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府的組成部門,辦公地址位于:青羊區人民東路66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等有關工業經濟的政策措施,擬訂全省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負責推進全省工業結構調整。
(二)負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強省戰略。參與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工業(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產業政策,擬訂行業技術規范與行業標準并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省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政策并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成品油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省級醫藥儲備的監督管理。承辦年度工業經濟目標責任考核。
(四)負責全省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制定并實施全省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制定并發布全省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意見,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規劃內全省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有關專項計劃并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省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制,編制下達全省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劃并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省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臺項目計劃。
(七)推動全省科技園區建設,牽頭推動全省產業園區創新發展,促進協同創新能力建設;牽頭負責自主創新示范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科技園區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對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推薦,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承擔制造業創新平臺(基地)等創新載體建設,推動科技創新與科技成果轉化等職責。
(八)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范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九)負責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并實施行業監管,負責制訂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劃,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十)對國家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組改造、兼并重組,負責全省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省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干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全省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對全省工業各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制定并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擬訂新材料、節能環保、航空航天、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十二)統籌推進全省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絡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
(十三)組織協調全省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參與處理網絡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省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臺(站),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協調軍地間和省際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及兼并重組。
(十六)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處)。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檔案、機要、保密、安全、信訪、綜治、維穩、會務、政務接待、議案提案辦理及值班等工作;負責機關績效管理及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組織機關電子政務建設、政務公開和信息公開工作;牽頭負責機關新聞發布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維護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組織起草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推進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工作。負責重大課題研究管理工作。
(三)綜合處。負責經濟運行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對全省經濟發展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議;擬訂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并監督實施;負責工業經濟重大政策執行情況的績效評估;負責工業經濟信息收集、處理、研究、發布和系統信息網建設。
(四)規劃發展處(新型工業化推進處)。牽頭編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規劃并組織實施;落實國家和省重大生產力規劃布局、產業政策;提出工業經濟中長期目標、產業政策和措施、結構調整實施方案;牽頭貫徹實施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的產業政策和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政策確認;牽頭新型工業化推進工作;指導民族地區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團體發展。
(五)財務與資產管理處(直屬單位管理處)。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組織編報部門預決算,牽頭提出省級工業發展資金使用方向和原則;牽頭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等財政專項資金的日常監督和審計;負責廳直屬單位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保值增值、正常營運和重大資產處置;負責直屬單位目標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六)內部審計處(巡察辦公室)。監督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收支及其他經濟活動。監督廳管專項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組織開展直屬單位專項審計。依法檢查指導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廳黨組巡察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直屬單位的巡察工作。承擔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牽頭辦理審計機關、巡視機構交辦事項。
(七)工業要素協調處。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要素的綜合協調,承擔園區、企業、項目要素保障的協調服務,承擔推進新型工業化、新質生產力發展相關要素需求分析,建立發展要素預警機制并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成品油綜合調控、緊急調度、交通運輸協調和經營市場監管。負責工業企業大宗物資及大件運輸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八)產業園區處。牽頭擬訂并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布局規劃、政策措施和考核工作;負責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監測運行分析工作;推進園區服務體系和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負責在川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科技園區建設指導工作;牽頭組織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科技園區建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認定、管理和評價工作。牽頭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互動發展推進工作,負責工業強縣富縣建設工作。
(九)技術改造處。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組織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制訂并組織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年度計劃和引導目錄;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的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規劃內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有關專項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相關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的確認;監督國家專項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
(十)裝備產業一處。負責通用機械、專用機械等制造業的行業管理和監測分析,提出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建議并組織實施。
(十一)裝備產業二處。負責重大技術裝備行業管理;貫徹落實航空航天強省戰略,參與推進民用航空制造業及配套產業發展,配合提出并實施有關政策措施、產業規劃;承擔重大技術裝備發展的監測分析(不含民用航空工業監測數據);組織實施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促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進能源裝備(不含氫能)制造業發展;協同開展重大技術裝備關鍵技術的研發。
(十二)汽車與軌道交通裝備處。負責汽車(含摩托車)、軌道交通裝備及動力電池行業管理;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態勢,研究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相關支持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協調汽車、軌道交通裝備產業招商以及后市場服務工作;牽頭全省氫能產業發展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技術標準、規范和產品目錄申報等工作。
(十三)電子信息處。負責實施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行業管理,組織制訂并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引導產業合理布局,推動產品結構調整;組織申報國家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國家級專項中的電子信息產品項目;組織電子信息產品制造企業和產品認定;組織推進電子信息新產品研發和產業化。
