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1(Douglas Commercial One),全名道格拉斯DC-1,為道格拉斯商用飛機一號,只生產了一架,是DC-2和DC-3的設計基礎。
DC-1全長18.29米,翼展25.91米,全高4.88米,最大起飛重量7938千克,最大速度338千米/小時,巡航速度306千米/小時,航程超過1622公里,實用升限達到了7010米。
1933年6月23日,DC-1正式從加利福尼亞州圣莫尼卡組裝工廠下線。1933年7月1日,道格拉斯試飛員卡爾.卡沃和福瑞德.赫曼駕駛DC-1在克勞沃機場的跑道上首次升空。
簡介
DC-1,為道格拉斯運輸機第一代,只生產了一架,是應航空業改善維護性要求而設計,專門滿足美國商用航空局(聯邦航空局的前身)要求,由道格拉斯飛機公司生產,全長18.29米,翼展25.91米,全高4.88米,最大起飛重量7938千克,最大速度338千米/小時,巡航速度306千米/小時,航程超過1622公里,實用升限達到了7010米。在1933年7月由卡爾·卡沃(道格拉斯飛機公司DC系列首席試飛員)和福瑞德.赫曼進行首飛。
歷史
舊時各大航空公司需要一種全新、更安全且維護性更好的旅客機,波音公司公司率先推出了全金屬雙發單翼機——Model247,成為了當時最先進的飛機,于是美國航空定購了60架,使得波音的生產組裝線滿負荷運轉,其余的航空公司要想定購就只有等到美國航空的飛機交付完畢之后了。而TWA公司并不想在航空業現代化的競爭中落后,為此自行啟動了研制新一代旅客機的招標。
1932年8月2日,TWA公司將設計規格遞交航空工業界,要求全金屬單翼設計,3具增壓發動機,每具功率不小于500馬力。雙人制駕駛艙,至少可搭載12名乘客,航程不小于1738千米,最大速度不低于298千米/小時,巡航速度不低于235千米/小時,爬升率366米/分,實用升限不低于3048米。此外,還要求在失去一個發動機且滿載的情況下,任意一機場都必須具有令人滿意的良好控制下起飛。這份設計規格除了波音公司外的所有主要飛機制造企業,通用航空、馬丁、聯合、寇蒂斯和道格拉斯都收到了設計規格書。
很快,道格拉斯的DC-1成為了最先進,也是最受爭議的型號。其客艙空間足夠乘客直身而立,并采用了一體式中央發動機艙/機翼結構段,增加了強度;外翼段使用螺栓固定在中央翼段上,機翼維護變得簡單;發動機采用700馬力級的型號,并采用全NACA設計規范得發動機整流罩,阻力更小。但道格拉斯的設計只有兩個發動機,這就意味著要滿足TWA的要求,就必須要具備單發起飛能力。正當道格拉斯工程師擔心無法滿足要求時,TWA公司定購了DC-1。
1933年6月23日,DC-1正式從加利福尼亞州圣莫尼卡組裝工廠下線,它比當時包括波音247在內的其他班機更大,外形更圓滑。其客艙內有5排座椅,中間有過道,能容納10名乘客,內部布置有多項創新,諸如低票價座、首次在旅客機上應用了盥洗室、隔音設施、客艙暖氣等,并采用了萊特旋風SGR-1820-F空冷星形發動機,具有690功率馬力,采用了驅動漢密爾頓標準公司的3葉變距螺旋槳,滿足了TWA單發起飛要求。
1933年7月1日,道格拉斯試飛員卡爾.卡沃和福瑞德.赫曼駕駛DC-1在克勞沃機場的跑道上首次升空,由于化油器出現故障,試飛草草結束,但飛機表現出色。在完成了為期3個月的工廠、TWA公司和商用航空局聯合試飛后,DC-1獲得美國商用航空局型號認證。其進行過的測試項目之一就是單發測試,試飛機組只使用一個發動機從新墨西哥州阿爾伯克基(TWA海拔最高的機場)飛到了亞利桑那州溫斯洛,TWA公司對此相當滿意,并在1938年12月接收了這架DC-1,僅支付了12萬5千美元,但道格拉斯卻花了80萬7千美元來制造這架原型機。此外,TWA公司還簽署了首批20架“改進型”DC-1訂單,這些飛機將增加座位,型號為DC-2。
DC-1在測試后對最初設計進行了一些改動,增大垂尾面積以增強穩定性,并試用了普拉特惠特尼的SG-D大黃蜂發動機,改進后的飛機稱為DC-1A。從此以后,無論軍用或民用的DC運輸機,在訂購時都可以選擇安裝萊特或普惠發動機。
重要意義
TWA公司和道格拉斯使用這架DC-1打破了多項美國和世界速度紀錄,包括一項航程5000千米、平均速度438公里/小時的橫跨美國大陸的飛行,DC-1甚至繞著當時的陸軍和海軍戰斗機飛行。
參考資料 >
DC-3的故事. 春秋飛培.2024-08-26
定義了我們今天飛行方式的傳奇飛機——道格拉斯DC3 .通航博覽.2024-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