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應急管理局,是濟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濟南市應急管理局貫徹黨的應急工作方針和政策,落實黨中央關于應急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有關工作安排,推動全市應急事業高質量發展,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全市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指導、監督區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三)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全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負責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依法履行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行政監督職責。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市級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管理,指導區縣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市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區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下達指令調撥救災儲備物資,管理、分配各類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一)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參與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參與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統計分析工作,通報有關情況。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標準和落實安全生產保障情況;承擔市屬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三)承擔全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監督檢查職責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保障救災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監督檢查全市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教育、培訓情況。擬訂全市安全生產規劃,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行政責任體系建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七)承擔防汛抗旱、抗震救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控相關指揮部日常工作。承擔市減災委員會相關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八)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群眾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值班、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本部門編史修志工作。承擔局機關并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應急指揮中心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新聞發布、應急管理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救援工作。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擬訂市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并組織實施,管理市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區縣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和全市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較大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組織人事處(掛教育訓練處牌子)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并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教育訓練工作;負責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監督和指導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注冊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對外業務交流與合作。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政策法規處(掛行政許可處、執法監督處牌子)
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監督區縣有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面向公眾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防災減災知識普及工作。承擔全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起草全市安全生產政策,并承擔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負責安全生產重大政策研究和相關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組織重點課題的調查研究和典型經驗的總結推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行政責任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本行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案件核審職責,以應急局的名義出具相關法律文書。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職能轉變和行政許可集中受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處
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建立減災協調工作機制,擬訂綜合防災減災政策、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區縣防災減災工作。承擔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規劃和預案管理處
編制全市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災害民生綜合保險等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并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火災防治管理處
負責起草消防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依法監督實施消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并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防汛抗旱處
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臺風防御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地震地質災害救援處
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重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承擔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處
負責非煤礦山、建材、地質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標準情況,落實安全生產保障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施設備(特種設備除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指導、監督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指導監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工商貿安全監督管理處
負責冶金、有色金屬、機械、輕工、紡織、煙草、貿易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標準情況,落實安全生產保障情況及安全生產條件、設施設備(特種設備除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指導、監督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參與相關行業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處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指導、監督、評估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執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制度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對油氣管道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進行指導監督的具體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安全生產基礎處
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指導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市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教育、培訓情況。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專家隊伍的建設管理工作。承擔職責范圍內安全評價、安全咨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并進行監督檢查。承擔依法組織、指導并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和資格考核工作;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依法對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處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通報安全生產情況。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安全生產巡查督查處
負責依法依規監督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市縣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和專項督查,配合做好省安全生產巡查、考核相關工作。負責對市委、市政府安全生產重大決策部署和市政府安委會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承擔全市重大安全隱患和較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有關工作,協調推進全市城市安全發展和防范非生產類傷亡事故工作。
救災和物資保障處
擬訂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承擔市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調查評估和統計處
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檢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統計分析工作。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的備案工作,監督檢查事故結案批復后的落實情況。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科技和信息化處
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科研和科技創新基地的協調服務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并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本部門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群眾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事項。
濟南市安全生產監察支隊
受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委托,擬訂監察工作計劃;各類監察檢查活動的方案制定、組織實施、監督落實;有關監察數據的統計、案卷管理和上報、備案工作;受理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方面的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違反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法律法規的行為;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水旱災害防治、森林防火)等相關行政監察工作。完成濟南市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濟南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參與擬訂、修訂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并組織實施;參與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工作;配合協調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和修訂工作;承擔市級應急救援隊伍培訓和技術服務工作,指導市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培訓和演練;建設并維護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專家管理服務平臺,指導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專家人才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科學研究、成果推廣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信息化支持保障工作;指導應急管理協會工作;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相關職責;完成北京市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濟南市應急管理技術服務中心
承擔市級生活類救災物資的倉儲、調劑、調運等工作;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知識和能力考試的有關具體工作;承擔自然災害、安全生產等各類應急突發事件預防預警研究,為自然災害風險調查評估、綜合減災能力建設、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和事故災難應急救援、事故調查處理等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科研項目和標準技術的技術支持、審查等工作;承擔應急文化建設;完成北京市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獲得榮譽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先進單位”。
2020年12月,授予“濟南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參考資料 >
機關簡介.濟南市應急管理局.2022-08-03
濟南市應急管理局機構設置.濟南市應急管理局.2022-08-03
《關于表揚2019年度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和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及模范市民的決定》.中國共產黨濟南市委員會網.2021-11-11
濟南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對象名單公布_民生_濟南網.濟南網.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