(十四)大數據與信息化處。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省數字經濟產業和大數據產業戰略、規劃、政策和標準。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負責促進信息消費。協同推進智慧城市和數字鄉村融合工作。負責促進工業數字化,推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應用。負責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擬訂并組織實施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數字技術推廣應用,促進工業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區塊鏈等工作。組織開展信息化績效評估。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資源開發利用。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工作。
(十五)軟件與信息服務業處。負責軟件與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規范。推進軟件與信息服務業基地、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相關產品、服務、應用的培育和產業化。組織協調工業軟件和系統解決方案的推廣應用。
(十六)信息安全與網絡發展處。統籌推進全省信息安全產業發展,擬訂并組織實施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標準。牽頭組織協調全省工業領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推進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參與處理網絡與信息重大安全事件。負責元宇宙產業發展,推進元宇宙應用場景實施。負責信息技術應用創新(信創)能力建設及產品推廣應用。協調信息安全測評、數字認證、等級保護等工作。推進信息網絡發展及應用,協調信息網絡涉及社會公共利益重大事項。
(十七)智能化發展處。擬訂并組織實施制造業智能化發展的政策措施、規劃、技術標準和規范;負責制造業智能化發展態勢研究,開展監測分析;協同推進人工智能賦能新型工業化;協同開展智能化、數字化制造關鍵技術的研發;協同推進智能產品生產制造、生態培育、場景建設,負責智能裝備、智能產品的推廣應用。
(十八)材料工業處(稀土辦公室)。負責實施鋼鐵、釩鈦、有色、建材等行業管理,組織編制并實施行業發展規劃;監測行業運行態勢,研究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相關支持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研發和推廣應用。
(十九)醫藥產業處。負責醫藥(含健康產品)行業管理,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監測行業運行態勢,研究協調解決行業發展重大問題;擬訂行業發展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重點醫藥園區、企業和項目發展,指導和扶持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的研發與推廣應用;負責省藥品儲備管理,組織實施重大災情、疫情、軍需、戰備等情況下藥品的緊急調度。
(二十)化工產業處(省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辦公室)。負責化工行業管理,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監測行業運行態勢,擬訂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重點化工園區、企業和項目發展,指導和扶持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的研發與推廣應用;擬定并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技術標準、技術規范;負責監控化學品的管理工作;承辦省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十一)輕工紡織處。負責實施輕工、紡織等行業管理,組織編制并實施行業發展規劃;監測行業運行態勢,研究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相關支持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旅游工藝品開發工作;組織評審“省工藝美術大師”和申報“中國工藝美術大師”。
(二十二)酒業發展處。負責酒類行業管理。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制訂酒類行業產業政策,制訂“中國白酒金三角”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中國白酒金三角”推進工作,培育壯大“中國白酒金三角”區域品牌。
(二十三)農產品加工處(鹽業處)。負責實施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服務,監測行業運行態勢,擬訂行業的支持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實施全省鹽業行業管理、指導和協調,組織編制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并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標準、技術規范;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和標準化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示范企業和示范基地建設工作。
(二十四)技術創新處。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擬訂支持企業技術創新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新型重大產業創新載體構建,承擔制造業創新平臺(基地)建設。負責省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推薦工作,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推動科技創新與科技成果轉化。負責推動工業企業品牌建設、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標準和規范。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鑒定。
(二十五)新興產業處(生產性服務業處)。擬訂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支持政策并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新質生產力重大產業項目建設,推進制造業供應鏈管理創新應用;承擔服務型制造、工業設計、工業物流、工業電子商務、工業文化和工業遺產保護等工作。
(二十六)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處。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組織申報中央財政節能技術改造獎勵資金項目;承辦省工業節能降耗辦公室、省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專項大檢查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十七)企業服務處。會同擬訂并組織實施服務企業的政策措施,統籌大中小企業協調配套發展,推動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大企業大集團的培育;參與指導國家、省確定的重點非公有制企業發展;指導企業實施改組改造和兼并重組,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管理工作;協同指導和服務平臺經濟賦能企業發展。
(二十八)中小企業促進處。指導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參與擬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并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監測分析中小企業發展動態,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負責推進企業創業體系建設,開展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引導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擬訂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管理使用計劃。
(二十九)產業金融處。負責企業生產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問題的協調;牽頭搭建工業企業信貸資金的融資平臺,指導企業融資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和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和獎勵;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備案工作,指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自律組織建設。
(三十)無線電監督檢查處(省無線電辦公室)。負責無線電管理發展規劃;依法查處無線電違法行為;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組織重要時期、重點區域、重大活動的無線電安全保障;管理無線電發射設備市場;負責協調處理軍地及省際間無線電行政執法事宜;負責收繳無線電頻率資源占用費,負責各市(州)無線電派出機構的監督檢查指導。
(三十一)無線電頻率臺站管理處。負責無線電頻譜規劃;負責指配無線電頻率和臺站呼號;審批無線電臺(站)建設規劃,核發電臺執照,實施年檢驗證;負責無線電臺(站)的日常管理;負責無線電設備型號核準及進口審批;負責協調處理軍地及省際間無線電頻率管理相關事宜;負責各市(州)無線電派出機構的頻率臺站管理指導,指導無線電管理相關協(學)會工作。
(三十二)對外經濟合作處。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承接產業轉移工作。組織擬訂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政策措施。組織指導企業跨區域和境外開展合作。組織指導工業企業利用展覽展示等形式和活動開拓國內國際市場。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
(三十三)宣傳教育處。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干部培訓工作;指導協調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組織落實國家和省有關中長期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引進國外智力和企業管理人員出國培訓工作;負責廳屬院校教育工作指導;承擔工業和信息化系統的宣傳組織協調工作。
(三十四)人事處。負責廳機關、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承辦經濟、工程、工藝美術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管理的有關工作。
二、機關黨辦(機關紀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三、離退休人員工作辦公室。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并指導、協調離退休一、二、三、四處以及轉制企業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的工作。
(一)離退休人員工作一處
(二)離退休人員工作二處
(三)離退休人員工作三處
(四)離退休人員工作四處
(五)轉制企業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直屬單位
駐廳紀檢監察組
駐廳紀檢監察組
現任領導
獲得榮譽
參考資料 >
省政府組成部門.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04-29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機構職責.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2025-04-29
翟剛.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2025-04-29
羅文全.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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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吉明.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2025-04-29
劉欣.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2025-04-29
袁冰.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2025-04-29
陳文濤.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2025-04-29
馮錦花.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2025-04-29
喜報!經濟和信息化廳榮獲2022年度四川省鄉村振興先進單位稱號.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2025-04-29
四川省在第六屆“創客中國”全國總決賽中榮獲四個獎項.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2025-04-29
四川榮獲三個獎項!第七屆“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揭榜.今日頭條-四川經濟網.202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