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塔·卡帕克(約公元1290年至公元1320年),是古代印加帝國君主的稱謂,意為“獨一無二的君主”。他是庫斯科王國的第四任薩帕印加國王,屬于胡林王朝成員。邁塔·卡帕克的統治從傳說中的第一代印加君王科曼·卡帕克開始,一直到印加帝國末代王阿塔瓦爾帕被西班牙穆罕默德二世擒殺,標志著邁塔·卡帕克失去了印加帝國統治權。盡管如此,西班牙人所立的傀儡和領袖仍采用這個稱謂。
“邁塔”在克丘亞語里,只是專有名詞,沒有特定含義。而“卡帕克”則意味著精神富有,胸襟博大,為窮人造福。
人物經歷
家族與繼承
邁塔·卡帕克是Lloque Yupanqui國王的兒子,繼承了父親的王位,成為Cápac Yupanqui的父親。他的母親是瑪瑪·科拉·奧克洛·科亞(Mama Cora Ocllo Coya),她在庫斯科去世。邁塔·卡帕克的妻子名為瑪瑪·坦卡里·亞奇(Mama Tankariy Yachiy),也被稱為塔庫卡雷(Tacucaray)或瑪瑪·庫卡(Mama Cuca)。他的其他子女包括Tarco Huaman,Apu Cunti Mayta,Queco Avcaylli和Rocca Yupanqui。
擔任王儲時期的工作
在擔任王儲時,邁塔·卡帕克擁有有限的行政權力。根據印加法律,未成年的王儲不能親自發號施令,因此他通過一群參謀來施行權力。他的父王略克·尤潘基曾派他陪同經驗豐富的元老巡視全國,了解民情,讓他熟悉治國之道。
治績
邁塔·卡帕克繼位后,繼續前代國王的擴張領土政策。他征服了的的喀喀湖邊的德薩瓜德羅河、蒂亞瓦納庫、阿通帕卡薩、查爾卡省,以及孔蒂蘇尤、阿雷克帕一帶。他還被稱為日歷的改革者,編年史學家描述他是一位征戰英勇的國王,征服了遠至的地區,包括泰蒂卡卡湖、阿雷基帕和波托西。
然而,他的王國實際上仍然局限于庫斯科山谷。在1134年,邁塔·卡帕克將阿雷基帕和莫克耶瓜地區納入印加帝國的控制之下。他的偉大軍事壯舉是征服了阿爾卡比薩斯和庫倫奇馬斯部落。
為了便于行軍和交通,邁塔·卡帕克修筑了橋梁和通道。其中包括阿普里馬克河的柳索橋和孔蒂蘇尤的沼澤通道,這些設施在和平時期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晚年
邁塔·卡帕克晚年主要致力于休養生息,制定法令,為窮人及寡孤獨造福。他在位約三十年后去世,由他和姊妹兼妻子瑪瑪·庫卡所生的長子繼位。印加人為他哀悼一年,以示愛戴。
婚配
王后
從傳說中的第一代君王曼科·卡帕克起,便有了與自己姊妹結婚的傳統。他們認為薩帕·印卡代表太陽,他的姊妹就代表月亮,亦應當作薩帕·印卡的妻子,稱為“科婭”,意為王后或皇后。如果沒有親姐妹,就與王室血統中最近的女親屬通婚,如堂姐妹、侄女或姑母。印加王室后代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維加說,其實兄妹或姐弟結婚是要保持血統的純潔,同是為了將來繼承王位的兒子,從母系和父系兩方面都有權統治國家。
太陽貞女宮
除了娶姊妹為妻外,薩帕·印卡還在國都庫斯科和地方成立“太陽貞女宮”。在庫斯科的貞女宮,入選的女性必須是印加帝國王族的女兒,根據其血統高貴程度和姿容秀美來挑選,而且總是選八歲以下的女童,以確保是處女。獲選進入貞女宮的,都是獻給太陽作妻子的。這類貞女通常有一千五百多個,而且不設上限,而混有外來血統的女子,則不得進入。貞女的日常生活,就主要是勞作和紡線織布,為薩帕·印卡和王后制作服飾及祭獻用衣物等等。另外,男性一律不準進入,除了薩帕·印卡有權入見(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維加說那些薩帕·印卡不愿享用這特權,為的是不想任何人奢望得到此一權利)。
除庫斯科外,還在國境的主要省份設立太陽貞女宮。能選入的,既有王室血統的女性,亦有混血的女性。這些貞女是作薩帕·印卡(不是太陽神)的妻子或嬪妃,所以必須非常美貌才可入選,并不許賜給任何人作妻子。所以未能得幸的貞女,便要留在貞女宮中,直到年老為止,才可以自由地回到家鄉,獲分土地房屋,享受侍奉,又或者繼續留在貞女宮,直至故去。而得幸的女子,因為已經破身,以不能再回貞女宮,而只能在王宮中充當王后的侍女或仆人,直到被辭退為止,然后回鄉,同樣會獲分土地房屋及受到侍奉。
