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自然資源部地質災害技術指導中心)是中國地質調查局直屬的正局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水文地質與水資源調查監測、地質災害調查監測與防治、自然資源綜合調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技術支撐,向社會提供公益性服務。
機構簡介
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成立于1974年,是國土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直屬的專業地質調查與公共服務并重的國家公益性事業單位。自組建成立以來,先后經歷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基建工程兵水文地質普查部隊、地質部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指揮部、中國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察院、全國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和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五個重要時期的歷史演變。30多年來,我院承擔了一百多項國家和部級科技攻關項目,提交了近千份勘查、科研報告和專著,為社會經濟發展和國土資源開發保護中合理開展利用地下水資源、監測和保護地質環境、防治地質災害等做出了突出貢獻。自1999年被評為“中央國家機關文明單位”、2000年被評為“首都文明單位”、2003年被評為“中央國家機關文明單位標兵”以來,該院在三個文明建設方面又取得了新的進展、新的成果、新的成效。
主要職責
(一)承擔水文地質與水資源調查評價、監測和研究工作。
(二)承擔地質災害調查研究、監測預警和技術裝備研發工作,承擔全國地質災害綜合防治和應急處置技術支持。
(三)承擔自然資源綜合調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工作,承擔城市地質、生態地質、地質遺跡調查、監測和研究工作。
(四)承擔礦山環境調查、監測和研究工作,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技術支撐工作。
(五)負責全國水工環地質信息中心建設工作,開展地質資料、數據公益性服務。
(六)開展科學普及、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服務和咨詢工作。
(七)跟蹤國際水工環地質前沿,開展科技平臺建設和國際交流合作。
(八)協調聯系省級地質環境監測機構,開展業務指導和服務。
(九)承擔自然資源部和中國地質調查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置
綜合管理機構
1.辦公室(保密處)
負責日常行政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公文運轉、文秘檔案;負責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組織和接待聯絡工作;負責重要文件起草、重點工作督辦;負責政務信息、新聞宣傳;負責信訪、合同管理等工作;負責保密管理工作。
2.科學技術處(項目管理處、協調聯絡處)
負責地質調查、科學技術和國際合作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調查、科技創新發展規劃、計劃;負責組織申報、部署和實施地質調查、科學技術研究項目;負責委托業務的采購工作;負責項目質量監管、質量管理體系建設與運行工作;負責成果評審驗收、獎勵申報、轉化應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負責學科、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國際合作和外事工作;負責科學普及工作;負責資質管理工作;負責與省級地質環境監測機構的協調聯絡工作。
3.財務處
負責預算、財務、資產(價值形態)和政府采購等管理工作。負責預算、核算、決算、國有資產(價值形態)、國際投資管理工作;負責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負責預算績效評價監控管理工作;負責政府采購歸口管理工作。
4.裝備基建處
負責裝備和基建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實施裝備和基建規劃、計劃;負責組織實施裝備和基建相關政府采購工作;負責基本建設和住房管理工作;負責固定資產(實物形態)和其他物資日常管理工作。
5.人事教育處(安全生產處)
負責人事、人才、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干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人員調配、勞動用工、崗位管理、技術職稱、考核獎懲、人事檔案、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運行管理工作;負責人事信息管理系統日常運行維護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監督檢查、隱患治理、宣傳教育培訓、事故處理、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保障系統日常運行維護工作。
6.黨委辦公室(群團處)
負責黨群工作。承擔院黨委日常工作;負責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負責精神文明和地質文化建設;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女、統戰等工作。
7.紀檢審計處
負責院紀檢、審計監督工作。承擔院紀委日常工作;承擔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上級工作安排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承擔院黨委巡察工作的組織與服務。
8.離退休干部處
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督促落實離退休人員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思想教育和黨建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離退休人員學習教育和文體活動。負責職工醫療保健管理工作。
技術業務機構
9.水資源調查評價室
主要承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研究工作。承擔全國和重點區域水資源評價與信息平臺建設;承擔水資源優化配置與戰略研究;承擔流域尺度水資源調查;承擔相關領域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和標準制修訂;承擔相關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技成果轉化、科學普及和業務交流合作工作。
主要承擔水文地質調查和研究工作。承擔全國水文地質調查成果匯總集成研究;承擔重點區域水文地質調查;承擔地下水模擬研究;承擔相關領域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和標準制修訂;承擔相關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技成果轉化、科學普及和業務交流合作工作。
11.地下水監測中心
主要承擔地下水監測和信息服務工作。承擔國家級地下水監測網點建設;承擔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運行維護和地下水動態監測;承擔全國地下水監測數據匯總集成、分析評價、預警預報與共享服務;承擔相關領域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和標準制修訂;承擔相關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技成果轉化、科學普及和業務交流合作工作。
12.水質分析評價室
主要承擔水質測試、質量監督和分析評價工作。承擔水質樣品測試分析;承擔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水質測試質量監控;承擔全國水質調查監測數據的匯總集成與分析評價;承擔水質測試新技術、新方法示范應用;承擔相關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技成果轉化、科學普及和業務交流合作工作。
13.地面沉降調查監測室
主要承擔地面沉降調查、監測和研究工作。承擔國家級地面沉降監測網建設和運行維護;承擔重點區域地面沉降和地裂縫調查監測;承擔全國地面沉降和地裂縫調查監測數據匯總集成與防治規劃研究;承擔相關領域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和標準制修訂;承擔相關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技成果轉化、科學普及和業務交流合作工作;為重點區域地面沉降防控提供技術指導與服務。
