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久世通禧(1834年1月1日 - 1912年1月4日),日本江戶時代末期和明治時代的政治家和貴族。他是尊皇攘夷派的一員,1863年在公武合體派發動政變后逃至長州藩。明治維新后,他被任命為首任外國事務總督,并在早期談判中為新政府服務。此后,他繼續擔任重要職務,包括神奈川縣知事、北海道開發委員會主席和侍從長,最終擔任貴族院副議長和樞密院副議長。他是日本貴族中的伯爵。
人物生平
東久世通禧于1834年1月1日在京都出生,父親是東久世通德。他在幕末時期的青年時代在皇室中服役,參與了主張推翻幕府、恢復皇權的尊皇攘夷運動。然而,1863年9月30日,公武合體派在政變中奪取了朝廷的權力。在長州藩士兵的保護下,他和其他六名朝廷侍從乘船逃至長州。1864年,他被從長州轉移到太宰府市。
隨著1868年明治維新的成功,東久世通禧得到了恢復。在那年的1月17日,他成為了首任外國事務總督,這個職位后來被外務大臣取代。在這個角色中,他主持了新政府的第一次外交事件,即神戶事件,其中一個皇軍和兩名法國水手之間的誤會導致外國軍隊占領了神戶市中心。3月19日,他被任命為橫濱法院總督,這個職位在他擔任的半年內被改名兩次,先是改為神奈川縣法院總督,然后改為神奈川縣知事。
1869年8月25日,東久世通禧被任命為北海道開發委員會的第二任主席。由于前任主席鍋島直正在開始工作前就辭職了,因此實際上是東久世通禧開始了辦公室的實際運作。9月21日,他乘船從品川區出發前往北海道,陪同他的有大約200名農民和開發委員會的官員。他于25日到達了在函館市的職位。那年10月,他因在維新中的服務被賞賜了1000石的封地。
1871年10月15日,他被任命為日本的侍從長。同年,他參加了巖倉使團的環球之旅,開闊了他的視野。
1882年,他擔任羅馬元老院副議長,1884年在實施華族制度時,他被授予伯爵的頭銜。按照東久世家族的世襲地位,他本應被封為子爵,但由于通禧在明治維新中的成就,他被授予了更高的等級。只有少數幾個例外是這樣,包括三條實美和巖倉具視。
1888年,他成為樞密院的成員,1890年成為貴族院副議長,1892年成為樞密院副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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