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沃森-文特沃斯,第二代羅金漢侯爵,KG,PC,F(xiàn)RS,F(xiàn)SA(Charles Watson-Wentworth, 2nd Marquess of Rockingham,1730年5月13日-1782年7月1日),英國輝格黨政治家,1765年7月至1766年7月及1782年3月至7月兩度出任英國首相,是英國早期最有政績的首相之一。
羅金漢生于約克郡的貴族家庭,早年曾先后叫海恩子爵及莫爾頓伯爵,1750年世襲父親爵位,此后名為羅金漢侯爵,旋于翌年加入上議院。羅金漢在投身政治初年獲得喬治二世信任,但自喬治三世于1760年登基后,喬治三世因寵信托利黨而導致羅金漢與皇室關系日漸疏離。不過,憑借他的地位及財力,他亦漸成為輝格黨內的重要領導人物之一,并在議會內組成名為“羅金漢輝格黨人”的派系。在1765年7月,羅金漢侯爵在喬治三世的皇叔坎伯蘭公爵支持下出任首相,任內最大成就是廢除前任政府制定的《印花法案》,取消原本向北美十三州殖民地開征印花稅的計劃,從而消除當?shù)孛癖姷牟粷M。
在第二段任期期間,他率先承認美國獨立,而且還大大擴充了愛爾蘭國會的立法職能,另外又改組內閣制度,首創(chuàng)設立內務大臣及外務大臣兩職。然而,羅金漢未及見證英、美兩國在1783年正式簽署代表終戰(zhàn)的《巴黎條約》便突然在1782年7月1日病死,前后在任僅兩個多月,終年52歲。他死后,英國政壇一度陷入憲政危機,至托利黨小威廉·皮特在1783年12月出任首相,政壇才恢復穩(wěn)定。
生平
第二代羅金漢侯爵出生于1730年5月13日,出生時姓名本為查爾斯·沃森-文特沃斯閣下(The Hon. Charles Watson-Wentworth),父母分別是第一代莫爾頓勛爵(1st Lord Malton)及瑪麗·芬奇貴女(Lady Mary Finch)。沃森-文特沃斯一家本姓沃森,先祖原居于北安普敦郡的羅金漢堡,祖上曾于英國內戰(zhàn)時期效忠?;庶h,至于他的曾祖父第二代羅金漢勛爵(2nd Lord Rockingham,1630年-1689年)娶第一代斯特拉福伯爵(1593年-1641年)的女兒安妮·文特沃斯貴女(Lady Ann Wentworth)為妻,查爾斯·沃森-文特沃斯的父親后于1695年繼承其舅公第二代斯特拉福伯爵的大筆遺產(chǎn),家族姓氏遂由“沃森”改成“沃森-文特沃斯”。
沃森-文特沃斯在家中十名兄弟姊妹中排行第八,也是家中第五名男丁,不過也是家中唯一活到成 年的男丁。沃森-文特沃斯少時在南約克郡羅塞藍(Rotherham)的家族宅第文特沃斯林屋(Wentworth Woodhouse)渡過,在1733年,沃森-文特沃斯的父親獲晉封為第一代莫爾頓伯爵(1st Earl of Malton),他遂在1739年從早逝的兄長繼承得禮節(jié)性頭銜海恩子爵(Viscount Higham),成為父親貴族爵位的法定繼承人。在1738年,他入讀倫敦的西敏公學,惟旋因患病而于同年休學,后來升讀劍橋大學圣約翰學院。
坎伯蘭公爵在1745年,年僅15歲的海恩子爵以上校身份加入一個由父親組成的義勇軍團,最初負責駐守龐蒂弗拉克特(Pontefract),以防范試圖覬覦皇位的小王位覬覦者(Bonnie Prince Charlie)入侵。翌年4月,海恩子爵的父親再獲晉爵為第一代羅金漢侯爵,他遂進而獲另一禮節(jié)性頭銜莫爾頓伯爵(Earl of Malton),同年冬天,他單人匹馬只身前往卡萊爾,會同布防當?shù)氐目膊m公爵(Duke of Cumberland)追剿美王子查理,深獲坎伯蘭公爵賞識。莫爾頓伯爵在劍橋大學的日子并不長久,很多時也身在外地,并在1748年至1750年花兩年時間游歷歐洲,到1750年12月因父親逝世而返國,并世襲成為第二代羅金漢侯爵(2nd Marquis of Rockingham),時年僅20歲。羅金漢在世襲父親的侯爵爵位前,亦在同年9月17日獲封屬于世襲貴族爵位的莫爾頓伯爵,但由于此一爵位屬于愛爾蘭王國貴族爵位,因此不能自動成為大不列顛島的上院議員,但可成為愛爾蘭的上院議員。
