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林業局是省自然資源廳的部門管理機構,為副廳級。
機構職能
(一)負責監督管理全省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并組織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土地沙化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開展全省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分類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組織開展沙化土地調查,指導全省沙化土地治理工作,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指導丘陵山區綜合開發。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省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全省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省級公益林的劃定和管理。負責全省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組織開展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省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全省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省自然保護地。按規定提出新建、調整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五)指導全省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全省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全省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全省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六)負責推進全省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省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改革意見并監督實施。擬訂全省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
(七)負責落實全省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省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地方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省應急管理廳,以省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八)負責監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推動林業產業發展。參與擬訂林業地方經濟調節政策措施,組織指導實施林業生態補償制度。擬訂全省林業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
(九)負責全省林業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全省林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省林業科技工作,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瀕危野生動植物、防治荒漠化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自然資源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區域生態安全。加快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推進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范和歸并整合。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起草林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造林綠化管理處(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各類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低產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復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等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沙化土地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森林資源管理處
擬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省森林采伐限額;承擔林地管理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全省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全省森林經營規劃和方案并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林木憑證采伐、運輸;承擔省級以上重點生態公益林的區劃界定、保護和管理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森林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承擔森林防火、行業安全生產等相關工作。
自然保護地管理處
擬訂全省自然保護地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規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按規定提出新建、調整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指導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與保護;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遺產的申報和保護;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行政審批與科技產業處
負責行政審批工作(省級林木良種基地認定,濕地公園認定,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許可證審批,特許獵捕證審批,進入非國家級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建立機構和修筑設施審批,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國有林場、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編制的森林經營方案及國有林場森林經營方案調整的許可,占用或者征收林地的審核或審批,林木采伐許可,森林防火期內進入森林防火區進行實彈演習、爆破等活動的許可,植物檢疫審批,從省外調入規定必須檢疫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審批),并限時辦結;指導林業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全省林業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和監測、知識產權等相關工作;監督全省林業生物種質資源和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擬訂全省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重大林業科技項目的申報工作;承擔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擬訂全省林業資源優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導全省林業產業發展。
規劃與資金管理處
擬訂全省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并監督實施;監督管理中央和省級林業財政投資、林業部門預算、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及相關項目實施;編制年度生產計劃;組織指導實施相關生態補償制度;負責林業系統統計信息、審計、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直屬單位計劃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人事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開展林業對外交流,組織指導相關履約工作;承擔相關國際協定、協議和議定書的具體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森林防火處(安全生產管理處)
負責落實全省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承擔林業行業安全生產指導檢查監督等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全省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地方防保標準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相關工作。
獲得榮譽
2024年12月20日,入選2024年全國科普日活動優秀組織單位名單。
參考資料 >
機構職能.江蘇省林業局.2022-08-14
內設機構.江蘇省林業局.2022-08-14
關于2024年全國科普日活動優秀組織單位、優秀活動名單的公示.中國科學技術協會.202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