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化民(約1545年—1596年),字維新,別號文陸。萬歷八年(1580)進士,授惠安縣知縣,多惠政。樂平人將所辦案例匯編成《洗冤集錄》傳世,贊化民為不要官、不要命、不要錢的“三不要”縣令。
人物經歷
朝廷獎授山西省道御史,出視陜西省茶馬。其時,朝廷禁止販馬出境。鐘認為:“邊塞土寒,賴養馬為業,今慮擅自出境,竟嚴加禁限。民間養殖、境內貿易皆廢,公私緩急俱失資助。”請準越境販賣。早時,寧夏回族自治區年撥軍餉萬金,買米27000石,為管事者所侵吞,向民濫征。化民請求“公墾田收入粟糧抵補,永停征派”,均一一獲準。巡視山東省,天大旱。初到,即審察重囚,釋放冤者;免征賦,先賑濟,后上報,以解民困苦。不久因觸犯權貴,被尚保中丞周宏和彈劾,調行人司正。旋遷禮部主客員外郎,累遷儀制郎中,進光祿丞。萬歷二十二年,河南省大饑,人相食,朝廷命化民兼河南道御史,前往賑濟,授權日夜兼程便宜行事。化民單騎遍歷州縣村坊市井,慰問災民,考察民情,從國庫請撥30萬金,留漕糧10萬石濟賑。并火速通告各地廢止高價糶米禁令,以聚集商品米;設立粥廠賑濟災民;療治疾疫;招回流移人口;掩埋遺骨慰藉。影響所及,地方官吏勤于政事,盜匪斂跡,荒政大舉,民心大悅。辦完賑濟,作《救荒圖說》。得帝褒揚,提為太常少卿。二十四年,南陽市礦工與夾河人起事,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河南省,上疏力爭免征礦稅。不久,病發而卒。市民失聲痛哭,相率頌于朝。
明史記載
鐘化民,字維新,仁和人。萬歷八年(1580)進士。授惠安縣知縣,多異政。御史安九域薦于朝,以俸未及期,移知樂平,治復最。征授御史。與同官何卓、王慎德交章請建儲,不報。出視陜西省茶馬,言:“邊塞土寒,獨畜馬為業。今慮其闌出為厲禁,于是民間息與境內貿易俱廢,公私緩急亦無所資。請聽逾境販鬻,特不得入番中。又寧夏回族自治區乏餉,歲發萬金易米二萬七千石,后所司干沒,濫征之民。請以墾田粟補之,永停征派。”俱報可。巡按山東省,歲旱,請振先發后聞。坐寧夏時取官銀交際,為尚寶丞周弘禴所劾,調行人司正。累遷儀制郎中。沈王珵堯由支庶嗣,請封其庶子為郡王,化民持不可。帝傳諭曰:“第予虛名,令藉是婚娶耳。”化民奏曰:“沈王子與元子孰親?王子不即封,慮妨婚娶,元子不即立,不慮妨豫教乎?”帝怒,以化民辭直,無以難。帝命并封三王,化民與顧允成等面詰王錫爵于朝房。尋進光祿丞。二十二年,河南省大饑,人相食,命化民兼河南道御史往振。荒政具舉,民大悅。既竣,繪圖以進。帝嘉之,褒諭者再。太常少卿。二十四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河南,討平南陽市礦盜。夾河賊嘯聚數千人,復督兵破之。時方采礦,抗疏力諫。化民短小精悍,多智計。居官勤厲,所至有聲。遍歷八府,延父老問疾苦。勞瘁卒官,士民相率頌于朝。詔贈右副都御史,賜祠曰忠惠。
個人作品
鐘化民著有《讀易鈔》14卷、《體仁圖說》、《日省錄》、《勵學篇》、《經濟日鈔》、《應變錄》、《親民類編》、《閱視類編》、《求生錄》等。杭郡建祠于西湖跨虹橋左側以祀。
參考資料 >
長留清氣在人間——“不要官、不要命、不要錢”的鐘化民.湖州市紀委市監委網站.2024-08-13
《明史》?萬象春 鐘化民.搜狐網.2024-08-13
明史·列傳·卷一百一十五.古詩文網.2024-08-13
鐘化民 人文旅游--浙江--杭州--余杭--歷史名人.個人圖書館.20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