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金海,1973年生,淮濱縣人,法學博士(民商法學專業(yè)),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
人物經(jīng)歷
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他在中國人民大學國際政治系讀本科,獲法學學士;
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他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讀民商法學專業(yè)研究生,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他在清華大學法學院讀民商法學專業(yè)研究生,獲法學博士學位。
研究方向
他的研究方向包括債法、民法總論、物權(quán)法。
開設課程
他開設的課程包括債權(quán)法、合同法、侵權(quán)行為法等。
學術(shù)成果
論文
1. 張金海:《論作為違約損害賠償計算方法的替代交易規(guī)則》《法學》2017年第9期。
2. 張金海:《論無權(quán)代理人責任》《月旦民商法雜志》2017年第1期。
3. 張金海:《論自始不能的法律規(guī)制》《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3期。
4. 張金海:《違約損害賠償中的抽象計算方法研究》《法律科學》2016年第3期。
5. 張金海:《論意思表示解釋中的“知道與可以合理地期待知道規(guī)則”》《政治與法律》2016年第4期,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復印報刊資料《民商法學》2016年第6期全文轉(zhuǎn)載。
6. 張金海:《論共同錯誤及其救濟適格性》《法學》2015年第10期,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復印報刊資料《民商法學》2016年第2期全文轉(zhuǎn)載。
7. 張金海:《論民間借貸場合擔保性買賣合同的性質(zhì)及其法律后果》《判解研究》2015年第4輯。
8. 張金海:《論要物合同的廢止與改造》《中外法學》2014年第4期,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復印報刊資料《民商法學》2015年第1期全文轉(zhuǎn)載。
9. 張金海:《論雙務合同中給付義務的牽連性》《法律科學》2013年第2期。
著作
1. 《侵權(quán)法的哲學基礎》(第一譯者),北京大學出版社有限公司2016年2月版。
2. 《德國債法總論》(第二譯者),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年9月版。
3. 《侵權(quán)行為違法性研究》(獨著),法律出版社2012年8月版。
科研項目
張金海主持國家社科項目1項(在研),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1項(已結(jié)題),并參研國家社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數(shù)項。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