投身政治
羅金漢侯爵繼承父親爵位時未滿21歲,按當時規(guī)定不能晉身上議院,因此他一直到1751年5月13日生日才獲資格加入上院,并于同年11月獲選為皇家學會院士。與他的先父一樣,羅金漢在上院加入了輝格黨陣營,而且獲得喬治二世的信任,使他在1751年7月獲委為約克郡西瑞丁郡長(Lord Lieutenant),翌年繼而領寢宮侍臣銜,1755年再榮任約克郡海軍中將,任內在1756年平定謝菲爾德發(fā)生的糧食暴動。在1760年2月,他獲喬治二世頒授屬最高榮譽的嘉德勛章。雖然從政經(jīng)驗尚淺,但羅金漢早年在約克郡具一定聲望,當?shù)氐妮x格黨會所更在1753年易名“羅金漢會”(Rockingham Club),反映出他在當?shù)鼐哒畏萘俊?/p>
喬治三世在1760年10月,喬治二世駕崩,由孫兒喬治三世繼位,
輝格黨內的政治權力分布亦開始出現(xiàn)變化。喬治三世登位后有意分化輝格黨,并寵信喬治·格倫維爾及貝都福公爵一派的輝格黨政要,不少拒絕投靠的輝格黨政治家則支持首相紐卡斯爾公爵及年紀尚輕的羅金漢侯爵,使輝格黨開始出現(xiàn)分裂。到1762年5月,喬治三世任命他相當寵信的托利黨政治家標得伯爵出任首相,下野的紐卡斯爾公爵、羅金漢及其他輝格黨政要深感不滿,并在國會動員投票反對通過標得為英、法草擬的七年戰(zhàn)爭和約,試圖迫使托利黨政府垮臺,但不成功。結果,羅金漢與其他有份參與計劃的人士失去喬治三世的信任,并失去所有公職,史稱“無辜的佩勒姆黨人屠殺”(Massacre of the Pelhamite Innocents)。其中,羅金漢在1762年停任所有的郡長職務,而且不再領寢宮侍臣職銜。盡管如此,由于紐卡斯爾公爵這時年事已高,因此紐卡斯爾的支持者轉而奉羅金漢侯爵為領袖,組成所謂的“羅金漢輝格黨人”(Rockingham Whigs)。此外,他又在1763年4月獲邀出任其母校西敏公學的信托人,后更在同年10月?lián)舻箤κ?a href="/hebeideji/4385272019111081904.html">喬治·格倫維爾,獲選為查特豪斯公學總裁。
出任首相
在1763年4月,標得伯爵因失勢而卸任首相,喬治三世遂改召喬治·格倫維爾接任組閣,不過,格倫維爾在議會的支持度始終有限,而政府又于1765年通過對北美十三州殖民地引入《印花法案》,引起很大爭議,后來格倫維爾因故失去喬治三世信任,最終促使他在1765年7月遭撤換。喬治三世撤換格倫維爾前,曾授意皇叔坎伯蘭公爵組閣,但坎伯蘭公爵只愿當名義上的內閣領班,有鑒于他和羅金漢侯爵交情非淺,而且又在下院擁有最多支持,因此他向喬治三世推薦由羅金漢任第一財政大臣(即首相)。盡管喬治三世并不希望由羅金漢組閣,但最后仍予以首肯。
雖然羅金漢在國會擁有不少支持,不過他始終未曾在內閣供職,所以經(jīng)驗有限。另一方面,羅金漢不獲威廉·老皮特(后為老威廉·皮特)及其追隨者支持,而他又不愿拉攏標得及格倫維爾的派系,使組閣出現(xiàn)一定困難。經(jīng)一番努力后,他成功招攬亨利·西摩·康韋將軍(General Henry Seymour Conway)及格拉夫頓公爵等人入閣出仕可是,羅金漢政府一開始就備受前任留下的《印花法案》困擾。根據(jù)這份在1765年3月通過的法案規(guī)定,自同年11月開始,原本只適用于英倫的印花稅將在北美十三州殖民地開征,屆時當?shù)厮袌蠹?、法律文件、牌照、子、撲克牌及官方文件都要征稅。有關法案在北美的殖民地引起軒然大波,當?shù)孛癖姼?765年10月于紐約發(fā)起印花法案大會(Stamp Act Congress),呼吁抵制英國貨,以示不滿。
