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治具(1530-1601),字明遇,號洞齋,晉江市人,明朝政治人物。隆慶五年(1571年)進士,官至四川省按察使。
正文
張治具,字明遇,號洞齋,明?晉江人。隆慶五年辛未(1571年)進士,官至四川按察使。
清?李清馥《閩中理學淵源考?卷69?按察張洞齋先生治具》據萬歷《志》、雍正間《志》、李氏(李光縉)《景壁集》、葉相國(葉向高)《蒼霞草》為作傳,曰:
“張治具,字明遇,號洞齋,晉江人。
隆慶五年(1571年)進士,授永淳令。即詢民,為豁浮賦三百石。有賈人子賂當道,請鑿礦,爭之不得,設重稅困之;立報罷。
移臨海。作追征,全法考,民稱便。
為御史,巡視倉庫,兼河道。持重舉大體,事事治辦。丁內艱。
服闋,赴補扈從。趙頊陵還,過老子宮,具疏請罷逸游以光盛典,上嘉納之。
命按南,復按湖廣。旌廉汰貪,鋤豪強,慎聽訟。在臺十一載,三按大都,所至皆有建豎。
轉江西省副使,遷參政,升四川省按察使。播州區民苦楊酋殘暴,避入內地,時議驅之。治具謂:‘播人即吾人,方離?,而復驅之,非情為。’設法安。會江西巡撫追訾計吏事,請量移,不赴調,歸,卒。
治具篤行長者,外坦中嚴,于倫情甚厚。嘗自言:‘平生所為,惟此念不欺。’人咸信之,以為??君子。
所著有《尚書會解》、《四書初說》、《諸儒辦旨》、《初東集》等書。
葉文忠(葉向高)銘其墓,李衷一(李光縉)撰行狀,云:‘公嘗謂平生惟好賢一念不能自己;解組歸,或坐竟日,語移時,無疾言色,非禮義不以道,非國家事不以及,終日無褻?之容。一動一止,光目擊之,而道存云。’
子國裳,己卯(萬歷七年,1579年)鄉薦。”
愛新覺羅·旻寧《晉江縣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張治具》:
“張治具,字明遇。
隆慶辛未進士。令廣西永淳,豁浮賦,罷鑿礦。閱歲,移臨海,去之日,老幼遮道,立祠祀之。
征貴州省道御史,補湖廣道,奉命按南畿。旌廉汰貪,如別黑白。日復出按湖廣,風厲倍前,有望風解組去者。
復晉其省參政,治饒州。節裁磁器制辦,終任無一役一票到磁所。
擢四川省按察使,致政歸。
著《尚書會解》、《四書初說》、《諸儒辨旨》諸書。
子國裳。”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