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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鑄伯
來源:互聯網

劉鑄伯(1866—1922),又名劉金祥、劉鶴齡,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原籍平湖鎮,香港20世紀初的華人領袖。

人物簡介

劉鑄伯出生于香港,父親是煤炭工人,早年去世,靠母親做零活維持生計。15歲時被推薦入教會學校讀書,后又晉讀圣保羅中學,畢業后被聘為香港天文臺翻譯。不久又獲資助進入英國牛津大學深造。大學畢業后任煙臺大學教授。是時內地及香港水災,被香港政府委任為香港屈臣氏集團總買辦、慈善會會長。此后歷任香港華商總會董事長、香港寶安商會會長、華民定例局議員等職。

1910年,劉鑄伯回到家鄉平湖市,在舊圩以北2里處獨資興建新圩市。由于規劃合理,集市一時空前活躍,深得鄉民歡迎。他在新圩市開辦一間裝機50多臺的織布廠,并招收附近鄉村青年當工人。

人物經歷

少年時就讀于西營盤馮富義學。12歲喪父,雖家貧,仍刻苦讀書。后考入皇仁書院。畢業之初,從事工商工作。

1888年應臺灣巡撫劉中丞之請,任淡水西學教席兼洋務要員。

1890年晉升為總教員。復由北洋政府大臣楊制府聘為漁業總辦兼洋務會辦。后因國勢險危,辭職返回香港特別行政區,經營商業。劉姓熱心社會教育事業,曾設孔圣會,并附設義學30余所,還與羅蘭士·嘉道理集資興辦育才書社。

1904年出任東華醫院總理,為籌建廣華醫院,出力甚大。后被舉為東華三院總理,并出任香港政府衛生局議員。

1913年出任立法局議員,直至1922年,努力為華人謀求福利。同年,將華商公會改組為香港華商總會,被椎舉為首任主席,并連任三屆,達9年之長。在任期間,致力于公共福利事業,如興辦華人永久墳場,在1914年及1915年賑濟西北江大水災等。

1918年馬場大火,他又申請于咖啡園建筑公墓。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曾向協約國捐獻飛機。向紅十字會贈送摩托車等物。為獎勵其業績,中國政府先后授予其4等嘉禾勛章、2等大綬嘉禾章、2等寶光嘉禾章,女王陛下政府則授予2等寶星。平生著有《自治須知》、《西禮須知》、《社會主義平議》等。

1922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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