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云成,漢族,1961年7月18日出生,中國共產黨黨員,舒蘭市人,1981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吉林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委書記、廳長(局長)。
2022年1月21日,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原黨組書記、廳長霍云成受賄一案進行一審宣判。對被告人霍云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扣押在案霍云成受賄贓款人民幣七百四十二萬四千二百三十六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繼續追繳剩余贓款人民幣四百六十五萬八千三百五十二元。霍云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人物履歷
2000年9月,任吉林省公安廳外管處處長;
2003年6月,任吉林省公安廳治安警察總隊總隊長;
2006年2月,任吉林省公安廳國內安全保衛局副局長、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
2007年7月,任松原市公安局局長;
2008年1月,任吉林省松原市市長助理、公安局局長;
2011年7月,任吉林省白山市委常委;
2011年8月,任吉林省白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2年4月,任吉林省白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2016年4月,任吉林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副秘書長;
2017年7月,任吉林省政府副秘書長;
2018年10月,任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吉林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廳長(局長);
2020年5月,任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吉林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委書記、廳長(局長)。
任免信息
2020年9月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霍云成的吉林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違法
2020年8月,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吉林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委書記、廳長(局長)霍云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4月,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霍云成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22年1月21日,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原黨組書記、廳長霍云成受賄一案進行一審宣判。對被告人霍云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扣押在案霍云成受賄贓款人民幣七百四十二萬四千二百三十六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繼續追繳剩余贓款人民幣四百六十五萬八千三百五十二元。霍云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參考資料 >
吉林省政府:免去霍云成的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界面新聞.2020-09-08
吉林省應急廳原黨組書記、廳長霍云成受賄案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吉報調查-頭條號.2022-01-23
吉林省應急管理廳黨委書記霍云成接受審查調查————要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0-08-19
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原黨委書記、廳長霍云成被“雙開”.今日頭條.2021-04-06
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原黨委書記、廳長霍云成被雙開:安排下屬購買、宣傳《平安經》|界面新聞 · 快訊.界面新聞 · 快訊.2021-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