格拉夫頓公爵面對北美殖民地的反英情緒日益高漲,再加上抵制英國貨的行動對英商構成商業(yè)損失,羅金漢在1766年4月宣布撤銷《印花法案》,從而平息北美民眾的不滿。另一方面,為了平衡利益,他又同時通過《聲明法案》,指英國議會有權力就任何事務為北美殖民地立法。雖然如此,不少擁護《印花法案》的政客如喬治·格倫維爾和貝都福公爵等等仍然對此加以批評,指羅金漢向殖民地的“叛亂份子”施恩退縮,而盡管羅金漢成功平息了北美的反英情緒,惟事件仍為日后的美國獨立戰(zhàn)爭埋下一大伏筆。
此外,羅金漢與其追隨者擁戴光榮革命的理念,支持議會至上的原則,又認同人權及宗教容忍,因此喬治三世始終對羅金漢政府有所保留。相反,當時托利黨則擁護君權、國教及憲法,并支持君主有權任用皇家特權,故而獲得喬治三世的信任。到1765年10月,年僅44歲的皇叔坎伯蘭公爵去逝,自此羅金漢政府與皇室的關系愈見疏離,同時內閣的派系不和亦愈益明顯,格拉夫頓公爵到1766年5月更決定退出內閣,對政府構成打擊。羅金漢本身也不再熱心出席國會辯論,閑時主要花時間于文特沃斯林屋,不少施政決策都是他在那里進行賽馬活動時決定的。在1766年7月,他獲悉喬治三世正私底下與查塔姆伯爵商討籌組新政府的可能,羅金漢遂自行宣布辭職,至此他在任首相前后僅一年。但值得一提的是,喬治三世賞識羅金漢任內的管治能力,所以在1765年9月重新任命他任約克郡西瑞丁郡長。
在野生涯
羅金漢侯爵卸任后長年花時間于反對派陣營,亦未曾獲邀到內閣供職。在1769年,下院大選進行期間爆發(fā)了米德爾塞克斯選舉爭議(Middlesex Election Dispute),在事件中,原本在該選區(qū)高票當選的激進派候選人約翰·威爾克斯(John Wilkes),因為被法庭裁定拖欠債務罪成而不獲政府承認當選。羅金漢一派認為,政府真正目的是要在議會內排除異己,因此對威爾克斯作出聲援。在羅金漢帶頭發(fā)起下,英國各地在1769年發(fā)起一連串“請愿運動”,敦促首相格拉夫頓公爵盡快解散國會,并重新舉行大選。由于羅金漢在約克郡及地方具有相當勢力,所以到1769年尾的時候,全國多達18個郡及13個城市先后向首相發(fā)出同一請愿,但全部被格拉夫頓拒絕。
在1770年,托利黨在諾斯勛爵帶領下再次上臺執(zhí)政,而北美十三州殖民地則繼續(xù)成為國會的辯稱焦點。隨著1773年波士頓傾荼事件發(fā)生以后,當?shù)鼐謩莶粩鄲夯?,后更?775年正式爆發(fā)美國獨立戰(zhàn)爭。在議會中,羅金漢與其支持者對英軍出兵北美殖民地予以反對,并對北美十三州民眾加以同情,認為他們只是追求應有的人權。盡管羅金漢在上、下兩院擁有穩(wěn)固的反對勢力,但由于他口才普通,議會辯論主要由他的黨友愛德蒙·伯克及查爾斯·??怂?/a>等等負責。
在議會外,雖然羅金漢侯爵反對出兵北美,但他仍熱心資助愛爾蘭地區(qū)的威克洛義勇軍(Wicklow Volunteers),防范法國趁機對愛爾蘭進行突襲;而作為約克郡郡長,他亦負責維持當?shù)刂伟布胺€(wěn)定,并在1776年再度出任約克郡海軍中將,參與防守侯城及英格蘭共和國東岸地區(qū),抵抗約翰·保羅·瓊斯從英倫海峽對當?shù)刈鞒龉?。另一方面,羅金漢在愛爾蘭亦擁有大批田產(chǎn),在野期間,他樂于向天主教徒以長期合約租出土地,又向陷入經(jīng)濟困難的佃戶寬免租金,并不時向他們的居所及基本生活設施提供維修和改善工程,因而頗獲稱頌。至于羅金漢在自己居住的文特沃斯林屋內,不計在附近莊園工作的佃農(nóng),也聘請上百名家仆,并時常關注他們的需要與生活狀況,再加上他動用上85,000英鎊為林屋加建馬房,使得當?shù)鼐用耖L年獲得聘用,不至失業(yè),從而積極推動當?shù)氐慕?jīng)濟發(fā)展。
再任首相
在1782年3月,諾斯勛爵領導的政府終于因為英國在美國獨立戰(zhàn)爭中大敗而垮臺,喬治三世惟有轉而向輝格黨招手,尋求組閣的可能性,而在野16年的羅金漢侯爵因為一直主張反戰(zhàn),遂成為出任首相的唯一合適人選。在得到親喬治三世的謝爾本伯爵穿針引線下,羅金漢侯爵正式于3月27日第二度出任首相。由于新政府并非金漢主動牽頭成立,以致內閣要分別由親皇室人士及羅金漢黨人合作籌組,使政府受到皇室掣肘。