施政舉措
據美國學者普雷斯科特(William Hickling Prescott)的分析,薩帕·印卡的政府本質上是溫和的,但形式上卻是純粹而絕對的專制。因此,即使是任何印加帝國貴族,也必須雙足赤裸、肩挑輕擔,以示恭敬。薩帕·印卡還集宗教、軍事、財政、法律大權于一身:他作為太陽神的代表,居于僧侶們之首,主持最重要的宗教儀式;他創建軍隊,時常親自指揮;他收稅款,制定法律,任命法官執行法律,而又隨心所欲免法官,所以“一切尊嚴、權力、利益的泉源”。
二元管理
印加帝國的國都及各個城市、民族,均采用“阿南”(Hanan,意為上)及烏林(Hurin,意為下)的分治制度,例如在首都庫斯科,分成“阿南庫斯科”及“烏林庫斯科”(傳說從印卡·羅卡開始,歷代的薩帕·印卡居于阿南庫斯科,而該部分亦占有支配性的地位);又例如帝國境內的昌卡人(Chankas),被分成“阿南昌卡”和“烏林昌卡”,各有領袖來統治。
四大行政區
印加諸王將帝國分成四大行政區,稱之為“塔萬廷蘇尤”,意為“世界的四個部分”。以國都庫斯科為中心(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維加說“庫斯科”在印加人的專門語言中意為“大地的肚臍”)。東部稱為“安蒂蘇尤”,西部稱為“孔蒂蘇尤”,北部稱為“欽察蘇尤”,南部稱為“科利亞蘇尤”。這四個大行政區,就代表印加帝國伸向四方的整個國土,所得到的新征服地,不論距離有多遠,都會歸入這些行政區中,如南方的智利歸入科利亞蘇尤、北方的基多歸入欽察蘇尤。
軍事
田地分配
印加帝國把土地分為三部分,一部分獻給太陽神,一部分分給薩帕·印卡,另一部分分給人民,目的在于維持人民的生活。耕作土地亦有既定程序:先耕種屬于太陽神的土地,然后是老、病、孤、寡及現役士兵的土地,然后耕作自己的土地,最后耕作屬于薩帕·印卡的土地。
稅項
印加人民向薩帕·印卡繳納的東西主要有四種:屬于薩帕·印卡土地上的收獲物、用國王的牲畜的毛制的衣服、用各省所產東西所制的武器和鞋子。據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維加所說,印加諸王的征收方針是溫和的,所以沒有人感覺負擔太重(普雷斯科特認為人民負擔其實是足夠沉重的,因為王族成員、貴族、官員、僧侶們都是免稅的,支付政府全部開支的都是人民)。但亦不容許有懶人存在,所以即使是喪失勞動力者,也要繳納從自己身上抓來的虱子,從而亦搞好衛生。
巡視領土
薩帕·印卡經常巡視領土,是他與人民溝通的最有效方式。薩帕·印卡每隔數年進行一次,排場盛大,在巡視路線的沿途,不時停頓傾聽臣民訴苦,或者解決某些由法庭呈奏的事項。這些巡視,都使在場觀看的臣民欣慶歡呼,把薩帕·印卡過所到之處奉為圣地。
宗教
印加帝國諸王要求人民信奉太陽神,但其他少數民族的神像郤不會遭破壞,而是放到國都庫斯科,在帝國的低級神靈中占有席位,并作為抵押品,讓這些民族較少叛變的想法。
設置紅燈區
據《印卡王室述評》記載,印加諸王為了防止造成更大的危害,乃允許妓女(Pampairuna,“潘派魯妠”)存在。妓女住在野外的破舊茅屋里,各自獨立,互不相連,不得進村,以免和其他婦女往來(“潘派”意為廣場和田野,“魯納”意為人或人群。合起來就是“住在野外的人群”)。雖然妓女得到歷代薩帕·印卡的允許,但身份卑微,備受蔑視。
葬禮
當一位薩帕·印卡駕崩后,他生前的住處,會原封不動,永久關閉(新任薩帕·印卡須要自行籌備新的住所和用品)。其葬禮會舉行得既盛大又莊嚴,一部分生前使用的餐具和寶石、心愛的嬪妃和仆從會被殺死陪葬,或者自殺殉君。
薩帕·印卡的尸首會被挖出內臟,然后精心地涂上香料,移到庫斯科的太陽神廟,與歷代薩帕·印卡排成一列,人們為他們的軀體穿上華麗衣服,放在金椅子上端坐著,低垂著頭,兩手交叉放在胸前,模求使其貌樣與在生時一樣。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