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銀鐘,男,漢族,1965年3月生,聊城市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訴訟法學專業畢業,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一級高級法官,全國法院首屆審判業務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
曾任國家法官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
人物履歷
1994年07月,華東政法大學獲訴訟法學碩士學位。
2000年07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訴訟法學博士學位,其博士學位論文為《公訴權之本質屬性論--闡釋法治社會背景下的公訴原理精義》。
2001年9月到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學系博士后流動站做博士后,其研究工作計劃分兩部分:計劃A:《論刑事訴訟程序人權保障的國際標準》;計劃B:《公訴原理論》;
2003年10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后流動站獲博士后出站證書。
曾經在聊城市公安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單位工作。?
2007年1月,任助理審判員。
2007年4月,任審判員。
2016年7月,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批援藏干部,擔任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19年9月,結束援藏。?
2021年1月,任第五巡回法庭分黨組副書記。
202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
2022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任免信息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任命郝銀鐘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
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任命郝銀鐘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
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免去郝銀鐘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社會兼職
兼任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理事,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員,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教授,四川師范大學教授。
主要論文
1、《偵檢一體化模式研究》(《法學研究》1999年1月)
2、《公訴方式的結構性缺陷及其矯正》(《法學研究》2000年4月)
3、《批捕權與司法公正》(《中國人民大學學報》1998年11月)
4、《論公訴權的價值基礎與制度誘因》(《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1年1月)
5、《檢察權質疑》(《中國人民大學學報》1999年8月)等。
出版學術專著
出版學術專著多部,其中《刑事公訴權原理》獲得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優秀著作一等獎,《中國青少年法律與司法特別保護制度研究》被指定為中直機關青年干部指定學習用書。
合著、譯著、主編法學類著作30余部,發表專業論文60余篇。
參考資料 >
郝銀鐘.國家法官學院.2021-07-22
機構設置.國家法官學院.2022-12-31
法庭法官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2022-02-23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_.中國人大網.2021-07-2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中國人大網.2022-06-24
(受權發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新華網-今日頭條.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