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oreign Permanent Resident ID Card),又稱為“五星卡”,是國家移民管理局對符合條件的外國人批準其在境內永久居留后,為其簽發的法定身份證件。該證作為個人身份證件可單獨使用,持證人可在各旅館酒店刷證辦理住宿登記,還可在購買車(船、機)票等需要證明個人身份的場合作為合法憑證,無須再出示其外國護照。
2004年8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令第74號共同發布施行《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中國開始正式建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管理制度。2017年6月,2017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啟用,該身份證參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標準設計制作。2018年3月13日,國家移民管理局成立,負責外國人在華居留與永久居留的管理;同年4月,率先試點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頂尖科研團隊外籍核心成員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同時允許外籍人才在上海自貿試驗區兼職創新創業。2023年9月15日,國家移民管理局宣布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簽發啟用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2023年12月1日,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正式簽發啟用,首日共有50名外國人領取到首批證件。
發展進程
1964年國務院發布《外國人入境出境過境居留旅行管理條例》解決了外國人在中國定居的身份問題。198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首次明確外國人在華"永久居留"的分類,從1985年至2004年中國政府先后批準3000多名外國人在中國定居,為進一步規范"綠卡"制度,經國務院批準,2004年8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共同發布施行《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制度正式建立。《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規定,對在中國有關單位任職的外國籍高層次人才,在中國有較高數額直接投資的外國籍投資者、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或國家特別需要的人員以及夫妻團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親屬等家庭團聚人員,可以授予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即中國“綠卡”。
2017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印發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便利化改革方案》,標志著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便利化改革正式啟動。按照該方案,改革任務將于2017年第二季度完成。
2017年5月27日,公安部宣布,自6月1日起,持有效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人士可向原受理機關或居住地的設區市公安機關提出換發新版證件申請(除填寫申請表格、交驗舊版證件外無需提交其他材料),公安機關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在20天內簽發新版證件。從6月16日起,對經批準取得在華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簽發2017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同時停止簽發現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2017版證件參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標準設計制作,內嵌非接觸式集成電路芯片,新增機讀功能。
2018年3月13日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中國宣布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國家移民管理局于2018年3月13日正式成立。新成立的國家移民管理局負責外國人在華居留與永久居留的管理。基于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簽發機關變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
2018年4月,試點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頂尖科研團隊外籍核心成員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率先試點允許外籍人才在上海自貿試驗區兼職創新創業。
2021年7月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發布《關于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及〈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人員參加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在本市居住但未就業、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不含在校生)、持有本市取得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人員,證件在有效期內,可以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可以在首次取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住宿登記地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簽發機關所在地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并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年滿60周歲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人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累計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5年;2012年9月25日超過45周歲的外國人,自符合參保條件起逐年不間斷繳費。
2023年9月15日,國家移民管理局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將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簽發啟用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同時發布新版永居證式樣。新版永居證啟用后,現版永居證在有效期內仍可繼續使用,持證人可根據個人需要,適時申請換發新版永居證。2023年11月28日起,鐵路部門推出外國護照在線身份核驗服務。12月1日,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正式簽發啟用首日,共有50名取得在華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領取到了首批“五星卡”。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是服務保障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提升外國人管理服務信息化水平的實際舉措,有利于提升移民管理服務的質量效率,更好服務海外人才來華工作、學習、生活,貫徹落實好人才強國戰略。
相關法規
2004年8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共同發布施行《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是指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第三條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是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合法身份證件,可以單獨使用。
第四條 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憑有效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出入中國國境。
第五條 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直轄市公安分、縣局;審核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審批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公安部。
第六條 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3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二)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4年、4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于3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三)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五)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5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5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9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5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9個月并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本條所指年限均指申請之日前連續的年限。
