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方征(1349年-1380年),字可久,福建莆田人,明朝政治人物。早年因鄉試中舉授官刑科給事中,后改任監察御史,出任懷慶知府。方征敢于直言,曾上疏糾正科道網絡人罪的風氣,主張朝廷賞罰分明。朱元璋問其網絡罪名者為誰,方征指認為河南省事彭京。后因牽連胡惟庸案入京,亡于洪武十三年。
正文
太祖知道他有母親健在,賜給白銀,用驛站之馬急馳歸家省親。回來改任監察御史,出外任懷慶知府。方征志氣節操很遠大,遇事敢于直言。
在郡任職時,因星變朝廷求直言,他上疏說:“御史官以斥惡獎善為職責。現在聽不到他們表彰廉潔選拔才能,而專門從事羅織他人之罪,多索取贓物懲罰,這是大禍患。朝廷賞罰分明真實,纔能夠勸善懲惡。去年各行省官吏因用空印遭受重罪,而河南省參政安然、山東省參政朱芾都有空印,反而升遷布政使。何以表明獎懲?”皇帝問羅織罪名及多索取贓物懲罰的人是誰。方征指河南愈事彭京來對質。貶為沁陽市驛丞。十三年,因事被逮捕至京城,去世。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