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人類學、法學、政治學概念。又稱異族聯姻,指不同族群、不同文化背景或種族間出現的婚姻、同居、性關系,以及混血兒等系列文化現象。異族通婚的成因十分復雜、形式多種多樣,而唯有大規模異族通婚,才可能給社會和文化帶來重大影響。異族通婚是社會學、人類學、法學和政治學研究的一個課題。歷史上,美國和南非都曾經立法禁止異族通婚,但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法律的變革,這些禁令逐漸被廢除。1967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洛文訴弗吉尼亞案中作出判決,宣布反異族通婚法違憲,使得異族通婚在美國全國范圍內合法化。
現象由來
戰爭、疫情、自然災害帶來人口異常流動遷徙;交通、通訊的發達改變了地球的維度與距離。異族通婚自古即有,但人類歷史上真正大規模出現異族通婚現象,則主要發生在20世紀以降的近百年里,尤以戰后60年為最。
主要形式
異族通婚的形式和內容在20世紀以降的百年里主要有三種不同類型:
1、不同種族間的通婚,如歐羅巴人與尼格羅人,蒙古族與歐羅巴人;
2、不同文化間的通婚,如基督徒與穆斯林,穆斯林與非穆斯林、猶太人與非猶太人;
3、混血種群間的通婚,如印度人與馬來族,馬達加斯加人與阿爾及利亞人。
相關評論
贊同
跟自己所愛之人結婚,不論他是什么民族、種族、國籍、文化,都是件好事。兩個異族人結合組成家庭,是將兩個不同的世界加在一起,其生活應該更豐盛、其子嗣也應該更優良。
反對
世界尚未發展到種族大同化,四海為一家的階段。異族鴛鴦是一種特殊個體,對文化背景、生活習俗與社交圈子,都需作出特殊適應。否則,異族鴛鴦得到的不是兩個不同世界,而是其中一方必須放棄自己的世界而去適應另一方的世界。
中庸
異族婚姻與雙方當事人所處的地理環境、人文環境有關,也與當事人的心理素質和教育背景有關。中國人如果在美國娶了美國太太,其生活自然是美國化,子女亦不認識中國文化;美國人如果嫁給中國丈夫,并且在中國生活,其生活自然中國化,子女肯定也認識中國文化。中國人如果在臺灣省娶了美國太太,那他的美國太太也可能會多多少少學習一些中國文化,而其子女則肯定中英文皆會。中國香港則是個特殊地區,雖然中國人占了百分之九十八,但居住在這里的外國人似乎并未被完全同化,中國香港的中國人一旦嫁娶西方人,百分之九十九會完全西化,不但自己不講中文,子女更是只懂英文。這不是地理因素,而是心理因素、人文因素的結果。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