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世資(1415年-1483年),字資輔,福建莆田人,明朝官員。正統七年(1442年)中進士,歷任戶部主事、郎中、工部右侍郎等職。天順四年,朱祁鎮命中官購置彩幣,翁世資以民艱為由,請求議減其半,但遭到指責并被下詔獄,后衡州府知府。成化初年,升任江西省左布政使,隨后轉任江西餉。之后擔任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省,負責賑災饑荒。后召為戶部右侍郎,久之晉升為戶部尚書。成化十九年(1483年)致仕,授太子少保。翁世資有一子翁洪。
人物簡介
翁世資(1415—1483年7月11日),字資甫,莆田人,明正統七年(1442)進士,官至戶部尚書。除戶部主事,歷郎中。天順元年拜工部右侍郎。四年命中官往蘇、松、杭、嘉、湖增織彩幣七千匹。世資以東南水潦,民艱食,議減其半。尚書趙榮、左侍郎霍瑄難之,世資請身任其咎,乃連署以諫。帝果怒,詰主議者。榮等委之世資,遂下詔獄,謫衡州府知府。成化初,江西省左布政使。坐事下吏,尋得白。大軍征兩廣,轉江西餉,需十萬人。世資議直就易嶺南米。民得不擾。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省。歲饑,發倉儲五十余萬石以振,撫流亡百六十二萬人。召為戶部右侍郎,佐鼎。久之,代薛遠總督倉場,進尚書。十七年還理部事。閱二年,致仕。
生平事跡
宣德九年(1434),世資隨父游京師,入太學。
正統六年(1441),世資中順天府舉人。七年(1442),登進士第,授戶部主事。公余經常翻閱檔案材料,推究政事的利弊得失,因此,十分熟悉國家的典章制度、條例因革,很受上司的看重。有一次,部里派他到南通市監收軍衣的布料、棉花,復命時,他奏說:布、花“收貯庫藏,轄于通州諸衛,宿弊極多,宜改屬有司,則其弊可革”。建議得到采納。十四年(1449),遭父喪,回家守制。
景泰元年(1450),戶部尚書金濂因時事多艱,急需富有謀略的人才,奏請召世資返京任職。世資以守制未終為由,固辭不赴。次年(1451)服闕,才回戶部供職,主管各司章奏文移,并參加重要決策。不久,署戶部郎中。江南發生水災,朝中推選公正廉潔的京官前往查勘,部里把任務交給世資。事畢回京,奏免應天、太平、興國縣、安慶市、廬州等府和建平、宣城市等衛的稅糧五十余萬石,草料一百多萬擔,并令地方官吏賑濟生活無著的災民。
天順元年(1457),世資被任春闈同考試官。不久,實授戶部郎中,升工部右侍郎。四年(1460),內織染局奏請:“蘇、杭、五府織造上供文綺七千匹,賞賜不足,宜加造七千匹?!笔蕾Y以為東南有水災,民眾饑餓,“宜節以蘇民困”,因與尚書趙榮、左侍郎霍瑄聯名上章,求減其半。朱祁鎮見章大怒,查究主議人,下世資于錦衣獄審,貶他的官,出知衡州府。
世資到衡州,清查疑案,平反了數十人。又大力革除積弊,敦厚風俗,新廟學,修石鼓書院,立便民倉……。衡州衛指揮使違法亂紀,世資稍加裁抑,指揮使就誣告他心懷怨望。英宗下詔捕他進京推問,查清事實后,指揮使降二級,調離衡州。世資仍任原官。
成化元年(1465),世資任江西省布政使。都御史王儉巡撫湖湘,路過江西,因他參時不行“屈膝”禮,記恨心中,回朝后誣奏他離酃縣時有“隱匿庫藏”的情弊。李純下詔捕他,稽核他離任時移交的冊籍和庫藏。經核對無誤,詔他官復原職。
時政府軍討伐兩廣,朝廷令江西運送兩江總督,要征召十萬名民夫服役。世資派人就廣東省糴米供餉,不征夫役,老百姓因而沒有受到驚擾。江西發生旱災,糧食歉收,災民多流落異鄉。他令發倉賑饑,并奏請免田賦一百七十多萬石,免除所有“雜泛差科”,地方賴以安定。
成化五年(1469),世資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省。六年(1470)秋,山東大饑,他發糧五十余萬石,賑恤七百六十二萬人。不久,召為戶部右侍郎,遷戶部左侍郎。
成化十二年(1476),世資與平江縣伯陳銳、副都御史李裕、侍郎王詔等監督漕卒,疏浚會河,從大東橋到張家灣渾河口,長六十余里,船舶于是得以通行。十四年(1478),升戶部尚書,職掌仍舊。當時,在京的王府軍校到倉場支領糧餉、草料,往往百般勒索,橫不可制。他奏請繩之以法。李純許可。從此,軍校就不敢再恃勢妄為了。
江南漕運糧食到北京市,船行水上,喜米常被水氣蒸腐。世資在通州城外建立廠場,運來的漕糧經曬干后才貯進糧倉,防止了糧食霉爛的發生。
成化十七年(1481),世資被召回京師,主管戶部政事。時廷試進士,他又充讀卷官。次年(1482),因病乞休,不許。十九年(1483),又上疏求去,詔加太子少保致仕,賜璽書,命馳驛回家。六月戊辰日(7月11日)行至儀征市,病逝,終年68歲。贈太子少傅,謚襄敏。
世資居官四十余年,謙約和厚,家無余財,為時人所稱譽。所著詩文,有《冰崖集》若干卷,藏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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