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靜力學里,當靜力平衡方程式的數量少于作用在一個結構上的未知反應力時,則稱此結構為靜不定的;稱整個系統為靜不定系統;無法求得的反應力為靜不定量;而求得的反應力則為靜定。靜不定系統實際上未知變量數與約束條件數相等,可以認為是處于超穩定狀態,故也可稱為超靜定。根據牛頓運動定律,在一個二維空間問題中,靜力平衡方程式為:作用在物體上的力的向量總合等于零;也就是說:作用力之水平分量的總合等于零,作用力之垂直分量的總合等于零,對任意一點的力矩總合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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