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系統》(拉丁語:Systema Natur?,或譯自然大系)是瑞典植物學及動物界學家、醫生卡爾?馮?林奈(Carl von Linné,1707年5月23日~1778年1月10日)的主要作品之一,這本書在植物及動物學兩界引入了基于博安家的加斯帕爾和約翰而來的林奈分類法,即后來的二名法。第1版的《自然系統》在1735年出版,這本書林奈一共出了12版,其中以第10版最為重要,被認為是國際動物命名法規出現的開端。此書全稱為“Systema natur? per regna tria natur?, secundum classes, ordines, genera, 物種, cum characteribus, differentiis, synonymis, locis”,意為“基于綱目屬種的、包含特征、差異、異名、地點的、含蓋自然界三界的自然系統”。
作者簡介
卡爾?馮?林奈(Linnaeus),全名卡爾·馮·林奈(Carl von Linné),過去譯成林內,受封貴族前名為卡爾·林奈烏斯(Carl Linnaeus),由于瑞典學者階層的姓常羅馬化,又作卡羅魯斯·林奈烏斯(Carolus Linnaeus),瑞典自然學者,現代生物學分類命名的奠基人,近現代生物分類方法的奠基人,他的最著名的著作是《自然系統》。林奈7歲入學讀書,他的父親是牧師,父親希望他將來也成為牧師。但是他對學校規定的課程不感興趣,只有邏輯學還學得可以。他喜歡到野外采集植物標本,閱讀植物學著作,很多時間和精力都花在這上面了。讀中學時,有的老師建議他父親不要再供他讀書,因為他不可能學好功課,不如送他學一門手藝,以便找份工作。只有一位老師比較欣賞卡爾?馮?林奈,主張他去學習醫學,而不要學神學、做傳教士。
1727年,林奈進入烏普薩拉大學讀書。他對植物學的興趣依然很濃,大學圖書館和植物園給他提供了學習和研究植物的好條件。他寫的植物學論文受到了老師的贊賞。1732年,林奈應邀參加了一個探險隊,到瑞典北部荒涼的拉普蘭地區進行科學考察,使他獲得豐富的對大自然的感性認識,并采集了很多生物標本。林奈未來的岳父要求他一定取得醫生資格,否則不同意女兒和他結婚。他被迫又去荷蘭一所大學學醫,很快取得了醫生資格。但是,他的興趣依然主要在植物學上。他的《自然系統》就是在1735年出版的?!蹲匀幌到y》一書的出版,給他帶來很大聲望,為他一生的成就和地位奠定了基礎。在此書中,卡爾?馮?林奈首先提出了以植物的生殖器官進行分類的方法。
1738年林奈回到故鄉,他回到母校烏普薩拉大學任教,著書立說,直到1778年去世。從1741年起,他擔任植物學教授,潛心研究動植物分類學,在此后的20余年里,共發表了180多種科學論著,特別是1753年發表的《植物種志》一書,是他歷時七年的年的心血結晶,在這部著作中共收集了5938年植物,用他新創立的“雙名命名法”對植物進行統一命名。
內容簡介
16世紀和17世紀,隨著歐洲人的海外擴張,他們認識的生物種類大大增加了。古代的植物學著作只描述了大約500種植物,而1600年時歐洲人認識的植物達到6000種左右,1700年時達到12000種左右。對生物準確命名和分類,成為當務之急。卡爾?馮?林奈的《自然系統》一書,就擔當起了這個任務。此書的副標題是:"即可以在大自然的三個界中,按綱、目、屬、種進行系統的分類"。林奈說:"分類和命名是科學的基礎",植物學研究當前最迫切的需要是"識別植物,系統地命名,包括屬名和種名"。
在《自然系統》一書中,林奈把自然界分成了三大界:礦物界、植物界、動物界。對植物界,林奈主要依據雄蕊的數目和特征分為24綱,每綱再分為若干目。對動物界,林奈主要依據心臟;呼吸器官、生殖器官、皮膚及感覺器官的特征,分為哺乳綱、鳥綱、兩棲動物、魚綱、昆蟲綱、植物病原線蟲綱,共六大綱。
卡爾?馮?林奈《自然系統》一書給出的分類體系有幾個重要特點:
(1)增設"綱"、"目"兩個分類等級。亞里士多德以"種"為生物分類的最基本單位,相近的"種"劃為一"屬",這已經延用約兩千年。林奈又把相近的"屬"歸為一"目",相近的"目"歸為一"綱",適應了生物種類大大增加的新形勢?,F在使用的分類體系,在林奈的基礎上又增加了"門"和"科"兩個新等級。
