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指揮使司是官署名,簡稱都司,屬于行省三司之一,既是明朝地方最高軍事領導機構,又是朱元璋為強化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在地方設置的軍事機構,類似我國現代的軍區。
歷史背景
地方上,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廢除行省制度,改由承宣布政使司(簡稱布政司)、提刑按察使司(簡稱按察司)、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分掌一省行政、司法、軍事,并稱“三司”。三司互不統屬,各對中央負責。都指揮使司負責管理所轄區內衛所,以及與軍事有關的各項事務,是地方平時最高軍事領導機構,分別隸屬于中央的五軍都督府,并聽命于兵部。
職位詳細介紹
各省都司之外,在邊防要地單設都司,實行軍民合一統治,如遼東都司治定遼中衛(今遼寧遼陽)、大寧都司治大寧衛(今內蒙古寧城)、萬全都司治宣府衛(今河北宣化)。在邊境海疆的陜西、山西、湖廣、福建、四川五省省城之外,增設行都指揮使司。明朝共置21個都司、行都司,分別為:浙江都司、遼東都司、山東都司(隸左軍都督府)、陜西都司、陜西行都司、四川都司、四川行都司、廣西都司、云南都司、貴州都司(隸右軍都督府)、河南都司(隸中軍都督府)、湖廣都司、湖廣行都司、福建都司、福建行都司、江西都司、廣東都司(隸前軍都督府)、大寧都司、萬全都司、山西都司、山西行都司(隸后軍都督府)。
都指揮使司設都指揮使1人,正二品;都指揮同知2人,從二品;都指揮僉事4人,正三品。還設有經歷,其中經歷正六品,都事正七品。斷事司中,斷事正六品,副斷事正七品。司獄司中,司獄從九品。三個職能機構分別負責處理公文及刑獄之事。地方重大軍務需三司合議,并列署名向朝廷匯報。每年有朝廷命官巡撫、巡按監察,每五年匯總考選。此外還有倉庫、草場大使、副使等掾屬。都司鎮內部,都指揮使及同知、僉事中一人掌印統領司事,一人負責練兵,一人負責屯田稱僉書,還有的分管巡捕、軍器、漕運、京操、備御等事務。不擔負具體職務的稱帶俸。經歷、都事負責文書,斷事處理刑獄。
都司下設衛軍民指揮使司、千戶所、百戶所。每衛5600人,分5個千戶所,千戶所又分10個百戶所,每百戶所112人。各衛所平時屯守,戰時攻守,戰時朝廷臨時命將,非都司指揮作戰。
都司衛所本與行政區劃無關,但不設府、州、縣的地區,衛所兼理民政,成為地方行政區劃,有實土、非實土之分。實土衛所如遼東都司全系實土,萬全都司大半是實土。
在東北、西北、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建立羈縻性都司衛所,如奴兒干都司、烏斯藏都司、朵甘都司,由當地部落首領擔任官職,可世襲但受朝廷節制。
清代,裁廢都司衛所,改置為府、州、縣。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