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為正,字尚德,號燕陽,明紹興會稽人,父商廷試。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張元忭榜進士,試政都察院,選刑部貴州司主事。
有子商周祚,孫女為清代女詞人商景蘭。
正文
適朝議改諸部主事為御史,遂任江西省道監察御史,奉命巡按山東省。尋興疏浚膠萊河之役,六萬地方武裝漬鹵泥淖,積數日,蟲生股脛,怨環噪,將倡亂。為正疾馳前往撫慰,事遂安定。后巡按福建省,協助巡撫龐尚鵬推行“一條鞭”法,巨室弗悅,百姓稱便。民俗音樂有云:“龐公父,商公母,增我田疇省門戶,隸不下鄉,民不見官府。”福州興化皆立祠祀。行滿回京,父老跪送者千余人。后提學北,逾二年遷大理寺少卿乞歸卒。年七十六。《紹興縣志資料》第一輯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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