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舉(1553—1624),字鵬程,號東溟,行二,生于明嘉慶三十二年(1553年),卒于明天啟四年(1624年),山東淄川人。其先祖為齊國卿族,始祖高全,明朝初由蒙陰縣狗跑泉村遷淄川城北月莊村,祖父處士高,字殷宗,別號仰。祖母名王則,被皇帝封為孺人,是刑部郎中王逵(字養(yǎng)淳,羅村鎮(zhèn)大橋人)的女兒,寧波市知府王崇義(號方田)的姐姐。其父中丞柳溪公高汝登,字自卑,號柳溪。
人物生平
高舉,萬歷丙子(1576年)舉人,萬歷庚辰(1580年)張懋修榜,進(jìn)士。授完縣知縣,調(diào)蒲圻,丙戌(1586年)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戊子(1588年)巡按南直隸,壬寅(1602年)提督北直學(xué)政,甲辰(1604年)改任大理丞,戊申(1608年)升大理寺少卿,己酉(1609年)督察院右僉都御史,己酉(1609年)被皇上任命巡撫浙江。高舉為官二十多年,所做事情、上疏奏文,上關(guān)系國家大計,下考慮民生,符合實際,不隨大流,不為名,不怕強權(quán),切中時弊,以正直敢言。主持正義而著稱。
人物貢獻(xiàn)
高舉任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期間,于辛卯(1591年)巡按江北兩河(黃河、淮河),由于長年淤塞,河水泛漲。他親自巡視河流上下的地勢水情,制定詳細(xì)治理方案,制定出治理辦法。上疏皇帝請浚黃口以下舊河,引黃溝水注之東,遂塞黃堌口,而遏其南,俟舊河沖刷深,則并塞新決之口。其二則請開泇河及膠萊河,而言河漕不宜并于一人,當(dāng)選擇分任其事。次年,朝廷采納這一建議,河、漕再次分職,此后直至明亡再未復(fù)合。,洋洋數(shù)千言,記載在河道工程的碑文上,工程告成,皇帝又表彰獎勵。丙申(1596年)按察京城,主持礦物征稅事宜,燕山礦務(wù)向四周開掘,對皇家陵園不利,高舉有上疏后被朝廷下令停止挖掘。黃陵得以平安。
高舉在任大理丞,大理寺右少卿,直隸巡按期間,掌管大理司印,負(fù)責(zé)計量法典,所辦理案件大都公正。高舉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奉命提督軍務(wù)、巡撫浙江省等地,成為朝廷封疆大臣。辛亥(1611年)東夷、外族入侵都獲大敗,片帆無歸。皇帝賜白金錦緞若干,升俸一級。高舉任浙江巡撫近6年,要求告老還鄉(xiāng)。他離開浙江后,浙江的老百姓為其立了《撫浙去思碑》。以頌其撫浙之功德。退職歸來,手不停歇,他一生善文,且精通音韻,又編緝書卷,,著作有《陶世名言》、《古今韻撮》、《中原音韻》、《韻略異通》、《塤編》等書籍。流傳于世,被列為鄉(xiāng)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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