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平昌縣人謝朝平,因2010年年初謝朝平自費出版了1萬本紀實文學《大遷徙》,該文學記錄了三門峽市遺民的一些歷史遺留問題,渭南市地區的移民是作品主角。2010年8月19日,55歲的謝朝平被陜西渭南警方從北京家中帶走。帶走時,警察口頭留下一句“涉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走私?非法經營?非法使用興奮劑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事件經過
7名便衣警察入戶抓人
今年6月辭去記者工作的謝朝平,租住在石景山區魯谷東里社區。8月29日,其妻李瓊說,8月19日下午5時許,有人敲門,自稱是“人口普查的”,開門后她發現有7個穿便衣的人,確定租住者是謝朝平后,“他們沖上去擒住謝朝平,并戴上腳鐐手銬。”李瓊說,他們還念叨“找的就是謝朝平。”
此后,對方出示了警察證,四人是渭南市的,還有三個陪同的北京警察。隨后的兩小時,警方對該住所進行搜查,帶走了謝朝平的書稿、筆記本電腦、錄音筆和U盤。在謝朝平的要求下,警察列了一個查抄清單,但清單并未留下。
李瓊說,她讓警察出示拘傳手續,警察最后口頭說了句“涉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走私?非法經營?非法使用興奮劑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當晚8時許,謝朝平被帶走。
警方回應
8月30日,謝朝平的律師周澤從警方獲悉,“非法經營”是因為謝朝平自費出版了1萬本紀實文學《大遷徙》,那是謝朝平三年的采訪成果,記錄了三門峽市遺民的一些歷史遺留問題,渭南市地區的移民是作品主角。
寫書為何成為“非法經營”?8月30日,臨渭區公安分局法制科負責人在電話里稱“不便多說”。
個人簡介
謝朝平是平昌縣人,當過老師,后來通過考試到達縣監察局工作,再后來調進達州市檢察院,一直搞文字工作,曾寫過多篇報告文學并獲獎。
2005年,謝朝平辦理提前離崗手續,應聘到《檢察日報》下屬《方圓》雜志社當記者。2006年,謝朝平從渭南移民局工會主席李萬民處獲悉了三門峽市遺民的歷史遺留問題,并開始關注此問題。李瓊稱,此后三年,謝朝平一有空就去陜西省采訪移民。采訪的素材多了,謝朝平決定寫書。
2010年年初,謝朝平寫成了10萬字的報告文學《移民》,后改名《大遷徙》,該書稿以上世紀50年代三門峽黃河大移民為背景,記錄了那段歷史。最終與《火花》雜志社下月刊編輯部談妥,以該雜志2010年增刊的方式出版。
《火花》雜志由山西省文聯主辦,系全國百家社科核心期刊。雜志為半月刊,上半月的“大眾文藝版”在太原由雜志社自身出版,下半月的“文化創意產業”在北京出版,承包給北京名鎮方志文化傳播中心運作,該中心每年交給雜志社15萬元承包費。今年5月,謝朝平與《火花》北京編輯部談成出版條件,謝支付5萬印務費用,以增刊方式付印1萬冊。
說法
雜志社承認增刊不合程序
李萬民稱,付印時,謝朝平與其聯系,打算“送”一些書給移民,并委托其在渭南市城區找個地方存放。
李萬民稱,6月26日,書送到渭南。次日,渭南市文化稽查隊以“雜志屬非法出版物”為由,將其全部沒收。與此同時,庫區各縣市政府還派出公安、鄉鎮干部和文化稽查隊員從移民家里搜走《大遷徙》增刊。
渭南下轄華陰市的移民代表董生鑫稱,其運回的4600多本《大遷徙》亦被華陰市文體局扣押。
此后,渭南市新聞出版部門和公安部門去山西省,要求對書籍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他們先后找了省出版局和文聯,鬧得很厲害。”8月30日,《火花》雜志社社長王作忠稱,出版部門最終發現此次增刊的不合程序之處。按照規定,出版單位無權擅自出版增刊,出增刊需逐級上報審批,但北京編輯部沒有這么做。
《火花》雜志北京編輯部的執行社長魏丕植對此表示,“因為沒有經驗,所以沒走審批程序。”
7月24日,山西省新聞出版局通知《火花》雜志社,停止出版雜志的下半月刊。昨日,山西省新聞出版局報刊處負責人稱,此事還在調查中。
參考資料 >