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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內衛部隊
來源:互聯網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內衛部隊簡稱"武警內衛部隊",是武警部隊主要組成部分,受武警總部的直接領導管理。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內衛部隊按照行政區劃編設,是武警部隊主要組成部分,受武警總部的直接領導管理,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警總隊、機動師和總部直屬單位。其主要任務為警衛黨政機關和外國駐華使(領)館,守衛重要機場、電臺、電視臺、通信樞紐、工廠、倉庫、科研機構等重要目標;守護重要橋梁隧道;擔負看守所、監獄、勞改場所的外圍武裝看押任務和押解罪犯;對大城市和特定地區實施治安巡查警戒;參與處置各種突發事件。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內衛部隊建設最早追溯到1949年成立的"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1949年6月下旬,中央軍委頒布命令,將第二〇七師改為第一師,以中央警備團為基礎擴編為第二師,將兩個師合編為"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組建一支擔負中央和首都武裝保衛任務的公安部隊。1950年1月至5月,全國各地公安武裝統一整編為"中國人民公安部隊"。1982年6月19日,中共中央決定將中國人民解放軍擔負內衛執勤任務的部隊同服義務兵役制的武裝、邊防、消防警察統一組建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1995年3月,國務院、中央軍委作出決定,規定武警部隊由國務院、中央軍委雙重領導。2018年1月1日零時起,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不再列國務院序列。

歷史發展

部隊前身發展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內衛部隊建設最早追溯到1949年成立的“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1949年6月下旬,為了進一步加強中央和首都的警衛力量,中央軍委頒布命令,將第二〇七師改為第一師,以中央警備團為基礎擴編為第二師,將兩個師合編為“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組建一支擔負中央和首都武裝保衛任務的公安部隊。1949年8月31日中央軍委發布命令:“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及所轄第一師、第二師即日成立。委任吳烈為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司令員兼第一師師長。公安中央縱隊隸屬中央軍委公安部指揮,主要擔負黨和國家中央機關、中央首長的安全警衛和維護北平市治安等任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統一的軍隊,即人民解放軍和人民公安部隊”的規定,1949年12月第一屆全國公安會議制定《整頓各級人民公安武裝力量的方案》,決定建立人民公安部隊,以加強各地的社會治安工作。1950年1月至5月,全國各地公安武裝統一整編為“中國人民公安部隊”。

1950年11月8日,在原華北野戰軍第二十兵團機關的基礎上,抽調公安中央縱隊部分干部正式成立“中國人民公安部隊”領導機構,開始接管與整編內衛公安部隊。1951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批準中央公安部、軍委公安司令部《關于整編各級人民公安機關、各地人民警察、人民公安部隊的決定》,將全國內衛、邊防和地方公安部隊統一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受中央軍委統一領導。

1955年7月18日,中央軍委將公安部隊正式命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軍”,羅瑞卿任公安軍司令員兼政治委員。1955年底,公安軍總員額為35萬余人,編為若干個內衛師、警衛師、邊防師、市總隊、內衛團、邊防團。由于公安軍執行的任務與軍區、軍分區領導的地方部隊沒有實質性差別,因此,1957年1月召開的軍委擴大會議決定,根據中共“八大”關于裁減軍隊數量,提高部隊質量的精神,撤銷公安軍的軍種番號,復稱“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將其領導機構縮編為總參謀部警備部。

1959年1月1日,根據中共中央、中央軍委決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改編為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歸地方公安機關領導。改編后的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原公安部隊擔負看押勞改、守護鐵道和一般廠礦企業的內衛部隊,中蘇、中蒙、中朝、中越邊境、沿海港灣和對外開放口岸的邊防部隊,以及機關、學校等,劃歸地方公安機關建制。擔負中央、各省市警衛、剿匪治安、守護重要鐵道橋梁和軍工廠礦任務的內衛部隊,以及一部分海防邊防部隊,仍屬于解放軍序列。

1963年1月2日,周恩來總理傳達中共中央指示,決定恢復“中國人民公安部隊”的番號。武警部隊改稱公安部隊后,將帽徽式樣改為在陸軍帽徽“八一”紅星后鑲加公安盾牌,符號采用原公安軍時期的符號。1966年6月7日,中央軍委發布命令稱,遵照毛主席、中共中央關于撤銷中國人民公安部隊,統一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決定,軍委決定除北京市公安部隊已于1966年5月27日撥歸北京衛戍區建制外,其余全部公安部隊自當年7月1日起,撥歸各大軍區、省軍區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警備區建制領導,原中國人民公安部隊番號撤銷。從1973年至1982年重新組建武警部隊期間,內衛部隊仍稱解放軍,擔負口岸檢查的部隊,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批轉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的《邊防檢查交接方案》于1973年6月交由公安部門,改稱“人民武裝警察”。公安部設立邊防保衛局。

正式成立

1982年6月19日,中共中央決定將中國人民解放軍擔負內衛執勤任務的部隊同服義務兵役制的武裝、邊防、消防警察統一組建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1995年3月,國務院、中央軍委作出決定,規定武警部隊屬于國務院編制序列,由國務院、中央軍委雙重領導,實行統一領導管理與分級指揮相結合的體制。2018年1月1日零時起,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不再列國務院序列。

部隊編制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內衛部隊按照行政區劃編設,是武警部隊主要組成部分,受武警總部的直接領導管理,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警總隊、機動師和總部直屬單位。

主要任務

警衛黨政機關和外國駐華使(領)館,守衛重要機場、電臺、電視臺、通信樞紐、工廠、倉庫、科研機構等重要目標;守護重要橋梁隧道;擔負看守所、監獄、勞改場所的外圍武裝看押任務和押解罪犯;對大城市和特定地區實施治安巡查警戒;參與處置各種突發事件。

參考資料 >

幾度風雨,幾度春秋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前世今生.中國軍網.2024-10-27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歷史上有過哪些體制調整?.人民網.2024-10-27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2024-10-27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上海電力大學保衛處 武裝部.2024-10-27

軍報揭秘: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前世今生.百家號.2024-10-27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成立及發展.央視網.202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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