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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權利
來源:互聯網

《愛的權利》是作者張抗抗于1970年發表的文學小說。小說以改革開放初期作為背景,講述了舒貝,舒莫,李欣等青年人對夢想以及真理的追求,小說借助故事主角側面刻畫了改革開放初期的中國青年的精神面貌。

內容簡介

無意之間,她聽到了小提琴聲,熟悉的樂曲使她忍不住走上前去,驚訝地發現提琴手居然是弟弟舒莫,舒貝在驚訝之余頭痛復發,栽倒在地上……

姐弟倆的命運十分悲慘,母親在十二年前被錯劃右派,不堪折磨而自殺,父親也在兩年前過世。

舒貝醒來后見弟弟坐在床邊,拿出包中的信封,也就是父親的遺書,遞給了舒莫。旨在提醒舒莫不忘往事,不忘爸爸經歷的苦難,不忘爸爸臨終遺言:做一個普通人,遠離政治,不要學琴,不能有“愛”。舒莫當時尚幼,不能理解父親話語的真正意義,也不明白父親為什么要壓抑,摒棄心中的“愛”。

后來,他解開了這個謎團,“四人幫”橫行的歲月里,父親留下了這樣心痛欲絕的遺言。如今時代變遷,處在新時期的舒莫對人生有著自己的理解。面對病床上姐姐的質問,舒莫坦誠自己對小提琴有著深深的愛,舒莫正想回避姐姐的問題時,意外地發現李欣站在窗外,調皮地問道舒貝不愛李欣嗎?舒貝看到李欣后沉默了……

舒貝與李欣初識是在父親去世后不久,那時李欣因工傷住院,舒貝是醫院的護士,負責看護李欣的任務,在李欣住院的這段時間里,他們結下了深厚的情誼。爾后李欣常到舒貝家做客,經常地交往使三人的友誼日漸深厚,尤其是李欣與舒貝,更是產生了朦朧的情感。但李欣所看的書籍與所寫的文章,使舒貝始終持有一種敬畏感,《哲學通信》,《文學的幻想》,《打倒新貴》,《民主不許玷污》……一篇篇激烈言辭把李欣推上了風口浪尖,同時也拉大了倆人精神信仰與情感距離。

舒貝不禁回憶起往事,想到自己因家庭出身,政治面貌所經歷的苦難。這些往事牢固地束縛著她的思想,使她喪失了對愛的念想,對愛情的追求。舒貝在得知李欣被松江大學錄取后,斷絕了心底對李欣的愛意。

舒莫見舒貝情緒低落,變著法子讓她接受新鮮事物。由于思想被禁得太深,加上舒貝又回憶起母親,舒莫的言行并沒有使姐姐開朗起來,姐弟倆對“愛”的問題爭論。就在這時,敲門聲響起,舒莫借口有事離開一會兒。敲門聲再次響起,進來的是李欣。

這對相互傾慕的戀人歷經生活的洗禮,人生觀,價值觀有很大的分歧。舒貝心底里喜歡李欣,但因時代固有的觀念而內心矛盾,李欣一直勸說著希望能夠打開她的心結。最終談話以失敗告終,舒貝的思想沒能轉變。看著李欣的離去,舒貝失望地撲倒在床上。

舒莫回來勸姐姐勇敢追求愛,而舒貝騙舒莫說自己在公社有了朋友,而在弟弟的嚴厲詢問下,舒貝承認自己說了謊,并坦言了心扉,自己是愛李欣的,但因李欣所學的哲學而讓她敬而遠之。弟弟在這時也拿出自己的被音樂學院錄取的通知書,用自己青春的熱情與對理想追求的信念感化了舒貝,最終燒掉了父親的遺書,幫助舒貝走出心靈的困境。

小說最終以喜劇告終,女主人公舒貝獲得了李欣的愛情,更重要的是,她獲得了愛千千萬萬事物的權利。

作者簡介

張抗抗,1950年7月3日出生于杭州市。66年初中畢業。69年赴北大荒上山下鄉,在黑龍江省鶴立河農場勞動、工作8年。72年開始發表作品。77年考入黑龍江藝術職業學院學習編劇專業。79年畢業后調入黑龍江省作家協會從事專業創作至今。現任黑龍江省作家協會副主席。國家一級作家。

從事寫作以來,已發表短、中、長篇小說、散文共計400余萬字。出版各類專集30余種。曾多次獲全國優秀小說獎、及各省市刊物獎。一些作品被譯成英、日、法、德、俄文并在海外發表出版。

88年被收入英國劍橋大學名人傳記中心《世界名人錄》。

小說中心思想

整篇小說以文化大革命結束兩年后,改革開放初期為時代背景,生動地刻畫了舒貝,舒莫,李欣等青年人的形象。以舒莫對自己音樂夢想的追逐,李欣對真理的不懈追求熱情地歌頌了有志青年奮發向上的精神品質,同時,文章中青年人對事物認知態度的改變也從側面反映出了中國改革開放新時期的到來。

小說傳達了作者對懷著迷茫情思青年人的感慨,對追尋夢想的贊美,對人性解放的歌頌。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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