第七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指的外國人,其在中國投資實際繳付的注冊資本金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在國家頒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產業投資合計50萬美元以上;(二)在中國西部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投資合計50萬美元以上;(三)在中國中部地區投資合計100萬美元以上;(四)在中國投資合計200萬美元以上。
第八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所指的外國人,其任職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所屬的機構;(二)重點高等學校;(三)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者重大科研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四)高新技術企業、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
第九條 申請人申請時需如實填寫《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外國護照或者能夠代替護照的證件;(二)中國政府指定的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或者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三)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四)4張2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五)本辦法規定的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登記證明以及聯合年檢證明、驗資報告、個人完稅證明。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交國家鼓勵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
第十一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下列材料:(一)任職單位出具的本人職務或者職稱證明;(二)《外國專家證》或者《外國人就業許可證》;(三)任職單位的登記證明以及年檢證明、個人完稅證明;任職單位是外商投資企業的,還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和聯合年檢證明;(四)在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者重大科研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省、部級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證明文件;在高新技術企業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在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國家鼓勵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或者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確認書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確認書。
第十二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中國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函及有關證明。
第十三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四項所指人員申請時,屬于配偶的,還需提交婚姻證明;屬于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的,還需提交本人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屬收養關系的,還需提交收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四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其中國籍配偶的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其外國籍配偶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婚姻證明、經公證的生活保障證明及房屋租賃或者產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五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六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其中國籍父母的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外國籍父母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本人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屬收養關系的,還需提交收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六條 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七項所指人員申請時還需提交被投靠的中國公民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外國人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經公證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投靠人國外無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經公證的投靠人經濟來源證明或者被投靠人經濟擔保證明、經公證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賃或者產權證明。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七條 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由本人或者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者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資地或者長期居留地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公安分、縣局提出申請。 由被委托人代為申請的,需提交申請人出具的委托書。申請人在國外出具的委托書,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自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的申請之日起6個月以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第十九條 被批準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由公安部簽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申請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發給《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申請人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確認表》到中國駐外使、領館辦理“D”字簽證,入境后30日以內向受理其申請的公安機關領取《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第二十條 被批準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每年在中國累計居留不得少于3個月。確因實際需要每年不能在中國累計居留滿3個月的,需經長期居留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批準,但5年內在中國累計居留不得少于1年。
第二十一條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有效期為5年或者10年。 被批準在中國永久居留的未滿18周歲的外國人,發給有效期為5年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被批準在中國永久居留的18周歲以上的外國人,發給有效期為10年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第二十二條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有效期滿、內容變更、損壞或者遺失的,持證人應當向其長期居留地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公安分、縣局申請換發或者補發。公安機關經審核對沒有喪失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規定情形的,1個月以內換發或者補發證件。
第二十三條 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應當在證件有效期滿前1個月以內申請換發;證件內容變更的,應當在情況變更后1個月以內申請換發;證件損壞或者遺失的,應當及時申請換發或者補發。
