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學軍,男,1975年8月出生,安徽黃山人,中共黨員,民商法學博士,經濟法學博士后,法學副教授,民商法學碩士生導師。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0年7月參加工作。
現任杭州互聯網法院(杭州鐵路運輸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人物履歷
1997年7月畢業于安徽師范大學歷史學專業,獲史學學士。2000年7月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獲哲學碩士學位。2004年1月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2004年10月起在華東政法大學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年10月出站。2000年7月碩士畢業后留西南政法大學任教,2002年7月晉升講師,2003年9月起任西南政法大學民法研究所副主任。2004年6月破格遴選為碩士生導師,2004年9月破格晉升副教授。
2005年1月作為人才引進,調入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兼任西南政法大學和寧波大學碩士研究生導師。
曾任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副處級干部、研究室審判員、民三庭審判員、審判管理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寧海縣人民法院院長。?
2019年12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21年6月,杭州互聯網法院(杭州鐵路運輸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免信息
2017年3月,寧波市鎮海區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當選為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法院院長。
2021年6月29日,杭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舉行第三十六次會議。會議決定任命洪學軍為杭州互聯網法院(杭州鐵路運輸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專業成就
2004年被評為重慶市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2005年“面向21世紀的民法學精品課程建設”分別獲西南政法大學和重慶市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至今出版教材1部,專著2部,其中個人獨著1部,公開發表學術論文三十余篇,主持或主研省部級和市級課題5項。
主要論文
論文
1、“析締約過失責任”《現代法學》2000年(專)。
2、“人之主體性存在――一種關系性的闡釋”《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1年第4期。
3、“論不當得利之無法律上原因” 《現代法學》2002年(專)。
4、“公司資本制與債權人利益保護”《重慶大學學報》2002年第3期。
5、“債權人代位權的性質及其構成研究――兼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現代法學》2002年第4期。
6、“無因管理的類型化及類型化無因管理的法律效果”《探索》2003年第1期。
7、“侵害他人權益型不當得利研究”《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報》2003年第2期。
8、“論不法原因給付”《河北法學》2003年第3期。
9、“無因管理制度研究”《池州師范學院學報》2003年第1期。
10、“物權行為若干基本問題的哲學省思” 《上海師范大學學報》2003年第3期。
12、“論自然債務”《遼寧大學學報》2003年第5期。
13、“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與其他請求權的競合研究”《現代法學》2003年第5期。(人大復印資料2004年第1期全文轉載)
14、“論不當得利制度的功能——一種體系化取向的民法學考察”《法律科學》2003年第6期。
15、“我國不當得利制度的法律重構”《現代法學》2003年(專)。
16、論信息之作為知識產權的客體《中國教育改革》(香港)2004年6期。
16、論信息之作為知識產權的客體《中國教育改革》(香港)2004年6期。
17、非債清償的法律構成及其法律效果研究《政法論叢》2004年4期
18、“建設用地使用權立法若干具體問題研究”《中國物權法的理論探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年11月。
19、“論不法原因給付”《重慶工商大學學報》2004年第5期。
20、“非債清償研究”《浙江大學法律評論》2004年卷。
21、“物盡其用與物權公示”《人民法院報》2005年5月30日。
22、“關于我國城市建設用地使用權制度的幾點反思”《三江論壇》2005年第6期。
23、“民事行為有效推定論”《寧波法學》2005年第2期。
24、“保險條款類型化規則:困境與出路”《甘肅社會科學》2005年第6期。
25、“論我國不當得利制度的法律重構”《浙江法學》2006年第1期。
26、“我國建設用地使用權制度的變革”《浙江審判》2005年第8期。
27、“物盡其用與物權立法——關于我國物權法草案的宏觀思考”《學術交流》2006年第1期。
28、“民事行為有效推定規則的法律構造及其運用”《現代法學》2006年第4期。
29、“公司法修改對銀行債權保護的影響及其應對” 《上海金融》2006年第9期。
30、“借鑒、反思與重構——也談不法原因給付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報》2006年8月21日。
31、“公司法與債權人利益保護”《政法論叢》2006年第4期。
32、“《分權與制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能研究》《法學》2006年第9期。
著作
1、《民法學》重慶大學出版社,2002年12月出版。
2、《民法通則精要與法律依據指引》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出版。
3、《不當得利制度研究——一種系統的結構功能理路》中國檢察出版社2004年8月出版。
課題
1、參研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重點課題“我國土地制度改革與物權法研究”,2002年11月立項。
2、參研教育部課題“中國農村地權改革研究”,2002年12月立項。
3、主持西南政法大學校級重點課題“農民土地權益保障機制研究”,2004年5月立項。
4、博士后研究課題“國有資產監管法律問題研究”,2004年10月立項。
5、主持寧波市經濟社會發展重點課題“企業組織結構優化的目標、路徑選擇與政府行為” ,2005年4月立項。
6、主持寧波市社會科學重點課題“關于開展審判業務指導工作的調查與思考”,2006年6月立項。
參考資料 >
洪學軍任浙江杭州互聯網法院院長.新浪網.2021-07-24
寧波10區縣(市)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出爐.寧波.2017-03-08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浙江在線.2021-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