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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存仁(1710---1764),字心一,號墨村,清代官員。江夏區(今武漢市武昌)人。
人物簡介
葉存仁,雍正年間,補江蘇銅山區知縣。乾隆元年(1736年)廣遷邳睢河務同知。十六年,因有人彈劾歷屆道員侵吞南河道庫錢糧,受株連免職。乾隆二十八年,奉命勘察漳河水利。提出開引河、筑土壩、增護城河等建議,被采納。同年四月,奉命與侍郎阿求阿審定歸州鎮(今秭歸縣)張洪舜冤獄。十一月,授河東河道總督,奉命審察排浚荊山橋河工程。提出疏通正、副河,使之分流入運河,同時續挑三處支河并加寬湖口閘滾水石壩的具體方案,亦被采納。
人物軼事
清乾隆年間任河南巡撫,離任時,部屬們在更深夜靜時送來很多禮物。葉存仁十分感慨,賦詩一首;“月白風清夜半時,扁舟相送故遲遲。感君情重還君贈,不畏人知畏己知。”將禮物全部送還。葉存仁不是怕別人知道,而是怕自己知道,這是清廉為官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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