14.地質災害綜合研究室
主要承擔地質災害信息化建設和綜合研究。承擔全國地質災害信息平臺建設和運行維護;承擔全國地質災害調查成果匯總集成與重點區域地質災害風險評價;承擔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研究;參與地質災害防治法規、制度、政策研究;承擔相關領域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和標準制修訂;承擔相關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技成果轉化、科學普及和業務交流合作工作;為省級地質災害風險評價與信息化建設提供技術指導與服務。
15.地質災害應急協調室
主要承擔地質災害應急協調和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協調、溝通聯絡、應急值守等相關工作;承擔地質災害防治相關信息收集、匯總與分析;參與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制度研究和標準制修訂;承擔國家級地質災害防治資源庫建設和運行維護。
16.地質災害調查室
主要承擔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和隱患排查技術研究工作。承擔重點區域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和隱患排查;承擔重大突發地質災害調查評估;承擔地質災害調查、勘查、隱患識別技術研究與示范應用;承擔相關領域標準制修訂;承擔相關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技成果轉化、科學普及和業務交流合作工作;為省級地質災害調查評價提供技術指導與服務。
17.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室
主要承擔地質災害監測和預警研究工作。承擔國家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承擔國家級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范區建設與運行維護;承擔全國地質災害災情統計和趨勢預測;參與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監測與預警;承擔相關領域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和標準制修訂;承擔相關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技成果轉化、科學普及和業務交流合作工作;為省級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提供技術指導與服務。
18.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室
主要承擔地質災害綜合治理技術方法研究和應用示范。承擔地質災害綜合治理與避險移民搬遷工程技術支撐與實施效果評估;承擔地質災害防治與生態保護修復綜合調查研究;承擔相關領域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和標準制修訂;承擔相關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技成果轉化、科學普及和業務交流合作工作。
19.地質災害監測技術方法室
主要承擔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技術方法研究和應用工作。承擔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儀器設備研發與推廣應用;承擔地質災害監測儀器設備技術標準制修訂;參與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監測與預警;承擔相關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技成果轉化、科學普及和業務交流合作工作;為省級地質災害監測技術方法研究提供技術指導與服務。
20.自然資源綜合調查室
主要承擔自然資源綜合調查、監測和研究工作。承擔自然資源綜合地質調查;承擔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綜合監測示范;承擔生態地質、城市地質調查研究;承擔相關領域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和標準制修訂;承擔相關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技成果轉化、科學普及和業務交流合作工作。
21.國土空間評價室
主要承擔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工作。承擔全國和重點區域雙評價;承擔自然資源重大問題與地質安全風險評估;承擔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與國土空間規劃實施效果評估;承擔相關領域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和標準制修訂;承擔相關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技成果轉化、科學普及和業務交流合作工作。
22.地質遺跡調查監測室
主要承擔古生物化石和地質遺跡調查、監測和研究工作。承擔全國重要古生物化石和地質遺跡調查評價與信息平臺建設;承擔古生物化石和地質遺跡保護研究與監測示范;承擔相關領域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和標準制修訂;承擔相關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技成果轉化、科學普及和業務交流合作工作。
23.礦山環境調查監測室
主要承擔礦山環境調查監測和礦山生態修復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全國礦山環境調查和信息平臺建設;承擔國家級礦山環境監測網建設和運行維護;承擔礦山生態修復研究和示范;承擔相關領域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和標準制修訂;承擔相關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技成果轉化、科學普及和業務交流合作工作。
24.生態修復調查監測室
主要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研究和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戰略與規劃研究;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效果評估支撐工作;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綜合地質調查示范;承擔相關領域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和標準制修訂;承擔相關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技成果轉化、科學普及和業務交流合作工作。
25.地質信息室
主要承擔信息化建設和服務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規劃、部署和研究工作;承擔“地質云”地質環境節點的建設與運行維護;承擔網站建設、網絡維護與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在線評價業務系統的研發與推廣應用;承擔成果資料的數字化、數據庫集成、建設與共享服務。
26.期刊編輯與資料室
主要承擔期刊編輯出版和地質資料管理。承擔《水文地質工程地質》、《中國地質災害與防治學報》的編輯、出版與發行;負責地質環境調查與科學研究成果資料的匯交管理與保管;負責院涉密圖件和資料的保密管理。
其他機構
27.后勤管理處
負責后勤服務、物業管理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房屋、通用儀器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負責住房改革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食堂管理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治理工作。
獲得榮譽
2015年7月全國文明單位評選揭曉,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榮獲此殊榮。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參考資料 >
單位概況.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網.2021-11-12
機構概況.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網.2022-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