第二十四條 具有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部可以取消其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同時收繳其所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者宣布作廢:(一)可能對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二)被人民法院判處驅逐出境的;(三)通過提供虛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騙取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四)未經批準每年在中國累計居留不滿3個月或者5年內在中國累計居留不滿1年的。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實施前被批準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在本辦法實施之日起6個月以內到原居留證件簽發地或者長期居留地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直轄市公安分、縣局換領《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第二十六條 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以及簽發、換發、補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有關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務院價格和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一)“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滿18周歲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已滿18周歲的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二)“以上”“以內”皆包括本數。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公安部、外交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
版本變化
2004版到2017版
改革原因
深化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改革,是服務國家人才發展戰略、聚集創新創業人才、推動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2015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強外國人永久居留服務管理的意見》。公安部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堅持把深化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改革作為實施人才優先發展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中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置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中之重全力推進。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是外國人在中國境內證明自己身份的合法證件,是永久居留外國人享受在華資格待遇的有形憑證。《關于加強外國人永久居留服務管理的意見》對強化永久居留外國人身份證件功能作用提出了明確要求。過去,由于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持有量不大、社會認知度不高,加之證件不具備機讀功能,持證人在一些地方、領域和行業辦理相關手續時不夠便利,對證件不能自動讀取識別、聯網認證的反映較為突出。為此,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對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實施便利化改革,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著力解決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可識驗和便利化問題,為永久居留外國人提供良好的社會服務,切實增強永久居留外國人的獲得感。
具體內容
此次證件便利化改革的具體內容有:現行證件名稱“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更名為“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進一步突出身份證明功能;調整樣式向身份證靠攏,便于社會接納和認知;參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技術標準,在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中嵌入芯片,實現通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機進行機讀識別。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便利化改革任務于2017年第二季度完成。屆時,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認知度將大幅提升,新增的機讀核驗功能也將進一步便利持證人在華工作和生活。
兩版區別
相較于舊版證件,新版證件主要有三個方面改進:一是除了證件名稱更名為“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英文譯名相應修改,同時在證件上增加中英文說明,明確其是可單獨使用的身份證件。二是充分考慮外國人服務管理的需要,設置證件登記項目和內容格式等,調整和改進物理防偽措施,整體風格呈現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特征。三是嵌入芯片存儲證件簽發管理信息,為各部門、各行業使用身份證閱讀機讀取核驗提供技術基礎,方便持證人辦理各項社會事務。
申請時間
公安部正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便利化改革相關技術保障,確保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可在窗口部門和單位無障礙使用,有關工作在今年第二季度完成。屆時,持證人可前往原辦證機關申請換領新證,公安機關積極做好證件換發申請的受理、審核等工作,及時為申請人簽發新版證件。如持證人未換發新版證件的,所持在有效期內的舊版證件仍可繼續使用,公安機關通過部門間共享與服務平臺為用證部門提供證件核查服務。
改革方法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便利化改革方案》就改革推進落實工作,提出了三方面要求:在加強組織領導方面,相關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實施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便利化改革的重要意義,切實落實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功能作用,確保2017年第二季度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實現舊版證件可查詢真偽、新版證件可機讀核驗、工作人員普遍認知的工作目標。在加強技術和資金保障方面,要求加快鐵路、民航、銀行、保險、賓館等窗口部門和單位相關設備的技術升級改造,綜合證件使用的各種場景和需要,劃撥專項資金用于技術改造和工作培訓、宣傳,確保證件能在本部門、本行業無障礙使用。在跟進做好后續落實方面,各有關部門要梳理職責范圍內永久居留外國人享有國民待遇的事項,對外公布,接受監督。同時,對照中央組織部、人社部、公安部等25部門制定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相關要求,確保永久居留外國人相關待遇落實。
2017版到2023版
調整內容
調整了芯片存儲結構,優化了證件信息存儲的方式,在印刷方面也采用了更為先進的防偽技術,增強信息保護和安全性。
調整了證件號碼,由15位調整到18位,這個也是這次證件改版調整的一個很重要的方面,編列了外國人標識碼、國籍代碼、申領地代碼等信息碼,一人一號,終身不變。
優化了版式布局,完善了登記欄目,使用了全新繪制的長城圖案,新增了體現國家標識的五星元素,更加直觀地傳遞了中國形象和中國理念。
性能提升
證件機讀能力更強。新版證件針對各行業各單位廣泛使用的身份證閱讀機進行了信息識讀方面的升級改造,目前社會上普遍使用的標準的身份證閱讀機具都可快捷、準確讀取新版證件中存儲的個人身份信息。
在各行業應用系統上的兼容性更強。新版證件信息存儲的內容是針對各行業應用需求進行了優化,并制定相應的行業標準對外公布,更易于旅店、鐵路、民航、銀行、稅務、互聯網等相關行業應用單位開展適配性改造,可以有效提升永居證和行業單位應用系統的兼容性。
核驗持證人身份更加準確方便。移民局除了為新版證件的持證人和應用單位提供持證人身份核驗服務之外,針對永居證和護照的持證人的同一性的認定的需要,還提供永居證與持證人所持外國護照的關聯核驗服務,滿足持證人和應用單位在特定應用場景下身份關聯的認證需要。
收費標準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
《百煉成鋼·黨史上的今天》 8月15日.共產黨員網.2023-09-16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國家移民管理局.2023-09-16
新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啟用,現版有效期內仍可繼續使用.上觀新聞-今日頭條.2023-09-16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中國政府網.2025-09-15
2017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啟用.新華網.2023-09-16
新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12月1日簽發啟用.安徽網.2025-10-04
新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五星卡”簽發啟用.新華社-今日頭條.2023-12-01
公安部:對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實施便利化改革.央廣網.2018-11-29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2026-01-28
公安部召開國家移民管理局成立大會 趙克志出席并講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2023-09-16
外籍人才持永居證可注冊企業.人民網.2023-09-16
10月1日起,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人員將可參加北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_京報網.京報網.2021-11-07
國家移民管理局:12月1日起正式簽發啟用新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界面新聞.2025-05-11
國家移民管理局發布新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國家移民管理局.2025-08-06
圖表:新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五星卡”簽發啟用.中國政府網.2025-08-06
自11月28日起,鐵路部門推出外國護照在線身份核驗服務.今日頭條-華聲在線.2023-12-01
新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發布 與現版永居證相比有哪些亮點?.央廣網-今日頭條.2023-09-16
收費標準.國家移民管理局.2023-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