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基人(英文名:Kuki;別名:佐族、欽族),是東南亞民族,居住在印度與緬甸邊境的米佐山區(舊稱盧謝山區),20世紀70年代人口約30,000人。他們在很大程度上已被人口更多的米佐人同化,接受了米佐人的習俗和語言。
早在英國人到印度東北部之前,庫基人就已存在。1894年,英屬緬甸(欽邦)和英屬印度(曼尼普爾邦)在未經庫基人同意的情況下將他們和他們的土地納入統治。在英國殖民統治下,庫基人被驅逐出家園,在英屬印度的東北地區四處流散。英國當局則以庫基族是游牧民族,其族群有“四處流散”的民族神話為自己的殖民行為辯護。
庫基人是一個涵蓋多個部落的族群,最初居住在印度東北部各邦(包括曼尼普爾邦、米佐拉姆邦和阿薩姆邦)、緬甸部分地區,以及孟加拉國的錫爾赫特縣和吉大港丘陵地帶。庫基人居住在叢林中的小型定居點,每個定居點由各自的首領統治。首領的幼子繼承父親的財產,其他兒子則從本村獲得妻子,被派出去建立自己的村莊。庫基人在竹林中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竹林為他們提供了建筑材料和手工藝原料。他們種植水稻,種植前先焚燒叢林以開墾土地。他們獵捕野生動物,并飼養狗、豬、水牛、山羊和家禽。
命名起源
“Kuki”一詞是英國人在19世紀20年代在曼尼普爾引入的。歷史上,Kuki社區沒有自己的獨特身份;然而,戰略上,他們把自己融入了曼尼普爾的土著Khonjai/Khongchai部落(Khongsai是曼尼普爾的土著居民,他們在曼尼普爾的皇家編年史《Chaitarol Kumbaba》中有所提及)。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逐漸改變了土著Khonsai的身份,有效地將他們融入更廣泛的Kuki類別,導致了原始Khongsai身份的幾乎消失。
歷史淵緣
庫基族是跨境民族,在孟加拉國、緬甸和印度都有分布。他們在緬甸被稱為佐族或欽族,而在緬甸的欽邦又被稱為庫基族,在印度米佐拉姆邦他們則被稱為米佐人。
1894年,英屬緬甸(欽邦)和英屬印度(曼尼普爾邦)在未經庫基族人同意的情況下將他們和他們的土地納入統治。在庫基族看來,英國劃定的邊界是不恰當的。曼尼普爾山區對庫基族至關重要,被認為是他們的祖居地的重要組成部分。早在英國人到來之前,庫基族就已在孟加拉國、印度和緬甸的一些地區生活。他們在這片土地上生息的歷史,要遠遠長于曼尼普爾作為一個邦存在的時間。
在英國殖民統治下,庫基族被驅逐出家園,在英屬印度的東北地區四處流散。英國當局則以庫基族是游牧民族,其族群有“四處流散”的民族神話為自己的殖民行為辯護。
大多數梅泰人仍然相信這個神話,認為庫基族是外來者,是沒有土地所有權的移民。其他社群也不承認庫基族對土地的所有權,這讓族群關系變得更加復雜。當前的沖突凸顯了印度一些重要地區缺乏經濟機會和資源的問題。1993年與那加部落的種族沖突造成大量人員傷亡。2023年5月3日,主要居住在該地區山地的庫基族對生活在平原地帶的梅泰族要求被承認為“表列部落”表示抗議。梅泰族若獲得這一地位,將能在該邦山地購買土地,并獲得更多在政府部門工作的機會。此次抗議活動隨后升級為暴力沖突,至今已導致至少130人死亡,近6萬人流離失所。
所處地區
曼尼普爾邦地處印度東北部,面積22327平方公里,東與緬甸為界,西、南、北分別與阿薩姆邦、米佐拉姆邦和那加蘭邦相鄰。曼尼普爾邦有286萬人口,其中納加族和庫基族是該邦主要信仰基督教的族群。另一族群梅泰族(Meitei)是印度教,他們的人口占比為53%。納加族和庫基族作為“原住民”居住在山地,梅泰族人主要居住在地勢平緩的山谷地區。
族群
分布
庫基人是一個涵蓋多個部落的族群,最初居住在印度東北部各邦(包括曼尼普爾邦、米佐拉姆邦和阿薩姆邦)、緬甸部分地區(原稱緬甸),以及孟加拉國的錫爾赫特縣和吉大港丘陵地帶。其中,曼尼普爾邦是印度和緬甸的主要通路,又被稱為“通往東南亞的大門”。
緬甸的欽族和米佐拉姆邦的米佐族是庫基人的同源部落,統稱為佐族(Zo people)。“庫基”(Kuki)并非該族群自身創造的稱謂,與之相關的部落在殖民統治下被統一稱為 “庫基人”,英國人還進一步將其劃分為 “老庫基人” 和 “新庫基人”。
人口
庫基人是東南亞民族,居住在印度與緬甸邊境的米佐山區(舊稱盧謝山區),20世紀70年代人口約1.2 萬人。他們在很大程度上已被人口更多的米佐人同化,接受了米佐人的習俗和語言。
政治統治
槍支管理
1931年8月18日的第11號命令:哈維上尉的指令指出:“鑒于庫基人對那加人存在‘野蠻天性’,不得向其發放火器。” 這一限制既反映了殖民當局遏制部落間敵對行為的企圖,也凸顯了庫基人與那加族群之間的歷史仇怨。通過控制庫基人的武器獲取渠道,殖民政府一方面維持了秩序,另一方面則利用族群矛盾謀取政治利益。
