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自肅(1580年—1628年),字范九,號沖陽,山東淄川(今淄博市周村區王村鎮西鋪村)人,明代政治人物。他在任期間,以法論處借公差為由超標準索取費用者,使驛站負擔得以緩解。他興利除弊,合理制定和修改規章制度,以雇募代替反,以官輸代替吏解。將墩夫改為健丁,將坐鋪改為巡路。他把百姓爭運糧餉之舉上報朝廷,建造“尚義坊”,以表彰群眾。他奉公守法,有“慈心”之稱譽,當地人民在城東為他建生祠。后相繼任主客郎兼提督會同館寧前道參議、憲副等職。
人物生平
《淄川縣志》記曰“豐質偉干,性沉毅果決,多大略。”少年熟讀四書五經,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舉人,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三甲進士,充北直定興縣知縣,任內廉政愛民,民眾為之建立生祠。
天啟六年(1626年)升參議、副使,天啟七年(1627年)協助袁崇煥防守寧錦之戰有功,升太仆少卿。
崇禎元年(1628年),升遼東巡撫,在遼東練兵時,畢自肅九次向朝廷申報欠餉,但朝廷苦無銀錢,居然不聞不問,而財政的主管就是其親兄戶部尚書畢自嚴。最后,欠餉四月的蜀、楚士卒,以張正朝、張思順為首,綁架了巡撫畢自肅、總兵朱梅等,是為寧遠兵變。畢自肅被毆打,頭部血流不止,身受重傷,幾乎死亡。兵備副使郭廣與肇事士卒關系甚佳,為了營救畢自肅,郭廣自行打開官庫,發白銀貳萬兩,又向當地商人借款伍萬兩,贖回了畢自肅,并把畢自肅載至塔山堡(今遼寧錦西)調養,不過畢自肅深感局勢惡劣,向燕京方向再拜后自而死。
袁崇煥至遼東督師后,命副將何可綱將兵變首謀張正朝、張思順等十五人斬殺,又論軍法,斬中軍吳國琦、罰參將彭簪古、都司左良玉等,而后奏請崇禎取消遼東巡撫一職,由自己親領,以統一事權。
家庭背景
畢自肅的父親是畢木,他是家中的第八子,他的兄長畢自嚴曾任戶部尚書。
主要著作
畢自肅的兄長畢少保搜集了他巡撫遼東期間的文章和奏疏,編成了一本名為《撫遼榮語》的書。
參考資料 >
袁崇煥.故宮博物院.2024-09-05
崇禎皇帝.故宮博物院.2024-09-05
巧婦難為無米炊——記明朝最后的理財圣手畢自嚴.百家號.202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