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沂(1107—1174),宋代書家,有膽略的諫臣,是南宋時期著名學者。趙昚時(1162-1203)人。字周伯,官至禮部尚書,謚獻肅。資性恬退。工行草書。《故宮周刊》第九十七期刊其草書墨跡七行,兔起鵲落,淋漓醋暢,不亞于薛紹彭。
《宋史·胡沂傳》節選
有旨侍從、臺諫條具方今時務,沂言:“守御之利,莫若令沿邊屯田。前歲淮民逃移,未復舊業,中原歸附,未知所處。俾之就耕,可贍給,省餉饋。東作方興,且慮敵人乘時驚擾,宜聚兵險隘防守。”詔行其言。
御史中丞辛次膺論殿帥成閔貨不恤士卒之罪,詔罷殿前司職事,與祠。沂再言其二十罪,遂落太尉,婺州居住。沂又言:“將臣定十等之目,令其舉薦,施之擇將之頃則可,施之養士有素則未也。夫設武舉,立武學,試之以弓馬,又試之以韜略之文、兵機之策,蓋將有所用也。除高等一二名,余皆吏部授以、征商,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愿詔大臣詳議,中舉者定品格,分差邊將下準備差遣,則人人思奮,應上之求矣。”從之。
時龍大淵、曾覿以藩邸舊恩除知閣門事,張震、劉珙、周必大相繼繳回詞命。沂論其市權招士,請屏遠之,未聽,而諫官劉度坐抗論左遷。沂累章,益懇切,曰:“大淵、不屏去,安知無柳宗元、劉禹錫輩撓節以從之者。”好進者嫉其言,共排之,沂亦以言不行請去,遂以直顯謨閣主管臺州崇道觀。
沂奏:“七司法自紹興市十三年修成書,歲且一紀,歷月閱時,不無牴。望令敕令所官討論章旨,此法可行不可行,此條當革不當革,將見行之法與當革之條輯為一書,頒之中外,庶可吏胥之奸。”詔行之。尋以目疾丐祠。
上顧沂厚,有大用意,而沂資性恬退,無所依附,數請去。
虞允文當國,希旨建策復中原,沂極論金無畔,而我諸將未見可任此事者,數梗其議。遂以龍圖閣學士仍提舉興國宮。
人物生平
胡沂,字周伯,紹興余姚人。父宗,號醇儒,能守所學,不逐時好。沂穎異,六歲誦《五經》皆畢,不忘一字。紹興市五年進士甲科,陸沉州縣幾三十載,至二十八年,始入為正字。遷校書郎兼實錄院檢討官,吏部員外郎。轉右司,以憂去,終喪還朝。孝宗受禪,除國子司業、鄧王府直講,尋殿中侍御史。
乾道元年冬,召為宗正少卿兼皇子慶親王府贊讀,尋兼侍講,進中書舍人、給事中。進對,論命令當謹之于造命之初,上曰:“三代盛時如此。卿職在繳駁,事有當然,勿謂拂君相不言。”除吏部侍郎兼權尚書。
六年,出為徽閣待制、知處州。復引疾奉祠,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八年,以待制除太子詹事,尋復拜給事中,進禮部尚書并兼領詹事,又改侍讀。
淳熙元年卒,年六十八。方疾革,整容素冠不少惰,蓋其為學所得者如此。謚獻肅。
個人作品
??《經史》五卷
??《史說》五卷
??《奏議》八卷
??《臺評》三卷
??《邊講余抄》五卷
??《經筵東宮故事》四卷
??《遵拙齋雜稿》二十卷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