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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廷(1620——1717年),字華明,乳名代河,福建泉州府同安區西十八里錦里村(今福建省漳州臺商投資區角美鎮錦宅村)人,明末名將。
人物生平
清順治時期
清順治三年(1646年)率部加入鄭成功的抗清義旅,成為鄭成功的得力住手,鄭軍的重要將領,積極參與海上起兵反清。
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三月初一日,率部隨鄭成功收復被荷蘭殖民者占領的臺灣,使臺灣重回祖國懷抱。
清康熙時期
清康熙三年(1664年)三月十四日,黃廷有感反清復明無望,率部十萬余眾歸順清廷,清封“慕義伯”,賜御匾“表率元勛”。誥命自盧溝橋南下屯墾,設行政官兵里,寓兵于農,藏兵于民。
清康熙七年(1668年)臘月二十四日,黃廷率部南下沿途臨縣留兵屯墾,留南陽市者,分駐方城縣、唐河縣、新野縣、鎮平縣、南陽、內鄉縣、鄧州市等縣市。黃廷率五營親兵、四大都督、八大參將5600余人至鄧屯墾。分駐并新建五個行政官兵里計四十八村;在州城建武衙門、元帥府、天后宮。數次率部奉詔出征。
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率部從征吳三桂。
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平臺灣。
清康熙二十三年(1648年)從征黑龍江,血戰雅克薩。
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從征武昌夏逢龍兵變。
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從征蒙古準噶爾汗國部。
個人生活
健康狀況
九十七歲于鄧州市,葬文渠廟溝橋北,其后人及閩營官兵均落戶鄧州。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