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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1645年),字枝樓,四川重慶府忠州(今重慶市忠縣)人,明朝天啟五年(1625年)進士,官至刑部尚書、太子太保。初任浙江德清知縣,后調浙江婺州。崇禎四年(1631年),因直言上疏,指責遼總督曹文衡“骯臟成性”,總監鄧希詔不忘舊怨,缺少胸襟肚量,被貶官一級。不久,因在巡視草場時草場失火,遂被罷官。次年復職,改任大理石寺副。崇禎十六年(1643年)二月,升任右僉都御史。清兵破南京,自縊死。
正文
高倬(?~1645),字枝樓,今忠縣甘井高家河人。明天啟五年(1625)中進士,初任浙江德清知縣,后調浙江金華府。崇禎四年(1631),征授御史,因直言上疏,指責薊遼總督曹文衡“骯臟成性”,總監鄧希詔不忘舊怨,缺少胸襟肚量,而被貶官一級。不久,因在巡視草場時草場失火,遂被罷官。次年復職,改任大理石寺副。崇禎十六年(1643)二月,升任右都御史。
崇禎十七年,李自成入北京。五月,弘光帝朱由在南京建立南明,高倬被任命為工部右侍郎。福王縱欲聲色,為其嬪妃置龍鳳幾榻及各種飾物,添置宮殿陳設,耗銀數十萬兩。接著,又命光祿寺趕制御用器物1.57萬余件。高倬見福王奢侈無度,多次進諫,請裁省上述兩項費用,福王皆不采納。
次年二月,高倬升任刑部尚書。五月,清兵南下渡江,南京被圍。時福王仍在宮中召集梨園弟子演戲、酣飲。危急間,福王率近臣夜半逃走,200多臣子降清。高倬痛罵福王昏聵,群臣事利,方造成亡國之災。遂仰天?胸,上吊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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