(2)采用雙名制。過去生物只有俗名,各地依方言命名,很不統一,同名異物和同物異名的情況很多。為克服命名上的混亂,特給每一種生物都定出學名,它是由屬名與種名兩個名字組成,故稱雙名制。學名之后還有加上為之命名的科學家的名字,并附上這種生物的特征介紹,記錄在案。這樣一來,就不會有同名異物和同物異名現象了。雙名制雖不是林奈最先倡導,但是,是林奈《自然系統》一書最早系統運用雙名制。這種雙名制一直沿用至今。
卡爾?馮?林奈《自然系統》給出的分類體系,對克服生物分類上的混亂現象有重要作用,但它仍然是一種人為分類體系,即按分類者的意愿選取少數特征做為分類依據,而沒有全面考慮生物的特征及它們之間的親緣關系。林奈主要依據雄蕊的數量和特征把植物分為24綱,結果同一綱內有些植物性質相差很遠。林奈知道他的分類體系不是"自然"的,但他強調他的分類體系使用方便,切實可行。他說:"人為體系只告訴我們如何辨識植物,而自然體系卻還能告訴我們各種植物的性質",這是人為體系的缺點。但他又說:按自然體系,很難形成一種公認的分類體系,人們會有不同的看法。
卡爾?馮?林奈《自然系統》一書出版后,他成為世界公認的植物分類權威。各種標本從世界各地源源不斷寄到林奈手中,請他命名并定出其分類地位。很多業余的、不知名的植物學家的最大愿望,就是林奈承認他們發現了植物新種,并用他們的名字給新種命名。
《自然系統》一書的第一版于1735年出版,只有12頁厚。此后林奈不斷擴充其內容,到1768年出第12版時已厚達1327頁,書中僅植物就收載約一萬種。與植物分類相比,《自然系統》在動物分類方面的成就稍為遜色。在查爾斯·達爾文生物進化論提出以后,生物分類走上按親緣關系進行自然分類,卡爾?馮?林奈《自然系統》一書給出的分類體系過時了。但是該書在生物分類發展史上的地位和作用不可否認,至今林奈創造的某些方法仍在應用,而林奈定出的許多種生物的學名也一直被我們采用。
出版歷史
1735年,林奈在寓居荷蘭期間初版了第一部《自然系統》。按照當時科學文獻出版慣例,這本書以拉丁文寫成。在書中,林奈闡述了自己的自然界等級劃分原則,即將自然界分成動物界(Regnum animale)、植物界(Regnum vegetabile)和礦物界(Regnum lapideum)。這一版的《自然系統》中列出了約一萬種有機體,其中包括約六千種植物和四千二百三十六種動物。根據威廉·T·斯特恩所說:“即便在1753年他(卡爾?馮?林奈)認為全球所有植物很有可能超不過10,000種,他一生中光被子植物門就命名了7,700種?!绷帜尾⒉徽J為自己的植物界分類很自然,也不認為這能反映出上帝造物的神秘邏輯。他將有同樣數目的雄蕊的物種分在一起,但盡管便捷,他自己卻覺得太過武斷。林奈相信雅威造物說,人們常說林奈曾說過“上帝創造,林奈管理”。
因為作品頗受歡迎,林奈繼續創作并最終將只有12大頁的第1版(1735年)擴寫到了有1327頁的第12版(1766–1768)。同時其理念也在不斷進步,例如第1版中鯨被當做魚,而在第10版中被移到了哺乳綱下。而在這一版中,仿照1753年出版的《植物種志》,他將使用兩部分名字的方法引入了動物命名中,而這便是二名法的前身。卡爾?馮?林奈逝世后,約翰·弗里德里?!じ衩妨衷?788年至1793年出版了再次改善的一版,并也命名為《自然系統》。國際動物命名法委員會在1954年10月26日發布的296號決議中認定這是第13版的《自然系統》。
影響
除了將自然界系統地分為動物界、植物界和礦物界外,《自然系統》還為二名法的創立奠定了基礎,而二名法現被用于學名命名。他1753年出版的《植物種志》和1758年出版的《自然系統》第10版被認為是命名法的發端。作為命名動植物的先驅,他提供的學名后來都優先采用。唯一的例外是1757年卡爾·亞歷山大·克萊克出版的《瑞典蜘蛛》,該書中的命名優先于卡爾?馮?林奈的命名。他的天才吸引了許多年輕學生慕名而來,林奈將他們送往國外幫助自己收集植物,這使得他的著作比同輩人更加有影響力。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