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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丙
來源:互聯網

許丙(1891年12月28日-1963年5月18日)是臺灣淡水人,字芷英,曾任多個職務,包括板橋林家林本源總事務所庶務長、臺北州協議會議員、臺灣總督府評議員、日本貴族院議員等。他的父親是一位樸實的農民,家境貧寒。在八歲時,他失去了父親,開始協助寡母維持生計。十二歲時,他開始在滬尾公學校就讀,十七歲畢業后考入公費的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許丙還曾擔任永昌產業代表者、華南銀行監察役、臺灣興業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監察役、唐榮鐵工廠顧問、臺灣青果公司顧問和許氏宗親會會長等職務。

個人簡介

許丙(1891—1963)字芷英,臺灣淡水人,光緒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891年12月28日)生。其父許松麟系一樸實農民,家境寒素。丙于八歲時喪父,協助寡母維持生計。十二歲時始入滬尾公學校就讀,十七歲畢業,旋考入公費的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1911年3月畢業,隨后透過同鄉汪明燦之介紹,進入臺灣北部豪族林本源總事務所,任第一房林熊征之翻譯秘書。開始接觸日本官商界名人,認識了內務大臣原敬,并解決了林熊征兄弟財產分割問題,因此深獲信任,于1916年10月被拔為林家總賬房。林家以百萬計之投資置產,在其靈活手腕之運作下,建立起重大之影響力,并謹慎小心借機培育了自己之公共關系和私人資金。1918年9月,原敬出任日本首相,翌年十月,文官總督田健治郎、民政長官下村宏上臺,許丙之官方人際關系更上層樓。日人亦常借機引介其參與公共事務和慈善事業,知名度日增,身份地位亦隨之改變,由淡水街信用組合理事、同風會副會長、臺灣興業國際信托有限公司董事、新高釀造監事、高雄興業制糖董事,爬升至臺北市協議會員、林本源家最重要之企業大永興業董事、林本源制糖監事。1919年協助林熊征創立華南銀行株式會社。1927年更擔任臺北州協議會員、臺北州稅調查委員。1929年任林家企業日星商社副社長、華南銀行監事。1930年7月更和他的東家林熊征一樣,擔任臺灣總督府評議員,又出任新新興業董事、昭南礦業、打狗土地建物監事。又在東京建造豪宅,拓展對日本中央要員之關系。復投資滿洲和朝鮮礦山和土地買賣,大獲其利,成為臺灣屈指可數之百萬富翁。于是買賣古董、欣賞美術、音樂、圍棋以附庸風雅。1941年「皇民奉公會運動」如火如荼展開,乃改姓名為大山許丙。1945年4月更獲選為貴族院議員。是年八月,日本宣布投降,與少數士紳相聚草山(陽明山),和日本安藤利吉總督、諫山春樹參謀長等討論“臺灣獨立”之企圖。翌年一月,全臺「漢奸」總檢舉,因參與草山會議而被逮捕入獄,七月,臺灣戰犯軍事法庭以陰謀竊占國土罪嫌判處一年十個月徒刑。出獄后擔任林家創辦之薇閣育幼院董事、林熊征學田獎學委員會獎學組主任。并藉顧正秋劇團來臺,迅速建立起新的人事關系。1949年臺灣省政府主席吳國楨聘其為省政府顧問。曾首創發行愛國獎券。其后因極力抗拒三七五減租和耕者有其田政策,并拒繳租稅,遭致長期纏訟之苦。晚年擔任唐榮鐵工廠、臺灣青果公司顧問、許氏宗親會會長、臺灣省佛教道友會會長、中日文化經濟協會顧問,積極促進中日合作。1963年5月18日因腦血栓癥,病逝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享年7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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