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必顯(1600—1692),字微之,號西水,明朝弘治年間其曾祖父劉福舉家遷來諸城北鄉逄戈莊(現屬高密市),系逄戈莊劉氏第六世。
劉必顯青少年時期時局動亂,依舊堅持讀書,后棄書經商致富,又刻苦攻讀。于明朝天啟四年(1624)中舉,于清順治九年(1652)進士及第。劉必顯中進士后,官位做到從五品員外郎。他為官清廉,澤及百姓。劉必顯在滿漢極不平等的清代時期,處理牽扯滿漢關系這一頗為敏感的問題時,依舊敢于主持公道。后劉必顯辭官歸里,住在槎河山莊。在山莊中教育子孫力學苦讀,也與邑中名士交往,相伴游歷。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劉必顯卒,享年93歲。
劉必顯言教與身教,雙管齊下,為劉氏成為科舉世家奠定了最為堅實的基礎。在詩歌上也有詩集《西水公詩集》傳世。
人物生平
據(乾隆)《諸城縣志》記載可知劉必顯生于明萬歷二十八年(1600),劉必顯青少年時期,正值明朝動亂時期。一次,濰河一帶發生戰亂,劉必顯與家人鄉親避亂山中。因為大家都不清楚家鄉,擔憂時間長了衣食無著,只有劉必顯旁若無人將一本《論語》攤開在一塊凸出的山石上高聲誦讀。他棄書經商致富,后又刻苦攻讀,終于考中進士。
劉必顯二十五歲即明天啟四年(1624)中舉,雖然中舉后功名一直不順,在明朝數應會試不第,但他并沒有氣餒,中舉二十八年之后,在五十三歲時,才于清順治九年(1652)考中進士。“余性傲急,且無宦情,惟思得進士二字,啟后人耳”,劉必顯清晰表明了他孜孜不休于進士考試的目的。
劉必顯中進士后,官位不算顯赫,僅做到員外郎,員外郎是六部的中級官職,從五品。但正直有膽識,為官清廉,澤及百姓。被差往通州區督理中南倉時,自種蔬菜,常常數日不食肉類。他去湖南省頒詔時,巡撫袁使拿出金錢饋贈,劉必顯問錢從何來。袁使說:“買賣中低級武館而得之。”劉必顯正色凜然,讓袁使持金還于營弁,勉勵袁使要做清白官吏。劉必顯在固山司理任上,遇到一個棘手案子。有民人為巴結旗人,就以家產進獻。而旗人十分貪婪,因獻產者兩位兄弟家底殷實,就企圖將二人家產也一并沒收到自己名下,并以之為奴。案子將定,獻產者兄弟極為不滿。劉必顯在滿漢極不平等的清代時期,處理牽扯滿漢關系這一頗為敏感的問題時,作為漢官,雖然受到威脅,但他仍然敢于主持公道,將不合理的文書做了更正。
劉必顯辭官后,因愛原諸城南部山水,遂選中了劉家槎河村(原屬諸城,今屬五蓮縣)一帶構筑別業,名曰“槎河山莊”。劉必顯晚年,一直在槎河山莊中教育子孫力學苦讀,他曾說:“教子之道莫要于讀書,能讀書乃能明理,能明理始能成器,始能保家,至進取功名。”年事已高的他回到山莊后,題詩亭壁:“十年塵夢冷漁磯,又回灘頭理釣絲。久客乍歸鷗作伴,短墻半缺水為籬。月明星影窺窗際,夜靜溪聲到枕時。獨坐悠然成大覺,挑燈拂壁一題詩。”他晚年在此度過了近三十年的時光,他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和得天獨厚的天然條件,與邑中名士交往,相互游歷五蓮山、九仙山等名勝,相互以詩文相唱酬。據考證,他與丁耀亢(野鶴)、邱石常(子、海石)、李沖斗、王業成、楊宗儒、邱元復、邱谷常、李澄中(漁村)、劉翼明(子羽)等最相友善。
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劉必顯卒,享年九十三歲。
家庭成員
人物影響
劉必顯言教與身教,雙管齊下,為劉氏成為科舉世家奠定了最為堅實的基礎。次子劉果、三子劉棨,繼他之后均成為進士,就是很好的例證。劉家族所以能夠釀成11個進士,42個舉人(含11進士),16個貢生,133個監生,59個生的科舉盛況。
劉必顯在詩歌上的精湛修養。劉必顯有詩集《西水公詩集》傳世。而他對詩歌的喜愛及創作上的身體力行,直接影響了自己的后代,從而使劉氏成為與山東新城王氏、德州盧氏、田氏、臨朐馮氏山左四大世家相提并論的一個詩歌世家。
詩詞作品
《題槎河山莊亭壁》
十年塵夢冷漁磯,又回灘頭理釣絲。
久客乍歸鷗作伴,短墻半缺水為籬。
月明星影窺窗際,夜靜溪聲到枕時。
獨坐悠然成大覺,挑燈拂壁一題詩。
以上參考資料來源
人物評價
王賡言在《東武詩存》選載其詩1首《題槎河山莊亭壁》,詩前小注中有是語:“公少年刻苦力學,與鄉民避亂山中,眾方爭聚山巔,忽聞有讀書聲,跡之,則公于石上攤書云。”
(乾隆)《諸城縣志》卷三三,《列傳五》評劉必顯的為官之道云:“必顯前后在官不及十年,然風裁峻著,不可以私干。教子孫亦以厲廉隅為吏治之本”,此可謂得言。
張貞在《杞田集》中對其形象的描述為:“公生而,膚不藏骨,一準隆然。望其眉宇,知非常人。”
《鄉園憶舊錄》一書中有這樣的記載:“公名必顯,官員外郎,年少與民避亂山中,眾方喧,忽聞讀書聲,跡之,則公于石上攤書朗讀。”
參考資料 >
劉必顯.山東省五蓮縣人民政府.2024-02-20
父輩清正家風淳厚 - 人文濰坊 - 濰坊新聞網.淮坊新聞網.2023-11-14
風華齊魯|五蓮曾有座槎河山莊,“劉羅鍋”在此讀書.百家號 齊魯壹點.202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