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薩雷·貝卡利亞(Cesare Beccaria),刑事古典學派的創始人,1738年3月15日出生于米蘭,是意大利經濟學家、刑法學家,代表作為《論犯罪與刑罰》。在書中,貝卡利亞依據人性論和功利主義的哲學觀點,分析了犯罪與刑罰的基本特征,明確提出了他的刑法三原則,即罪刑法定原則、罪刑相適應原則和罪刑人道化原則,并且呼吁廢除刑訊和死刑,實行無罪推定。貝卡利亞獨特的人文主義法律思想對當時刑法學的發展及刑法立法的進步均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個人簡介
切薩雷。貝卡利亞(Beccaria,Marchese di)(1738-1794年),意大利經濟學家、法理學家和刑罰改革者。他的著作《論犯罪與刑罰》(1764年)在整個歐洲有相當的影響力。他呼吁以更人道的方式對待囚犯,呼吁改革法律并改善監獄環境。近代資產階級刑法學鼻祖。
經歷
于1738年出生于米蘭的沒落貴族家庭。
貝卡利亞16歲進入帕維亞大學攻讀法律專業,于1758年獲得法學學士。
其后他參加了經濟學家彼得羅·韋里組織的進步青年小團體—拳頭社,就是在這個社團的那段時間,在與朋友們的討論中,他撰寫了那部不朽著作—《論犯罪與刑罰》,奠定了其刑事古典學派創始人的地位。
23歲加入“拳頭社”,兩三年后,于1763年3月到1764年1月寫出了《論犯罪與刑罰》。1768年被授予米蘭宮廷學校的政治經濟學教授,1771年被任命為最高經濟委員會顧問,幾年后又擔任了財政法官,接著又接受了朱塞培二世的任命,領導國務委員會第三廳的工作。雖然在此期間寫了幾部美學和經濟學的著作及一些有關刑法改革方面的咨詢意見,但再也沒有寫出像《論犯罪與刑罰》那樣的傳世之作。《論犯罪與刑罰》在世界許多地區版本和譯本很多。
1791年,根據奧地利皇帝利奧波德的指示,貝卡利亞被任命為倫巴第大區刑事立法改革委員會成員。
論犯罪與刑罰
從小在帕爾馬的教會學校讀書,青年時代深受啟蒙思想的影響,正如他在1766年寫給他的著作的法文譯者莫雷萊(Moree-llet)的信中所講:“我把一切都歸功于法國人所寫的書。這些書喚起了我心靈中8年來一直遭受溺信教育扼制的人道情感。僅僅5年的功夫,我就完全轉而相信這些哲理,并且成為(孟德斯鳩)《波斯人信札》的信徒。促使我完成頭腦中革命的第二本書是克洛德·愛爾維修的著作。是他猛然把我推向追求真理的道路,他第一次喚起我對人類的迷惘和災難的注意。”(轉引自《貝卡利亞及其刑法思想》,黃風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貝卡利亞最著名的行為,是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系統地提出廢除死刑的理念。1764年,他寫了論文《論犯罪與刑罰(On Crimes and Punishment)》,提出刑罰制度的限度,是達到安全有秩序的適當目標,超過限度就是暴政。他認為,刑事審判的效力來自刑罰的確定性,而不是殘酷性。他認為由國家來奪去一個人的生命是不公正的。這篇論文逐漸傳到北美,給了革命前的知識分子包括美國建國先賢們很大的影響,甚至有人說,貝卡利亞開辟了人類法律史一個全新的時代。
參考資料 >
從野蠻走向文明——貝卡利亞刑法思想評述.北京法院網.2024-03-30
論犯罪與刑罰.豆瓣讀書.2024-03-30
貝卡里亞奠定近代刑法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024-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