不過,羅金漢卻成功討價還價,讓一些喬治三世痛恨的人,諸如查爾斯·??怂?/a>等等入閣供職,此外,喬治三世又答應不會否決新政府所作的任何決定,確保政府政策能夠順利推行。在籌組內閣時,羅金漢還對內閣職務進行重大重組,當中新政府將原本的北方大臣及南方大臣改成內務大臣及外務大臣兩職,并分別由代表皇室利益的謝爾本伯爵及主張制衡君權的福克斯出任,??怂沽硗饧嫒蜗伦h院領袖,但兩方關系始終并不融洽。
在第二度出任首相期間,羅金漢侯爵率先正式承認了美國的獨立,并且廢除了他于1766年引入的《聲明法案》。除了確認美國獨立外,他更連帶廢除了愛爾蘭國會在1494年制定的《波伊寧斯法》(Poynings' Law)及大不列顛島國會在1719年通過的《愛爾蘭聲明法案》,使愛爾蘭國會近300年來首度重新取得獨立地位,不再從屬于大不列顛國會,使立法職能大增。另一方面,羅金漢與埃德蒙·伯克還以削減政府開支為名,計劃通過廢除40個支薪但無實質工作的虛職,而這些虛職原本全部都是由君主作私人委任的,因此有關行動連帶削弱了皇室在議會內的影響力。
突然逝世
羅金漢侯爵出任首相僅兩個多月后,突然在1782年7月1日因流行性感冒卒故于倫敦溫布頓,
死時僅52歲,遺體在7月20日安葬于約克座堂內。羅金漢生前雖代表英廷承認美國獨立,但仍未正式簽約確認。英、美兩國后來到1783年簽訂《巴黎條約》才正式標志美國獨立戰(zhàn)爭的結束。另一方面,羅金漢突然去世后,喬治三世改以親信謝爾本接任首相,結果引起??怂古c其他羅金漢黨人相當不滿,并且相繼從內閣辭職抗議。未幾,在1783年4月,??怂古c前托利黨首相諾斯勛爵合組的“??怂?諾斯聯(lián)盟”成功使謝爾本政府垮臺,繼而推舉羅金漢派系內另一德高望重的輝格黨領袖波特蘭公爵名義上出任首相。然而,這個政府僅維持一短暫時間,旋于同年12月垮臺,此后托利黨的小威廉·皮特上臺掌政,英國政壇一時的混亂局面才漸漸平穩(wěn)下來。
家庭
羅金漢侯爵在1752年2月26日娶時年16歲的瑪麗·布萊特(Mary Bright,1735年-1804年)為妻?,旣悺げ既R特是父親托馬斯·布萊特(Thomas Bright)的財產(chǎn)繼承人,因此這段婚姻亦為羅金漢一家額外帶來60,000鎊收入。羅金漢侯爵夫婦的婚姻以相當恩愛著稱,瑪麗更權充羅金漢的秘書和政治顧問,但他們無子無女,因此羅金漢在1782年逝世時,他所有的世襲貴族爵位因絕嗣而斷絕。至于夫婦倆的家產(chǎn)后來由他的外甥第四代菲茨威廉伯爵繼承。
榮譽
頭銜
查爾斯·沃森-文特沃斯閣下(1730年5月13日-1739年)
海恩子爵(1739年-1746年4月19日)
莫爾頓伯爵(1746年4月19日-1750年9月17日)
莫爾頓伯爵閣下(1750年9月17日-1750年12月14日)
羅金漢侯爵閣下(1750年12月14日-1751年11月7日)
羅金漢侯爵閣下,F(xiàn)RS (1751年11月7日-1752年2月13日)
羅金漢侯爵閣下,F(xiàn)RS,F(xiàn)SA (1752年2月13日-1760年2月4日)
羅金漢侯爵閣下,KG,F(xiàn)RS,F(xiàn)SA (1760年2月4日-1765年7月10日)
羅金漢侯爵閣下,KG,PC,F(xiàn)RS,F(xiàn)SA (1765年7月10日-1782年7月1日)
殊勛
F.R.S. (1751年11月7日)
F.S.A. (1752年2月13日)
千克 (1760年2月4日)
P.C. (1765年7月10日)
以他命名的事物
羅金漢縣 (新罕布什爾州)
羅金漢縣 (北卡羅來納州)
羅金漢縣 (弗吉尼亞)
羅金漢 (北卡羅來納州)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