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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規定,對于有功的臣子,宗室郡王被供奉在太廟東側,而文武大臣則在西側。怡親王愛新覺羅·胤祥被安置在東側,這確立了王公配享的儀式規范。雍正八年(1730),怡親王允祥成為首位配享者,隨后制定了親王配享的禮儀。
儀制發展
隨著時代的變遷,配享的人員也有所增加。乾隆,東側增加了博爾濟吉特·策棱,西側則是西林覺羅·鄂爾泰和張廷玉。到了愛新覺羅·旻寧三年(1823),配享的人數增至十二人,包括瓜爾佳·費英東等人。同治四年(1865),配享人數達到十三人,其中包括愛新覺羅·禮敦等。
祭祀程序
雍正二年,確定了功臣配享的祭祀程序:先在太廟舉行祭告儀式,然后在指定日期,安排彩亭和行列,由大臣負責將神主送往太廟西階,在臺階下方行三跪九拜禮。完成后,將神主歸位,再次行一跪三拜禮。雍正八年,對親王配享的儀式進行了細化,由郡王主持,使用彩亭和行列,將神主送至太廟東階,在臺階上方行禮。其余步驟與西側相同。每逢太廟祭祀,皇帝會在正殿上香,分獻官則在配位前上香,各自完成三次獻禮后退出。這種儀式與合祭時的儀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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