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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朝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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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朝紀(?—1648年),原籍遼東(今遼寧省境),隸屬漢軍鑲藍旗,清代初期官員。他歷任刑部啟心郎、河南河北道、江南布政使、山西省巡撫、宣大山西總督等職。申朝紀在任期間,曾成功抵御李自成部隊的進犯,平定多起叛亂,且對于驛政、賦役等問題有所疏言,請求禁止濫派。順治五年(1648年),申朝紀去世,后被祀于山西名宦祠。。

人物生平

申朝紀于皇太極八年(明崇禎七年,1634年),任刑部啟心郎。順治元年(1644年),任河南河北道,駐懷慶,申朝紀擊敗了農民軍之進攻。順治二年(1645年),遷江南布政使,山西巡撫。順治三年(1646年),疏言禁革驛遞濫應,里甲私派。

天聰八年(1634),授刑部啟心郎。文館朱延慶疏陳時事,推薦申朝紀溫雅正直,練達世務,處家儉,守身約,訥言敏行,足任鴻鉅。

崇德元年(1636),賜內院學士、六部啟心郎以下諸臣人戶牲畜,分四等,申朝紀得二等優賜。

順治元年(1644)七月,授河南河北道,駐懷慶。李自成之黨二萬馀來犯,申朝紀登守御,晝夜不少懈,有渠乘白馬薄壕,麾眾攻城,申朝紀舉炮之,賊悉驚竄。

順治二年(1645)七月,擢江南布政使。十一月,擢山西省巡撫。順治三年(1646),疏言:“驛遞累民,始自明季,計糧養馬,按畝役夫。臣禁革驛遞濫應、里甲私派。請飭勒石各驛,永遠遵守,俾毋蹈前轍。”又疏言:“各省驛站銀舊額十五萬有奇,明季裁充兵餉。驛費不足,輒私派於民。請敕部復原額。”又疏言:“賦役全書應裁、應留諸項,請實詳酌,俾有司不得私徵濫派。”疏并下部議行。

順治四年(1647)四月,陽城民王希堯、賈國昌等以邪教倡亂,申朝紀遣中軍都司白璧同冀南道武延率兵捕治,悉誅王希堯、賈國昌等。五月,汾州營卒李本清、任自興等據永寧銅柱寨為亂,申朝紀赴汾州指揮調度,遣冀寧道王昌齡督兵,同參將張國纓、游擊高國盛等率兵捕治,獲李本清等,焚其寨。六月,寧鄉市民楊春暢等復以左道據冷泉寨為亂,申朝紀遣平陽營副將范承宗等討平之。七月,擢宣大山西省總督

順治五年(1648)三月,卒于任,祀山西名宦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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