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理論(Entrepreneur Theory)是研究企業家及其在經濟活動中作用的理論。該理論的發展始于18世紀30年代,經歷了一系列的演變和完善,現已成為現代企業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家理論的研究對象主要是企業家的角色、職能、特點以及他們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
歷史沿革
早期發展
企業家理論的早期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從康替龍提出企業家概念到馬歇爾的理論,再到約瑟夫·熊彼特對職業企業家范疇和功能的界定。熊彼特的工作為企業家理論納入現代企業理論奠定了理論前提。
現代發展
現代企業理論的最新發展,特別是在契約理論、激勵理論等方面的推進,幾乎都是以企業家理論為出發點。企業家的激勵約束問題與企業的性質和類型、企業的治理結構、企業的資本結構等這些現代企業理論所考察的基本問題密切相關。
企業家概述
企業家(Entrepreneur)一詞自16世紀誕生起,就被賦予了冒險者的身份。隨著時間的推移,企業家的身份不斷豐富,包括經營者、資本家、經理、革新者等。企業家在企業發展過程中扮演著多重角色,包括組織的奠基人、自有企業的管理者、他人所擁有企業的創新型領導者等。
企業家理論前史
企業家理論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776年亞當·斯密發表《國富論》之前。在那個時期,企業家的含義雖不明確,但已有了一些固定的含義,即與風險相聯系。重商主義和重農學派的一些經濟學家,如康替龍、弗朗索瓦·魁奈等人,已經開始對企業家進行初步的探討。
古典經濟學時期的企業家理論
古典經濟學時期,企業家理論開始萌芽。薩伊首次在經濟文獻中使用企業家的概念,并系統地考察了其角色。喬治·卡特利特·馬歇爾則在分配理論中將企業家視為一個生產要素,并提出了“四位一體”的分配公式。約瑟夫·熊彼特則強調了企業家的創新功能,認為企業家是打破市場均衡狀態的關鍵。
新古典經濟學時期的企業家理論
新古典經濟學時期,企業家理論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科斯納將企業家的發現特征與競爭結合起來,認為企業家的作用在于發現交易機會。奈特則從不確定性角度研究企業家,認為企業家的作用在于處理不可靠的能力。
新制度經濟學時期的企業家理論
新制度經濟學時期,企業家理論獲得了長足的發展。道格拉斯·諾思將廣義企業家引入到制度變遷模型中,強調了企業家在制度變遷中的催化作用。阿爾欽和德姆塞茨則認為企業家是監督者,掌握剩余索取權和修改合約條款的權利。
企業家理論的發展
企業家理論的發展與企業家的發展并不平衡。在歷史上,企業家理論的總結性往往強于其前瞻性。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企業家理論的重要性日益顯現。萊賓斯坦、卡森、張維迎等經濟學家對企業家理論進行了深入研究,為企業理論注入了新的活力。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