈少傅。謚曰簡。
光性崇佛道,至誠信敬。嘗從太祖狩于檀臺山。時獵圍既合,太祖遙指山上謂群公等曰:“公等有所見不?”咸曰:“無所見。”光獨(dú)曰:“見一桑門。”太祖曰:“是也。”即解圍而還。令光于桑門立處造浮屠,掘基一丈,得瓦缽、錫杖各一。太祖稱嘆,因立寺焉。及為京兆,而郡舍先是數(shù)有妖怪,前后郡將無敢居者。光曰:“吉兇由人,妖不妄作。”遂入居之。未幾,光所乘馬忽升廳事,登床南首而立;又食器無故自破。光并不以介懷。其精誠守正如此。撰《道德經(jīng)章句》,行于世。子盧賁嗣。大象中,開府儀同大將軍。
人物經(jīng)歷
盧光和一批文武官員曾跟隨太祖皇帝到檀臺山打獵,準(zhǔn)備捕捉野獸的包圍圈已布置好,大家準(zhǔn)備開始上前捕殺獵物。
這時太祖皇帝指著遠(yuǎn)處高山對隨行官員說:“你們看那山坡上有什么?”
大家都說沒有看見什么,只有盧光恭敬地回答說:“我看到一位出家的師父,他站在山坡上,正朝我們合什行禮。”
太祖點(diǎn)點(diǎn)頭說:“正是如此,看來這位高僧是在勸化我們,不要肆意殺生。”
于是太祖下令撤去了包圍圈,放棄這次打獵。
太祖率人回到皇宮之后,敕命盧光在那高僧站立過的地方建造一座佛塔。
盧光派人破土動工之時,從土中挖出一只缽、一根錫杖。
太祖獲知這一消息,感喟不已,于是又下命令在山坡上建造佛寺,紀(jì)念這位高僧。
參考資料 >
為救動物高僧顯靈 皇帝放棄圍獵為其建塔_鳳凰佛教.鳳凰佛教.202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