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四版)》是2016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元照法律研究室。
內容簡介
學習式分類教學法規叢書是"為法學學生應對司法考試量身訂做的法學教材配套法規"。叢書共分《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八冊。本套學習式分類教學法規叢書為法學專業學生提供了一條將教材和法條結合起來學習的良好途徑。本叢書與北京大學出版社有限公司、高教社出版的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相配套,在兼顧法規匯編查詢功能的同時,更注重法條與其他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的關聯性,將相關法條以“法條群”的形式展現,并結合司法考試的特點闡述了法條或"法條群"背后的法理,對法律知識進行了系統的梳理,可以有效銜接本科教育和司法考試。《憲法》分冊正文分為七大部分,分別為憲法、立法法、選舉法和代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區域自治法、特別行政區法和其他。與憲法教材相關的較為重要的規范性文件基本上都可在本書中查獲。此次再版,將根據新的法律法規、司法考試真題等進行全面修訂。
精彩片段
本書作為“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配套參考用書”已修訂至第四版,深受讀者喜愛。全書分為憲法、立法法、選舉法和代表法、組織法、區域自治法、特別行政區法、其他七個部分,共收錄規范性文件28個,與憲法相關的規范性文件本書基本涵蓋。為了避免讀者死記硬背法律條文,本書在“要點精解”部分對重點、容易混淆、難于理解的條文進行了著重講解;在“司考真題”部分列舉了相關的司法考試真題,通過做歷年司考真題,可以使讀者更易于理解識記相關條文,還可以檢驗自己對相關知識的掌握程度,使學習法律條文變得更加輕松,是法學專業學生必備配套用書。
章節目錄
第一部分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2.12.4施行)/
序言/
第一章總綱/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三章國家機構/
第四章國旗、國徽、首都/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88年)(1988.4.12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1993.3.29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1999.3.15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04年)(2004.3.14施行)/
第二部分立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2015.3.15修正)/
第三部分選舉法和代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2015.8.29修正)/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1983.3.5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2015.8.29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嚴格執行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執行職務司法保障規定的通知(1994.6.22施行)/
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2012.6.30修正)/
第四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1982.12.10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1989.4.4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2015.8.29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1982.12.10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2006.10.31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1986.12.2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1990.1.1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2010.10.28修訂)/
第五部分區域自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2001.2.28修正)/
第六部分特別行政區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1997.7.1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1999.12.20施行)/
第七部分其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2007.1.1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1980.9.10施行)/
反分裂國家法(2005.3.14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2009.8.27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2009.8.27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2009.8.27修正)/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