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農業調整法
來源:互聯網

《農業調整法》是美國大蕭條時期,由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頒布的一項法律,旨在通過減少農產品盈余來提高農產品價格。政府購買家畜進行屠宰,并向農民支付補貼,使農民不在自家的部分土地上種植農作物。這些補貼的資金來自于對農產品加工公司征收的稅收。根據該法,美國農業部設立了農業調整管理局,負責監督補貼的分發。該法于1933年首次頒布,但于1936年被最高法院宣布違憲。后經修改于1938年再次頒布。該法是美國歷史上的重大新政計劃之一,也是聯邦政府首次大規模介入經濟福利的嘗試。該法的實施對于恢復大蕭條時期的農業繁榮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法規介紹

《農業調整法》是美國大蕭條時期,由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頒布的一項關于農業的。

1918年第1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歐洲農業遭到嚴重破壞,美國農民因看好出口市場而大量增產。但至1920年歐洲農業迅速恢復,美國糧食因而出現嚴重生產過剩,價格開始大幅下跌,許多農產品價格低於生產成本,人民甚至用糧食取代煤當做燃料,農民因無法支付貸款而陷入財務困境。1933年美國總統小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就任後,隨即於國會通過農業調整法案(Agricultural Adjustment Act;AAA)以期振興美國農業。

美國農業調整法案先針對食品與服飾業課稅,再結合美國財政部資金對降低產出農民提供補助。這項法案計劃降低美國農業30%產出,期望將市場供需導向平衡。該法案也導致許多農民集體破壞農業設備與殺害牲口,并招致許多抗議。

1936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認為徵收特定族群稅收以補助農民為非法行為,并宣布農業調整法案違憲,法案大部分內容遭到廢止,許多中小型農業公司失去政府補助,又因減產計畫失去生財工具,多數皆離開自有農地尋求其他工作機會。

參考資料 >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