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宗素(1878年-1944年),原名易,福建閩侯縣青口鄉人。1902年,林宗素隨兄林萬里(林白水)赴杭州,協助創辦《杭州白話報》,同年四月應蔡元培、章太炎之邀,隨兄嫂至上海市。林宗素是中國民主革命家、女性活動家、編輯、記者和教育家。她是中國第一個女性 suffrage組織的創始人之一,也是辛亥革命時期中國最著名的女權活動家之一。林宗素還成為中國第一位女性記者和報紙編輯。作為記者,她廣泛報道婦女權益,并領導了多個女性組織,直至1913年民主被鎮壓。晚年,她曾在新加坡任教,并經營一家游艇公司,為她的兄長在中國的報紙提供資金。在東南亞度過了十年后,她與丈夫回到中國,繼續在南部地區生活和經營業務。
人物生平
自幼與兄同受母親啟蒙教育,并從哥哥身上得到新文化思想的熏陶。她10多歲時便勇敢地自行放足。母親去世后,生活全仗哥哥。1902年11月隨兄嫂到上海市,成為上海愛國女學第一屆學生。一邊讀書,一邊積極參加中國教育會、愛國女學組織的革命活動。
1903年2月隨哥哥赴日留學,積極參加留學生愛國革命活動。她善于演講,常常“語驚四座”。四五月間,林宗素與胡彬夏等近20名愛國女生學踴躍參加拒俄運動。她們先組織共愛會,宗旨是“拯救二萬萬之女子,復其固有之特權,使之各具國家之思想,以得盡女國民之天職”。
5月以后,留日學生回國活動,她與兄參與蔡元培創辦《俄事警聞》的工作,并是其兄所辦《中國白話報》的重要成員,她成了上海市報界有名的女記者、女編輯。
1905年林宗素再度赴日留學,入東京女子高等師范學校。她積極參加黃興支持的由方君瑛為組長的暗殺團的練習,并在1906年一月加入同盟會。辛亥武昌起義后,她回上海,參加“中國社會黨”活動,積極主張女子參政。1912年1月5日轉成由上海往南京拜訪孫中山,陳述女子參政的要求,得到孫中山的贊同支持。南京臨時參議院正制定《臨時約法》。林宗素與唐群英代表婦女界要求“臨時約法”應寫入:男女權利一律平等,同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3月公布的《約法》卻未提男女平等,林宗素、唐群英等20多位代表5次上述臨時參議院,終無結果。激起了她們3次大鬧參議院的事件。她又在上海組織了“男女平權維持會”。
1913年“二次革命”失敗后,袁世凱實行獨裁統治。女權及女子參政更無從談起。林宗素離上海市赴南洋從事教育和經商,以資助林白水辦報。
1922年3月,林宗素全家從南洋回北京定居。1926年8月,林白水被捕,她號召親朋好友一起施救,但是未成功。抗戰爆發后,全家赴大西南。1944年病逝于昆明市。
參考資料 >
林宗素.閩都文化研究會.2015-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