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震局實行中國地震局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中國地震局為主的管理體制,為正廳(局)級,依法履行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工作管理職能。主要負責組織編制吉林省防震減災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防震減災雙重計劃財務管理體制和相應經費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等工作。現任黨組書記、局長是趙廣平。
1972年5月,吉林省革命委員會批準成立“吉林省地震辦公室”。1978年4月,吉林省革委會下發文件,將吉林省地震辦公室改名為吉林省地震局。1983年12月,國家地震局批復東北地震監測研究中心設立吉林分中心,吉林省地震局改名為吉林省地震辦公室。1989年4月,恢復吉林省地震局建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起草吉林省防震減災政策、法規、規章和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吉林省防震減災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防震減災雙重計劃財務管理體制和相應經費渠道的建立和完善。
(三)負責建立地震與火山災害風險防治體系、監測預報預警體系、科技創新體系和防震減災社會治理體系。
(四)負責建立防震減災信息系統,建立地震與火山監測預警、災情報告和風險報告制度,建立地震災害風險信息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震情、災情和地震災害風險信息。
(五)負責編制吉林省地震與火山監測站網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地震災害風險調查、評估、防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規劃。
(六)依法履行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市、縣防震減災工作,依法開展防震減災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地震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工作。
(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標準宣傳、貫徹、實施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八)組織防震減災公共服務,負責防震減災科學技術研究和成果推廣應用,負責防震減災科普宣傳和培訓工作。
(九)承擔中國地震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參考資料:
歷史沿革
1972年5月,吉林省革命委員會批準成立“吉林省地震辦公室”。
1972年8月,吉林省革命委員會批準成立“吉林省地震隊”,與吉林省地震辦公室合署辦公。
1978年4月,吉林省革委會下發文件,將吉林省地震辦公室改名為吉林省地震局。
1983年8月,國務院發文撤銷遼寧省、吉林市、黑龍江省三省地震局,成立國家地震局東北地震監測研究中心。
1983年12月,國家地震局批復東北地震監測研究中心設立吉林分中心,吉林省地震局改名為吉林省地震辦公室。
1989年4月,恢復吉林省地震局建制,為正廳級單位,實行國家地震局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國家地震局管理為主。1998年,國家地震局更名為中國地震局,實行中國地震局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中國地震局管理為主。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參考資料:
局屬事業單位
參考資料:
領導信息
數據截至2025年11月,參考資料:
獲得榮譽
2023年,吉林省地震局代表隊參加吉林省直機關黨的二十大精神知識競賽獲評“團體優秀獎”。
2025年,第四屆吉林省應急科普講解大賽決賽在長春市舉辦,吉林省地震局獲“優秀組織單位”稱號。
參考資料 >
領導簡介.吉林省地震局.2025-11-01
職責職能.吉林省地震局.2025-11-01
內設機構.吉林省地震局.2025-11-01
局屬事業單位.吉林省地震局.2025-11-01
吉林省地震局參加省直機關黨的二十大精神知識競賽獲佳績 .吉林省地震局.2025-11-01
省地震局選派選手在應急科普講解大賽中獲佳績.吉林省地震局.2025-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