經濟整合與治理
1933年9月9日,殖民當局推行財政政策,規定凡擁有20 戶家庭的庫基村莊需每年繳納6印度盧比的房屋稅。此舉體現了殖民政府對庫基定居點實施經濟整合與治理的策略,既強化了庫基人的從屬地位,也進一步將殖民權威制度化。
法律層面歸類為 “外來者”(T.A. 夏普命令)
一項重要命令宣稱:“曼尼普爾那加地區的庫基人屬于外來者和難民”,正式將其歸類為 “外來群體”。這一宣示加劇了社會政治動態 —— 在那加人主導的區域內,庫基人被定性為 “移民”,進而引發了復雜的族群關系問題。
制度化的從屬關系(第2號常規命令)
1941年7月23日該指令規定:“庫基人若需定居,須事先獲得那加村莊首領的許可,并向那加首領繳納房屋稅。” 通過強制庫基人依附于那加權威,殖民政府將社會等級制度制度化,進一步激化了族群間的矛盾。
社會
生活經濟
庫基人居住在叢林中的小型定居點,每個定居點由各自的首領統治。首領的幼子繼承父親的財產,其他兒子則從本村獲得妻子,被派出去建立自己的村莊。庫基人在竹林中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竹林為他們提供了建筑材料和手工藝原料。他們種植水稻,種植前先焚燒叢林以開墾土地。他們獵捕野生動物,并飼養狗、豬、水牛、山羊和家禽。
文化社區
庫基人擁有豐富的文化遺產,其中 “索姆”(Sawm)和 “勞姆”(Lawm)等制度在其社會中扮演重要角色。“索姆” 是男性社區中心,男孩在長者的指導下學習;“勞姆” 則是青年俱樂部,負責組織社會活動并培養實用技能。
身份爭議
獨立后的身份危機:被認定為 “庫基難民”
印度獨立后,庫基族群面臨嚴重的身份危機。在那加族領袖R. Suisa的呼吁下,印度政府將庫基人認定為 “難民”。根據印度財政部通過內政部發布的P3/9/66號備忘錄(有記錄可查),相關救濟資金通過曼尼普爾邦政府發放。這一 “難民身份” 的認定引發了關于 “歸屬感” 與 “排斥” 的復雜爭議,進一步加劇了其社會政治身份的復雜性。
1987年4月28日,曼尼普爾庫基部落身份認定委員會(主席 Haokhothang Baite、秘書 Yamthang Haokip)向時任總理拉吉夫·甘地提交備忘錄(有記錄可查),請求將庫基部落列入印度憲法規定的 “表列部落”(Scheduled Tribes)名單。這一行動標志著庫基人政治動員的關鍵節點,彰顯了其追求憲法認可與社會政治權利的訴求。
政治策略行動
1968年6月6日,曼尼普爾時任副專員S.C. Vaish 在致 R.K. Birendra Singh(烏克魯爾分區官員)和S. Sarat Singh(滕努帕爾分區官員)的函件中,首次在曼尼普爾行政記錄中正式提及庫基族群(有記錄可查)。函件要求 “加快關于緬甸庫基難民定居情況的報告”,這一文件正式將庫基人認定為來自緬甸的難民,為其在曼尼普爾的定居與融合奠定了基礎。
1973年,曼尼普爾緬甸庫基難民協會(BKRA)主席Henkhoshi Haokip與秘書Shochung Haokip向印度聯邦內政部長提交陳情書(有記錄可查),尋求財政援助。這一有組織的政治訴求標志著庫基人開始系統性爭取國家支持與社會政治融合。
擴展主義
庫基族群的擴張主義政策及其向較小土著部落強行灌輸自身文化身份的企圖,引發了激烈抵抗。1997年,曼尼普爾土著佐族(Zo)分支之一的派特族(Paite)認為此舉威脅其文化自主性,導致庫基族與派特族爆發了曼尼普爾最暴力的族群內部沖突之一。沖突導致50多個村莊被毀、1.3萬人流離失所、352人傷亡,暴露了根深蒂固的族群矛盾。
后來,庫基族與派特族最終簽署和平條約,強調對彼此身份的相互尊重。條約關鍵條款規定:“所有佐族與庫基人應相互尊重“庫基”與“佐米”(Zomi)的稱謂。任何個人或群體均有權自由選擇自我認同的名稱,“庫基”與“佐米”這兩個術語不得在任何時候違背他人意愿強加于任何個人或群體。
相關事件
年庫基人起義
庫基人對英國霸權的首次抵抗是 1917-1919年的庫基起義,起義后其領土被英國征服,并劃分為英屬印度與英屬緬甸管轄。直至1919年戰敗前,庫基人一直是由部落首領統治的獨立族群。
參考資料 >
Kuki.britannica.2025-05-18
印觀察|“令印度蒙羞”的暴力沖突:誰種的因,誰催出的果?.澎湃新聞.2025-05-18
who-are-kukis.vajiramandravi.2025-05-18
面紗背后:Kuki的爭議性身份與持續的沖突 (第一部分).ukhrultimes.202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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