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維寅(1895—1949),男,湖南省沅江市(今江市)人,國民革命軍第十集團軍中將參謀長。
人物生平
縣立高等小學堂畢業后,相繼就讀于湖南陸軍小學、武昌陸軍第二預備學校、保定陸軍軍官學校。1916年冬任湖南陸軍第二炮兵團第二連副連長、連長,湘軍第八混成旅炮兵營營長,駐防澧縣,以少勝眾,攻破吳佩孚北軍。后調唐生智部下,參加護法戰爭,升任第十四團團長。1926年參加北伐,駐防祁陽市,率部馳援被葉開鑫部隊圍困的友軍,激戰兩晝夜,收復邵陽市,旋即跟蹤追擊,與友軍迭克寧鄉市、益陽市、常德市、桃源縣。升任十二旅旅長,率部經湘陰縣進攻岳陽市,追擊吳佩孚部,協同何鍵師合圍漢陽,與張發奎部會師武昌城下。秋末,隨大軍兼程北進,相繼攻克廣水市、武勝關。1927年2月晉升師長。當時報載:“三十六軍三師師長周維寅勇敢善戰,能以少勝多。”同年夏,與友軍連克漯河市、臨潁縣,與馮玉祥所部會師鄭州市,隨即升為三十六軍副軍長兼三師師長。
1927年蔣介石叛變后,三十六軍回師武漢。8月,奉令討蔣,率第三師冒酷暑由九江進攻,配合東征軍行動。后調任十二軍副軍長并代軍長,參加第二次北伐,以破竹之勢直下北平市。他呈請帶職入陸軍大學學習,1931年畢業后任國民政府軍事參議院軍事廳中將廳長。
任職
1937年7月抗日戰爭爆發后,兼任第十集團軍中將參謀長,駐防杭州市及溫州市沿海一帶,提出既能阻敵前進、又能保護新建的錢塘江大橋的方案,受到好評。11月,他奉陳誠令,指揮第六十二、七十五兩師及第四、五兩旅在金山區等地與日軍展開激戰。1938年11月回軍事參議院任中將參議,直至抗日戰爭勝利。1946年,因不滿中國國民黨發動內戰,呈請退役還鄉。鄉居之日,他捐資修建海上小學,并捐山田3石以充常費;捐垸田470畝,資助縣中學和本鄉中心小學,還常至各校勉勵學生求知識求上進。
1949年8月4日,他參與唐生智等湖南省各界人士署名響應程潛、陳明仁領銜發出的起義通電,并吁請西南西北綏靖主任及各省主席等迅速采取一致行動,完成全國解放事業。長沙解放后,即從省城返回沅江市,籌措谷物支援解放軍進軍大西南。當周維寅興沖沖的趕回家中,發現等待他的是當地土改工作組,要其交出家中金銀財物和田產,并進行批斗。心灰意冷的周維寅夫妻,于當晚雙雙吊死于家中。1949年冬逝世,終年54歲。
周維寅中將故居現被湖南沅江三眼塘鎮政府所占,用作辦公樓,整棟別墅系磚木結構閣樓,為中式仿日本建筑,別墅始建于1932年秋,歷時6年,共耗資8萬銀元。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